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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案:有比造谣者更无耻的吗?
7月6日,上海闸北袭警案发生后的第5天,某地男子郏啸寅即因散布嫌犯杨佳"曾被上海民警殴打导致性功能丧失"这一谣言而落入法网.警方代表造谣者所披露的经典动机是:为扩大自己在网上的影响,故编造了这一网络谣言.想必郏某造谣心虚`羞愧难当,因此无颜在众人面前启齿,只好由警姑代劳,顺便给一切曾经怀疑或者正在怀疑"三个代表"思想之重要者一句响亮耳光.
整个案件从案发定性,到收网定罪,时间不过5天--或者120多小时,如此惊人的破案速度和断案效率,足以证明我人民警察确确实实是一支军事过硬,作风优良,并且空前绝后`举世无双的专政队伍.而外国同行,恐怕就只有佩服`钦慕`崇拜的份了.五十六个民族的阶级兄弟们,生活在一个由神勇如是的公安干警所庇护下的国度,确实可以"纵被害,也感恩;纵做鬼,也幸福"了!
作为与案发地和涉案方同心同德`利益相关的当地媒体《**日报》,这时候照例表现出立场坚定和爱憎分明,它以一种激情豪迈又有恃无恐的语气宣告:"短短几天,那个谣言的始作俑者,不是就浮出水面,落入法网了吗?这就叫做咎由自取!"仿佛它的读者全是潜在的造谣者,该大大地惩前更是为了毖后一翻.
让对立的强势方天经地义的占据正确的位置,并且只允许这一方享有话语权,而另一方则非沉默不可,这一优良传统正在被一代代地发扬光大.在我们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无论出现的是天灾还是人祸,只要有人或先于官方`或口径不一的"说三道四",性质就会极为恶劣,跟着便是"恶意散布谣言",结果当然要落入法网.济南的"红钻帝国"按此套路落入了法网;汶川地震期间,北京的刘新`福州的李某也是按此套路落入了法网;说地震"与美国有关"的运城张某还是按此套路落入了法网......许许多多不懂规矩的"恶意散布谣言者",无一例外地因此而落入了法网.所有这些,仅从表面上理解,或许只是应验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一咒语.可是其精妙之处,却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透的.这里只能提纲撮要的大致总结为--并乐意提醒人们--造谣事小,善恶事大!只要你努力做一个"善意地散布谣言"的人,你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这方面的杰出代表可谓后浪推前浪,并且总能够各领风骚三五年.早先的袁十八就不提他了,晚近的如张将军,造了个"共和国卫队在地下工事等着美军"的谣,就不仅无过,反而有功;又比如既往的灾区领导,总是在行动之前先安慰自己同时告慰外界--目前群众情绪稳定;再比如近年来愈演愈烈的群体性事件,不外是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不法份子忽悠了大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诸如此类想当然的传世名言,你就是重复一千遍,也用不着担心落在什么法网里,因为那都是善意的,只会得到鼓励和奖赏.
一切政治动物无不需要制造一点谣言作为谋生的手段,这已经是明摆着的事实,我们也尽量试着给以同情和理解.可是做学问的"学问家",总该是"最讲认真"的了吧?不曾想大名鼎鼎的中医大家邓铁涛,也能凭一张老脸,造了个"治疗AIDS的'鸡尾酒疗法',早在我们的商朝就已经有了"的特大之谣来!而将中医视若神异的部分国人,竟然也认同`相信这一"善意地散布出来的谣言"!这也未免真太幽默了吧?
也许更准确的表达,上述那些言论只是"谎言"而非"谣言".可是别忘了,在同一事件中,以平民身份发表的不同认识可以认定是"造谣",那么以官方身份发布的`同样是"不符合实际的传言",也只好归其为"谣言"了,否则谈何平等?
造谣是可耻的.有选择地造谣尤其可耻.自己造着谣而又指责他人造谣,同时还拒绝给对方辨白的机会,那就是无耻之极了!当然,这世上也还有比无耻之极更无耻的,那就是:当我作为事件的唯一相关方时,我与对方孰善孰恶`孰是孰非,以及对方罪与非罪......等等所有一切的一切,只能是我说了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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