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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依自然法无罪而且是个值得国人敬重的英雄!

杨佳依自然法无罪而且是个值得国人敬重的英雄!
   郭国汀
   杨佳事件很显然官方信息不可信.网上披露的很多事情应当比较合情合理.网上的网民披露的为什么杨佳会单刀直入专门选择在7月1号,而且专门是闸北区公安,这一定有前因,也就是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杨佳的复仇的心态很明显,一定是有前因.如果按照上海公安的解释,那杨佳简直是一个精神病患者,无缘无故的用这种方式寻求公道.这显然说不过去.我觉得这个案子涉及到方方面面很多问题.至于上海的谢有明律师很显然不适合当任杨佳的律师,而且明显是受官方指派,站在官方立场上来对杨佳事件进行披露.他做得非常不专业和露骨,已經有很多网民披露,我个人看法是很简单,把他撤掉完了,他根本不适合当杨佳的律师.关于杨佳应不应该判死刑的问题,或者是否特赦,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又是怎么一个程度,这是本案很重要的问题。
   从前任律师谢有明一口咬定杨佳逃不掉死刑。 第二任律师也放风说杨佳很可能被判死刑。判死刑也要说明个道理,我觉得这种说法,从律师保守来讲,他可以这么说 ,但是没有必要。既然作为杨佳的律师,你都没有见过他,根本不知道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凭什么就认定这个案子一定会判死刑呢?这种做法,作为辩护律师是很不适当的。首先他违背嫌疑人无罪推定的原则。这个无罪推定什么意思呢? 就是任何被告、犯罪嫌疑人在法庭经过法定的程序正式审理得出结果之前,你的当事人都是无罪的,这才是辩护律师的正确立场、态度,因为作为辩护律师他没有任务来追究当事人的責任,哪怕当事人是货真价实的罪犯,作为辩护人,你就不可以站在公诉人立场上来帮助公诉人说话。所以这两位律师都犯了错误, 违背“无罪推定”原則。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应该如何为杨佳辩护呢,杨佳案的性质,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这涉及到适用法律的问题,如果适用中共的法律,显然构成犯罪,因为你杀人,而且杀了6个人,还重伤4个人,如果机械的理解法律,不管前因后果,所谓依法办案,按中共刑法来套这个案子,那当然百分之百构成犯罪,而且百分之百判死刑,但是这个案子问题不在这里。作为辩护律师,他的思路要打开,不能局限于就案论案。若迎合当局的需要, 或者考虑辩护律师个人的辩护后果,事先给自己台阶下,这种想法都是錯的,都是不应该的,辩护律师在这个案件中,他都要开拓思路,应该全方位、立体式抗辩,从宏观的角度来考察这个案件。首先要了解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每一个细节都要掌握。杨佳的心理状态,他在事前事后与上海警方的交涉,包括从他租车开始到他被公安盘问,以及被公安强行带到派出所6个小时,这6个小时候期間,据说都有录音、录像,其实很简单,公安很容易作假,这6个小时的录音、录像要查,他的录音、录像怎么做假呢?假如这6个小时全部都有录音,很简单,有没有剪接,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关键点。这个录音是原始的还是经剪接过的。如果完全是原始的录音、录像,那把这个公布出来就完了。如果经过鉴定这个原始的录音、录像已经被篡改或者剪接过了,这个证据本身就得推定对杨佳有利而对警方不利。这是第一。第二个很重要的证据,现在网上到处放出风声说抓住一个造谣的人。说他已经承认,杨佳被公安逼供而打伤生殖器造成丧失生育能力是造谣,说他是为了哗众取宠,扩大知名度之类的。这种说法也不可信,因为在事件发生以后上海公安是当事人,是案件的利害关系人,从法律公平、公正的角度上来讲,他本身应该回避,无权再继续介入这个案件,如果要调查这个案子,应该由第三方,不是由上海公安来执行这个任务。而任何第三方也不能事先毫无根据的去抓人,把人抓起来之后,然后单方宣称他承认什么的,前一段时间发生的一个案件很能说明问题。郭飞雄被抓被酷刑逼供后,问什么答什么,问什么认什么。 说他是武则天,他都承认!人在酷刑之下,完全会扩大甚至编造事实来避免自己进一步遭受酷刑。这是法律方面第二个问题。第三个问题是关于信任法律的问题。实际上是个社会问题,更重大的问题。因为中共专制暴政下,中国的法律很大程度上已经失效,中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失效,中国的法治权威已经荡然无存,中國的法院已经没有人相信,特别是几乎所有的政治及敏感案件的审理法院已完全丧失正常社会法院的功能.所以在中国社会,警民冲突、官民冲突,在特殊情况下不应适用中共的法律。 应该适用自然法。或者上帝法。自然法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律,是高于实在法的最高原则,也是符合自然规律的法律。古代有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法则。在一个社会,当国民已经享受不到一个社会为公民提供的平等法律的保护,在立法不公司法黑暗的情况下,这个时候,法律变成统治者用以镇压、压制、打击平民百姓的工具,不再是人人必须尊守的法律.所以,辩护律师应该着重研究这个问题。而研究这个问题,我相信会得到公众强烈的支持,也可以得到法学界、理论界的支持。同时还可以得到中共党内进步力量的支持。换句话说,他可以得到广大舆论界的支持,从而为被告(杨佳)赢得很多的资源。这就是辩护律师重点要做的工作。
   第四点,既然适用法是自然法,我的观点就更明确了。实际上我认为杨佳在这个案件中,他符合自然法,依自然法,他是无罪的。听起来很荒唐出格,但实际上不出格。就看你从哪个角度看待杨佳事件。 杨佳作为一个未婚的年轻人,如果说,他真的被警方把生殖器官损害, 是不是彻底毁坏到无法恢复我不知道,据称还不是完全毁灭的损害,而是花点钱有可能补救的损害。假设是彻底消去他生殖能力的损害。如果是前者,我认为杨佳有如此深仇大恨,再加上他耳闻目睹中国司法的黑暗,包括数十万访民在北京,他在北京长大,肯定有所闻,他知道通过正常的途径,通过法院一审二审,然后再审和上訴毫无希望,因为上访而解决的不会超过千分之一,甚至万分之一的比例 。所以,这种正常途径不可能讨回公道。作为一个未婚的年轻人,在这种情况下产生寻求公道、正义的途径,我認為可以理解,而且很多人会理解。这就是为什么这么多人支持杨佳,甚至不但不把他当作凶手、罪犯,而是把他视为民族英雄,视之为敢作敢当像靳柯这样的人物的原因。这个就是社会心理。第二种情况,比如说他被打以后是可以恢复的,但是要花钱。也就是说杨佳之所以提出索赔3万元,据说他咨询过医生,然后医生告诉他要花多少钱才可能恢复,所以他提出索赔。如果是这种情况,我相信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很大,所以杨佳要求警方赔偿,其中包括医药费也包括精神损失费,但是警方据说只同意赔偿一半。 杨佳由于受到这种损害,他当然強硬,所以坚持追讨 ,所以他一次一次的投诉,而上海警方也两次专程到北京面谈协商赔偿赔礼道歉的问题。据说,警方只同意1万5, 但现在警方网上公布的是只同意赔偿1千5,说杨佳提出的索赔数额是1万元。姑且不去讨论他具体提出的赔偿是多少,可以肯定杨佳提出过索赔,警方同意赔偿,只不过赔偿的数额及是否认错赔礼道歉没有达成协议,据称上海警方的领导,可能是闸北区警察局的头威胁杨佳叫他不要闹了,如果再闹的话,再次抓起来,而且一分钱也不賠!我估计很可能是正是这种话彻底激怒了杨佳,也才造成了这种悲剧。
   第五,从被杀的6个警察和被伤4个警察 ,我很同情他们的遭遇,我认为他们不明不白的死于这种官民的冲突,做了中共暴政替罪羊很不值得。而且也不应当落在他们身上。真正杀害他们的人,我个人认为不是杨佳 ,是谁呢?显然,第一,就是上海警察当局的头,还有上海市政府的头,就是上海市政府的那些为了自己私利的一小撮特权、官僚集团寡头。他们是每次指示警方专门干欺压老百姓的事情,专门鼓励、奖励警察干坏事的家伙。这些人才是杀害6个警察的真正凶手。而这些人,他们的顶头上司则是间接的杀手。也就是说杀害警察的不是杨佳,而是这些家伙,中共专制暴政的这些混蛋。最根本的根源,杀害这些警察的人,直接责任承担者是中共专制暴政,这一点要明确,但我相信在大陆的辩护律师他们不敢这样辩。但事实上就是如此,如果深入分析这个案件,从社会学、哲学、 政治学、心理学等各方面综合分析判断,结论肯定如此。换句话说,杨佳也好、10个警察也好,都是受害人,都是这个专制暴政的受害人。但是在这种情况下 ,我个人認为,对10个警察,中国政府有责任重金抚恤赔偿这些警察的家属。而家属不应当去怪罪,捉住所谓的凶手杨佳不放。警察家属如果有仇恨,要问责的话,应该去问政府。因为杀害他们的真正凶手根本不是杨佳。尽管表面上好像是杨佳,实际上根本不是。这一点,我想如果把这个道理讲清楚,社会公众会认同这个观点。
   事实上,我注意到网络上大概有4、5篇关于杨佳的传记写得非常好,都是用古文写的。杨佳已经成为民众认为应当把他入传的人物了。而他是不是值得入传呢?我認为,如果杨佳实施的对象不应当是这10个警察 ,我认为,当然我不是鼓励他去杀人。如果我是他,我会找准谁是真正的凶手,或真正把他逼上绝路的人是谁,是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是中国专制暴政及其的党魁胡锦涛。如果把中共专制暴政推翻了,把胡锦涛干掉了,或者把上海市公安局局长干掉了,那他真正的成为大英雄。但是他干掉的事实上只是基层的且不是直接责任者的警察。这些普通警察在中共专制暴政机制下成千上万,这种人是杀不完,也是没有用的。当然我并不是鼓励所有人都去找胡锦涛报仇。但问题在于中国现阶段整个社会这么乱,暴力这么横行,直接责任者首先即是中共专制暴政,实质上就是胡锦涛,就是他干的,他的责任最大。我刚才已经点到一点,郭飞雄酷刑的问题。高智晟也被酷刑,李和平被暴打、绑架,腾彪也被绑架。人权律师被暴打的加上香港的何俊仁至少有6个。这些人权律师都是很有法律知识的社会名人,在中共专制暴政下,屡遭到暴力袭击酷刑。为什么?根源就在于专制暴政,在于胡锦涛长期克意放任、纵容!为什么说胡锦涛的罪最大,因为他在这个位置上,在这个中共极权专制体制下,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在他手上,所以所有的功劳都是他的,当然所有的罪责也是他的。中国有任何所谓的进步,他都占为己有,凭什么中国的社会问题他不承担。可以说在这种暴力事件接二连三的情况下,我刚才提到的仅仅是人权律师遭受暴力袭击酷刑的情况 ,实际上普通的访民和没有知名度的人士遭受中共暴力的侵袭酷刑简直是数不胜数,太多了。上海的访民,我的好几个当事人,马亚莲、郑恩宠、清水君、冯正虎、许正清等均受到暴力侵袭甚至酷刑。郑恩宠在监狱3年期间也被酷刑过,被关进严管队好几次。冯正虎3年监狱期间同样也被酷刑过。郑恩宠出来这2年,连续多次遭受警察的暴力袭击。他们都是社会知名人物。大家可以想一想,如果是一般的人,他们的待遇会怎么样。我还有另外一名当事人周大烨,是我亲自为他辩护的当事人。他年纪也就是52岁,是个精力旺盛的中年人,我听说他已经死了。他怎么死的,我现在不知道。但是我想肯定跟上海当局或者上海公安的迫害有关。近日才得知许正清先生曾被上海警察暴打生殖器,而马亚莲曾在十月间被上海警察剥得一丝不挂绑在凯迪拉克刑具上三天三夜,并被监控朱姓警察公然踢伤外阴,因马不断上访,上海公安局居然将她二次劳教一年半!诸如此类,像上海(公安)这样的暴行不光是上海而是全国性的,上海是一个国际大都市,按理说上海警察的素质应该是全国最好的,至少要比小地方的警察好得多,更文明的多才对。但居然变成这样的现状。谁负有最终最大的责任呢?显然是胡锦涛!所以杨佳如果真正成为大英雄的话 ,他应该找的是这些人,那他真正成为民族英雄。但是这种结论并不是要鼓励人们去这么干,但是我想胡锦涛他自己要明白这个道理,我今年3月9日曾写一篇《南郭警告胡锦涛别再玩火!》指出胡锦涛这样放任纵容暴力的结局会怎么样。实际上,杨佳的出现和我的预言是一致的。人们已经走到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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