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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合理与社会和谐 妓女合理与社会和谐
雷激2005-10-15 12:47于鹰潭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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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是9月3日,夜已经深了,兰州火车站旁的马路上车声落寂。
这时,一男一女从路边透出粉色灯光的发廊走出,进入马路对面的铁路职工家属院。这个女人是苟丽(化名),23岁,圆脸,大眼睛,喜欢笑。跟在她后面的那个男人头发杂乱,衣着破旧,沾满油渍的裤管塞进袜子里。
苟丽是那家发廊的小姐。这天中午,她其实已收拾好离开的行囊,还向发廊旁那家经常打交道的性用品商店老板告了个别:“急着还债的钱筹到了,准备明天开始不做了。”
但令性用品店老板没有想到的是,这真的成了苟丽的最后一单“生意”。这天深夜,苟丽死了。
她是一丝不挂地被勒杀在出租房的,一根自行车刹车线深深地嵌入她柔软的脖子,那个“裤管卷在袜子里”的男子早不知所终。”
上述这段纪实描述,是发生在2005年兰州市的一个刑事命案。当这位苟姓女性在卖淫时被其服务对象勒死,刑警在她屈死的出租屋内发现了她爱恋老公的数百篇日记和数千枚象征思念的心型千纸鹤展挂她床头的景象拍摄后并在网上传播,引起网上诸多站点、社区震撼性热评。作为初涉网媒的我也为之震惊。之后便是个人的一得思索:
现代社会已进入了物资极为发达时期,分工也随之细化,已经由360行远远跨进了720行之列了,光ID业就可划分出近百个行当。物质尽管如此发达,但人的原始需求即生理性需求几乎没有什么新的突被。男欢女爱、两情相悦、欲仙欲死的情境仍是人们心之向往。作为每周(正常健康之人)必修的功课已成为众多人的共识。随着男为乾女为坤,男为天女为地,男为尊女为贱的传统遗毒之祸患,加上农村养老保险社会福利性缺失(仍然是养儿防老的观念唱主角),据官方人口学家调查显示,我国男女性别比为14 :10,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其结果就是按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法规形成的社会现状,必然会产生出数千万众的光棍和鳏夫。这些多余的雄性激素,这些“力比多”在弗洛伊德眼中无疑是抑郁的潜危险因子,若得不到自然的释放疏导,任其呈井喷式表现,其杀伤性破坏是可以想见的。
面对现实,上世纪初的北欧等国率先推行性解放运动,即允许成人A片播放和成人杂志销售,同时开辟红灯区允许色情经营活动。结果较未开禁前犯强奸罪等流氓性事件大大降低,工农业生产则意外提高,这说明它不仅仅是男女性买卖双方皆大欢喜的功能,其潜在的对整个社会的调和稳定作用是功德无量的。
我们撇开社会意义和道德限制等人为因素,单从生物学角度来衡量妓女现象,你就会发现其存在是合理的并且是无可厚非的自然人性的;为什么?理由是什么呢?这其实很简单,只要你改变观念,将有色眼镜摘下来,将我们身上穿的衣裤仅当着御寒和美的二种功用外,千万别再将它视为遮羞物来看待就OK啦!由此我们可以推导出:大脑是人的器官,手也是人的器官,嘴巴也是人的器官,女人的阴户同样也是人的器官,实际生活中人们根据自身的学识、机敏、灵巧以及美丑,发挥自已的器官优势自由选择职业,怎么就会凭空得出个高贵与卑贱的价值标准来呢?程朱理学的传人们,封建假道学们,对于上述天然人性的现象你们做何解释?
有鉴于此,应了社会之需要,各级政府理应坦然面对该现象如火如荼的活跃性,规划一个特定区域,在健康安全的监督下,在治安体系的保卫下,为社会和谐名正言顺的补此空白。如此这般,首先本文中的苟丽就不会偷摸着暗自租一隅独房,给潜在的罪犯制造行凶条件,将会极大地减少生命伤害之忧;其次增加了政府特种税收;其三是让暗地充当保护伞的警匪们彻底“下岗”。
当然,从事该职业的女性(或男性)有—个泰山般不可动摇的前提:自由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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