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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不要亵渎艺术 不要这样亵渎艺术。不要把自己的脑袋打扁后钻进艺术的殿堂。
京剧是什么?是“国粹”。“国粹”是什么?是一国传统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内涵独特`经久不衰的文化遗产。难道京剧现身舞台,有唱有跳,又是“国粹”了,于是就理所当然是艺术?事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虽然艺术并没有公认的定义,但“美”应该是它必备的元素,因为追求美是人类的天性。如果以另一种专业的语言来描绘人类社会发展史,它其实就是人类不断追求美的历史。仅就“人性向美”这一点,艺术也必须是一项审美的创造活动。这一创造活动取得的成果,即是艺术作品,也就是所谓审美客体。如果审美客体不能触动审美主体的情感、心灵,不能唤起审美主体对美的感受、理解、认同、回忆、想象、向往、追求,它就不可能是艺术。我们知道,《字典》不是艺术,将里面的文字组合成一篇有一定受众的文章,才是艺术;那些“蝌蚪”不是艺术,编排出给人听觉享受的旋律才是艺术;五颜六色不是艺术,完成一幅具有某种表现力的画才是艺术;将一个音拉得比普通人长很多很多不是艺术,但以某种手法或某种表现形式,描绘某人刻苦锻炼增加肺活量却可以是艺术......凡此种种,还可以发现它们的另外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艺术离不开创造性。
艺术形式多种多样。而艺术的创造性,当然是以保留不同艺术门类的基本特征为前提的。比如小说有人物刻画、故事情节、描情写景等特征;诗歌应有节奏感、有韵律和想象等特征。但它们这些特征又不能是格式化的。如果小说规定人物刻画必须从头部开始,接着就是脸部、胸部、腿部等,那它就是医生的体格检查而不再是艺术;诗歌要是规定每一篇都只能有多少行、每行多少字,那肯定不是艺术。即便是古诗词,尽管对格律、字数有严格要求,也还有五言七绝、词牌曲赋等各有千秋的千余种诗韵词谱。很难想象只有七律这一格式化的形式,古诗会生存到现在、还会有人当它是艺术。
但京剧是什么情况?它就是将化妆、脸谱、动作、音韵、唱腔、击锣打鼓等格式化的一门技艺(手艺)。为什么从前称京剧演员为艺人?正因为没人当他们的表演是艺术,而只是一种利用自己的技艺、技能来赚取报酬的人。他们与街头耍枪弄棍、贩卖祖传假药的江湖混混直接同类。
本文试图以最简洁的语言,从以下几方面剥去京剧盗取的艺术画皮。
一。京剧的起源
京剧是北京地区民间小曲与徽调结合而成的戏种。二百多年前,为给乾隆皇帝祝寿增加喜庆色彩,便召来各地曲种汇合京城。之后,这些戏班有的留在北京,有的返回当地。留下来的混迹京城,与北京戏班分分合合,取长补短,慢慢的演变为京剧。它源于市井,并从市井平民中获得生活来源。既然市井平民是它赖以生存的基础,因此它必须去迎合市井平民的口味,否则必定会被淘汰。我们都知道,直到五四时期,我国才开始呼唤平民教育。那么在当时的中国,市井平民是一群什么素质的人,就无需论证了。而艺术之于目不识丁的市井平民,无异于维也纳音乐之于西班牙公牛。象耍猴者敲打的锣声招来看客,京剧差不多也是如此招揽市井平民,并为他们所“喜闻乐见”。这样一种杂耍,它还可能是艺术吗?
二。京剧的部落
很难说少数民族地区有没有人看或者听京剧,起码江浙两湖两广是没多少人理睬它的。一台戏如果要让人们喜欢,首先得明白它表达了什么;而要弄明白它表达的内容,又得先让人们听懂它。京剧呢?如果没有字幕,它在说什么、唱什么,南方人根本就不知所云。这东西要是南方人喜欢它,可就真是奇了怪了。就是在“文革”时期,除电影再没什么娱乐的农民,情愿乘黑造人也不看京剧样板戏。所以说京剧在南方,等于是在制造噪音。
京剧在南方的遭遇如此,在北方又如何?或许它在上了年纪的人群里有一些市场,但在接受过系统教育、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知识积累较为丰富、审美情趣日趋成熟高雅的年轻人中,同样也遭遇越来越多的冷落和遗弃。喜爱京剧的人在急速减少,流行区域也在迅速萎缩。这可不是艺术的下场。
三。京剧的行头
1.脸谱--京剧人物的脸谱是程式化的。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君子小人、性善性恶、忠勇奸诈......都有固定的脸谱,所谓好人坏人一目了然也一成不变。
2.服装--京剧人物的服饰也是程式化的。哪朝哪代、大小民族千篇一律;各种不同的角色,配以不同的衣服,但在每台戏里都不会改变。从审美角度看,不得不让人感觉花里胡哨,具有一夜小富的土财主,在布置客厅时所表现出的那种庸俗。
3.饰物--花里胡哨的衣服,配上同样花里胡哨的饰物,比如插在脑袋后边那些色彩浓艳的小旗子、帽子上布满的不知名的装饰物,同样具有一夜小富的土财主,给五个指头都带上戒指那样的招人恶心。
其他如舞台道具,无不花里胡哨、出出相同。这些糟蹋颜料的色彩展览,根本无法让人产生美的联想。
四。京剧的音乐
据说打击乐是京剧伴奏的灵魂,听起来倒还是有板有眼。其节奏也与不同人物特定的唱腔、特定的动作相匹配,但它的节律、它的搭配还是程式化的。听来听去就那么几种节律。板、鼓、锣、铙、钹这些乐器发出的声音格外刺耳,引发出人的暴力冲动;二胡、月琴、三弦等乐器,以夸张和卖弄技巧的“技巧”,演奏出让人多了几层鸡皮疙瘩的音响。一如正常性取向的人,突然遭到“同志”的亲热和搔扰。准确的说,京剧的音乐,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音乐,只能算乐器与卖弄手艺者的“合唱”。
五.京剧的腔调
京剧的腔调有本嗓、假嗓、气口、丹田音、云遮月、脑后音等发声,这些发声也由固定的“行当” (如生、旦、净、丑等)来演唱。但不管是哪一种唱腔,都有几个共同点:
一是所谓拉腔拉调。不明不白的故意将某个音拉得意外地长(这时候往往可以得到喝彩),而它所体现的,却仅仅只是演唱者具有超强的生理功能--通俗的说法叫“气长”。这种俗气决不是一般的俗,简直就象两个成年男人,掏出那玩意来比赛,看看谁能够尿得更高、更远。这就是京剧的“艺术”。
二是压抑。听听京剧的腔调,不管是哪一种发声,用的都是经过“锻炼”的假音。好象被人卡着脖子,拼命挣扎发出的呼救。说难听一点,就象一个人在公共场合,拼命地憋着但终于还是憋不住而放出来的屁。它给人的听觉以沉重的、无情的打击,让人感到比声嘶力竭还难受,比男人学不象女人的声音、人模仿狗叫不成功还糟糕。这也是京剧的“艺术”。
六。京剧的动作
舞台艺术最具分量的舞蹈,其形体动作带给人的是一次视觉享受。它所展示的,不仅仅是人体之美、自然之美,同时也是生命之美、力量之美。人们通过对舞蹈动作的理解,完成一次次审美交流。形体动作还是一种特殊的语言,蕴涵着大量信息。它以独特的表现力,既尊重现实、又超越现实的铨释着客观存在。它所展示的美,对审美主体的心灵震撼,决不亚于任何其他的艺术形式。
京剧的舞蹈动作,和它的唱腔一样压抑、一样做作。一摇三摆的步态,毫无力量之美的打斗翻转,拖泥带水、夸张做作的摇头晃脑......所有这些僵硬的、毫无连贯的、格式化的肢体动作,哪有舞蹈艺术所需的舒展与流畅?人类特有的、优美的形体线条,也在雍肿的服饰包裹下,逃遁得无踪无影、无奈地销声匿迹。
京剧,就是这样一个被格律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取乐对象。它诞生于封闭自足的封建朝代,生存在小农经济狭隘的思维空间,别无选择地迎合着毫无文化气息、更无审美鉴赏能力、以低级趣味取乐的群体需要,长期被固禁在人性压抑、个性消靡因而令人窒息的人文生态,它向人们展示的,只是扭曲了的器官功能、变态了的社会人格、市井艺人的雕虫小技。同时,它往往又是一个被权力奴化了的应召女郎、挂牌娼妓。它如果是艺术,那么我们这个世界恐怕得艺术成灾了!
京剧和其他地方戏一样,只能在目不识丁的文盲和高学历的文盲中找到知音。而在真正具有文化素养、艺术素养的人群里,只会把鼻子碰扁甚至鼻骨骨折。
京剧,多一点有自知之明。“国粹”,也有死亡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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