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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吏当道民不畏死危机四伏 继贵州瓮安县公安局上周六被示威民众纵火之后,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昨日又遭纵火及袭击、酿成严重伤亡。可悲的是,对于中央提倡和谐社会之际,民怨为甚么如此深重、以致民众不惜以命相搏,地方政府并未加以检讨,还对事件的真相、民众的讨论横加封锁,根本无助于消除危机。
港人惯称内地警察为公安,而内地官方则称之为民警,即「人民警察」的简称。但早在1980年代初,所谓人民警察给民众的第一印象已转变为「警匪一家」,正如顺口溜所讽刺的:「一等警察交警队,站在马路吃社会;二等警察刑警队,本身就是黑社会;三等警察巡警队,赶走嫖客他来睡;四等警察治安队,吃喝嫖赌全都会;五等警察保安队,帮小偷偷单位。」
公安执法犯法问题严重,以致警民关系恶化,令暴力袭击公安的事件频生,据公安部统计,1981年以来先后有9,100多名公安殉职、14万多名公安因公负伤。近日贵州、上海袭警事件的导火线,也在于瓮安县公安徇私枉法,让奸杀15岁少女李树芬的凶手逍遥法外,以与门北区公安施虐偷单车的失业汉。
暂时未知上海、贵州两宗事件是否有模仿因素,但显而易见的是,如果各地依然恶警、恶吏当道,如果心怀怨恨的人依然无处申冤,难免有人继续铤而走险,采取于法不容的激烈行为,对社会造成更大的破坏,正所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其实,内地当局为维护北京奥运前的社会稳定,早已部署加强戒备,防上访民众冲击司法机构、防股民冲击证券行、防下岗工人上街抗议。可悲的是,官员只知设防,不知反省民怨沸腾的深层原因,还动辄将集体骚乱归咎于少数人煽动「不相真相的群众」闹事,或者将肇事者称为精神病患者,试图找到替罪恙羊,从事件中脱身。
试问,当局如果不追缉奸杀少女的凶手,只追缉纵火、抗议人士,如何服人?如果不追究虐待平民的公安,只追究纵火、行凶的狂徒,如何服人?如果只知封锁网民评论、反应,不如实公开事件前因后果,如何取得民众信任、消除隐藏的社会危机?(香港《苹果日报》:2008/7/2)
{相关文章见:http://opinion.atnext.com/viewthread.php?tid=24215&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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