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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石村的暴力行径昭示出枪杆子必胜的阴魂盛行 太石村的暴力行径昭示出枪杆子必胜的阴魂盛行
雷激2005-10-7 23:57于鹰潭家中
我以为,人治的消弥除制度因素外,毛泽东神化的精神因素不驱散,法治是举步维艰的。
从广州番禺区鱼窝头镇太石村村民自发组织要求罢免现任村官并重新改选村官的动议事件来看,官方自始至终都贯穿着人治的阴影。
事件开始非常简单,即7月31日村民代表冯秋盛写了一封致全体村民的公开信,后形成《罢免动议》文件,经400多村民签字后送达番禺区民政局申请执行。如果是在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面对村民们递交的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程序的罢免诉求,当地政府自然是按程序立案,之后组织调查核实真实后,再启动罢免的最后程序(组织有效合法的全体村民表决),这就形成了我国高层极力倡导的法制保障下的“和谐局面”。
然而,由于面对的可能是几千万元潜在的村官犯罪,其牵连的官员一定不少,于是党领导下的番禺区民政局首先考虑的是政治意识,所以一条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下级服从上级的党内组织纪律横亘在那里,作为下级的民政局是不敢逾越的。
在选择法律尽快务实为民,还是选择上级人治的政治等待上,他们无疑是选择了后者。结果就是抓捕、抗议绝食、欺骗下放弃绝食、乘村民以为走向良性的松懈,动63辆警车,调上千警力突袭村财务窒,捣毁罢免的重要证据,其间非法留滞法律工作者,威胁拘禁为村民提供法学知识的专家学者(郭飞雄)等等,从事起的8月到9月15日,整整45天,事态一天比一天恶化,官与民之间的矛盾已是水火不容状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除了直接性的地方官员集团性侵吞侵害太石村村民集体利益的潜因外,我想,还有一个间接的因素:即党的组织制度---下级服从上级对现行法规的障碍性。
这一组织制度是如何建立的呢?这就要追溯到党章的设立和毛泽东在江西瑞金时的三湾改编。即将党支部在连队基层建立。
出于当时国内革M残酷斗争的需要,加上敌强我弱的形势,这种凝聚战斗力步调一致的纪律是现实必须的。然而进入21世纪的中共,执政都近60年了,面临的是如何构建和谐法制社会的境况,却仍然将战争年代的内/律/奉若法宝,而无视法律的存在,这的确不得不令人匪夷所思。
这个荒唐的统治者,一方面向公众和世界积极颁布各种法制,宣传以法治国;一方面又暗操权治人治的潜规则,这是向毛泽东学的么?在毛泽东逝世29年之际,他的致胜手法于无不用其极的战争中自然是卓绝英明,而和平年代面对无枪无戈的民众也将其奉诺神明,并将其放之四海,这无疑是邯郸学步。我也倡待毛泽东这种历史人物是不该忘劫的,只要他的枪杆子理论阴魂不散,定是要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客观上来说,毛作为一个历史人物,由组党而建军再由一个集团创建—个新政权,他的确改写了中国发展的历史进程。
作为一个农家弟子,就其单个的生命而言,他是张扬的。他全无敌的自恋性情,在文化上他将中国传统文化做了颠覆性的注释,在通往权力顶峰的道路上他又依仗着传统谋略不择手段。
可以说,在实现个人生命价值历程中,毛的强力意志,毛的权力欲念在实践中是符合德国诗人哲学家尼采"超人"范畴的。仅限于此,作为—个激情主义的浪漫诗人或冷峻的现实主义战略家,我是百般仰视的;但是,当他成为一个操持着民众生计和国家前程的统领,他那随心所欲无法无天的皇权秉性是我俯视的,岂止俯视,是鄙视是唾弃!
所以说在中国要实施宪政,第一步要攻破党性纪律性堡垒,清除“党文化”阴影下的党国等级观念,才能法大于权,法限制权。
太石村村民失败的结局是党权至上的制度造成的,但大多数村民对君主救星期盼的传统依赖观念,也使民众茫然于崇拜的胡同,使人治的阴魂进入各级官员的血脉之中如鱼得水。于是,官比民贵,官大一级压死人成为潜规则而通行无阻。
好就好在如今的太石村冯秋盛村民代表们已觉醒起来了,他们摒弃了求官的清官意识,他们开始求法了。遗憾的是广州市各级官员们不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地遵守法律,而是以人治的妄动亵渎法律,遭蹋民意。有感于此也有鉴于此,我真祈望毛译东是中华民族之国家最后一位将权杖带进坟墓中的人!我也希望太石村村民的罢官诉求是人治的终结。后无来者,乃民族之兴事,民主之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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