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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 乡村沉沦 二十三章(上)

     这一天也许是罗根罗苗记忆以来最幸福的一天。罗谋生没有食言,真的给两个孩子割了一斤肉。

     肉是罗庆给买的,由罗根罗苗拎回家;罗庆还顺手塞给了罗苗两根缠着小布花的皮筋。

     罗根罗苗几乎是抢着将那一斤肉剁完,罗谋生默默坐在角落里,低垂着头,任由两个孩子将剁得乱七八糟的肉扔进五锅里。

     没有人知道罗谋生到底在想什么,抑或是他根本就没有想什么;但有一点却是无可置疑的,两个孩子正在享受着母亲的余泽——这不是惟一却是最后的恩泽!

     罗根用水瓢往五锅里舀了满满一瓢水,但罗苗不放心,踮着脚看看,从哥哥手中抢过水瓢又舀了一瓢倒进锅里。

     “够了,多了就不好吃了!”罗根一把夺过妹妹手中的水瓢;但他也不放心,伸头朝锅里看看,那水才只小半锅,于是自己忍不住又往锅里添了一瓢。

     “够了。够了!”这回轮到罗苗来夺他的水瓢。

     “好了。”罗根朝锅里望望,“一个人能有两三碗呢。”

   

     他们没有闻到想象中的肉香,肉在锅中也没有咕噜几下便被他们左一块右一块地分到了两只一字排开的碗中。

     罗根在连吞了几口口水后仍然表现出少有的仗义,“你先端!”

     罗苗也顾不得谁多谁少,抱起一只碗便往嘴里送。

     “唷,烫,太烫。”说是说,嘴却一刻也没停过咀嚼,转着圈跺着脚咧着嘴,肉便实实在在地下去了。

     等到他们再次冲向锅台将端子伸向锅里的时候,罗苗猛然想起屋角里的爸爸,“哥,我们把爸爸忘了。”她一把扯住哥哥伸向锅中的手。

     “……”罗根傻了,瞟一眼屋角里的爸爸,他竟然感到一丝羞赧——我这做哥哥的怎么把这事忘了,反倒要妹妹来提醒?“还有吧。”连忙将端子插进锅里——他也知道锅里不可能再有哪怕是一根肉丝。

     望着只泛着几朵油花的一锅水,罗根本想呵斥妹妹几句,但一想到自己是哥哥,自己也并没有比妹妹少吃一块,到嘴的那句话便被他和着口水吞了回去。

     “给爸爸盛碗汤吧。”罗苗拉拉哥哥的破裤衩,轻声道。

   

     罗谋生原本不想去喝那汤,但他没能抵挡住几朵油花的诱惑,终于伸出干枯的双手,颤抖地接过。

     他急切地将碗送到嘴边,由于过于迫切那汤便有点荡漾,厚重肮脏的中山服前胸便有了几朵湿漉漉的水印。

     一口、两口……他大口地吞咽着,但到底没有喝了那碗汤。

     “……快,拿着……”他嘶嘶地,将碗伸向前方。他感到肠胃正在可怕地蠕动,下面仿佛立即就会喷涌而出,慌得他忙用手去柱墙壁。 

     罗苗接过碗,罗根赶紧搀扶起爸爸。

     眼见爸爸急促地出了门,佝偻着身子向屋后移动,兄妹俩旋即又抢先锅边。

     锅里很快罄尽,兄妹俩在充分享受到这份快餐后,罗根一边摸着鼓胀的肚皮一边迈着小八步转向屋后。无论如何他不能再让妹妹提醒,他得去看看上厕所的爸爸。

     他望见了厕所一旁蜷缩一团的爸爸,他惊呼。

     “罗苗,爸爸摔倒啦,爸爸摔倒啦。”他向爸爸奔去。

   

     老队长见到罗谋生时,罗谋生正走在九泉的路上;只不知他是否仍然那般孱弱,那般无奈,带着一身的病痛全部的绝望。

   

     罗谋源这回和美华表现出少有的慷慨,老队长领着罗根罗苗刚进院门时,他们便明白了那层含意,所以两个孩子双膝刚落地,他便一一搀起;美华从怀中掏出钱来抽出两张塞在了老队长的手心。那话听来也觉得耳顺,“我们没时间帮忙,就麻烦大爹爹了。唉,只是苦了这两个孩子”。

     有宾客在场,又趁着那份天外来财的喜气,他们自然知道该怎样表现。

   

     罗谋源今晚的宾客并不多,他本来是要请刘大福、村长、文书和一些有点头面的人,但已经有人先他一步,村里的头头脑脑只能向他表示改日了。他也准备邀请罗贻雅,毕竟是本村的先生,况且他的客人中还有本村的刘校长,但美华在他耳际嘀咕了几句后,他也只好作罢。当然,除了刘校长他还请来了邻村的李明胜。

     李明胜是做饮料生意的,准确地说是生产饮料的。不过谁都知道李明胜那饮料是怎么生产的。

     李明胜的庭院里有着一口深井,井里的水清冽而甘甜。早先的李明胜只是跑点小塑料合同,然后拿到罗谋源的塑料厂加工,对付着过点小日子;并不知道自己日夜守着一个聚宝盆而四处要荒。及至有一天电视里正在播出工商部门查处一个用自来水勾兑矿泉水饮料的黑窝点,他才猛地打了个激灵。

     “妈的,我家的井水不知比那自来水强几百倍呀!”

     这似乎使李明胜醍醐灌顶,又仿佛给了李明胜一只点石成金的手指。起初李明胜还只是偷偷摸摸地小打小敲,只做矿泉水一种营生,但挡不住滚滚财源的引诱;索性在工商部门办了执照注册了商标,大兴土木盖起了厂房添置了机械设备,大张旗鼓地生产起饮料矿泉水。到如今市面上流行什么他就生产什么。不过,李明胜也毫不隐瞒他所注册的商标产品他从未生产过一瓶——很有点“绿林好汉”的气派——单从这点你就不能不佩服他超人的胆略、敏锐地眼光。

     眼下,他的工厂已是这个乡镇的支柱企业,每年能上缴国家和乡镇五六十万。这不是一个小数字,尤其是在这穷乡僻壤。光这点说李明胜是这个乡的功臣一点都不为过,当然,他也时时以功臣自居。

     也就是罗谋源两人以前交情甚厚,换作别人,他李明胜绝对不会屈驾光临的。今天的场合李明胜当仁不让地坐了上席,刘校长添列其二。

     坐在三席的是一个三十左右,中等身材剃着光头的男人。这是个很特别的男人:一道长长的伤疤从脑门一直蜿蜒蠕动到眼眉,脸上横肉丛生;还有那只左手,只有三根手指,小指和无名指都是齐根而折。

     那是两根可圈可点的手指,也是让他扬名立万的手指。在他的手指未断之前,他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小混混,平日里帮人家赶赶场子,打打架,讨点闲钱。但有一次,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听说某人因为别人拖欠他一百多万而分文不给时,他主动找上门表达了为其讨债的愿望。

     据说当时那个人根本不睬他,却经不住他软磨硬泡,信誓旦旦地将胸脯擂得山响,最后只好自认晦气打发叫花子似的给了他五百元钱,并没有指望他真的去要债。

     但几天后某人却接到了他在外地打来的长途,说已经将欠款打到了他的帐面上,一百多万分文不少,让他查收。

     某人只是将信将疑,结果是三天后他真的在信用社查到了那笔拨款,更叫他惊奇的是一百多万一分都不少!

     这件事不仅让某人惊讶,连所有听说此事的人都惊奇。直到回来才知道,他当时什么都没有带,除了一把菜刀!

     对方的总经理问他凭什么要钱时,他啥话都没有说,“砰”地一声将五指叉出拍在桌面上,另一只手“嗖”地从怀里拽出大菜刀,容不得别人的猜想,以雷鸣电闪之势,“啪”无名指一下蹦起老高。

     他却面不改色心不跳,只是瞪着一双血红大眼,

     “凭这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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