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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某网友疗心 为某网友疗心
醉眼花花心疾重,诸公衮衮脑残多---小疗醉眼挑灯看剑网友一醉眼挑灯看剑网友妄驳东海思想,被我连斥二文,乃将话题从政治转入哲学领域,断取《我能回答一切问题》中“从原则上回答一切问题”与“就哲学层面而言,我能回答一切问题”两句话,问我其间异同。我一句话答之:
哲学研究原则性问题。而世出世间各种具有普遍性、根本性、抽象性等特征的问题,皆属于原则性问题。
醉眼挑灯看剑以为挑出了毛病呢,洋洋然责问:在地球上,“水往低处流”乃“普遍性问题”。请问,“水往低处流”也属于“原则问题”吗?再试举一例。在地球上,男性站着小解,女性蹲着小解,——这个“普遍性的问题”,也是什么“原则问题”吗?
问得有点刁钻,但难不倒我,恰暴露了其人思维的低狭、扁平和混乱。
二哲学所研究的问题具有普遍性、根本性、抽象性、原则性等特征,诸如唯心与唯物、性善与性恶、本体与现象、利己与利他、人本与神本等等问题,都属哲学范畴(注意:“原则”与“原则性问题”含义不尽一致。比如性善性恶问题,是原则性的问题。善是本性,是原则,恶属习性,非原则。)
什么叫原则?简言之,原则者,原初的、基础的、根本的、具有普遍性、普适性的规则也(或准则、规律等)。宇宙生命系统本体有总原则,分原则,万物又大小小小各有各的原则。种种大大小小的原则又都统一于总原则之下。
“水往低处流”乃“普遍性问题”,也可以说,这是地球上的水的原则之一。凡没有外力的作用却不“往低处流”的水(如果有的话),必然反常,因为违背了水的“基本原则”。
至于男性站着小解女性蹲着小解,不属于哲学意义上普遍性的问题。此乃因男女生理特点而形成的一种生活习惯,可以归类为一个约定俗成的小小礼仪,如果在公共场所(公共厕所)违反了,有“非礼”(不合礼仪)之嫌。
三醉眼挑灯看剑进一步追问:
“原则”,可以来自普遍,可以来自特殊,所以既不能把“原则”当作“普遍”,亦不能作为“特殊”。“原则”乃人们从事物中概括出来用以指导思想与行为之方针,这与作为哲学范畴的事物“普遍性”非一回事也。该学生把“原则”与“普遍”等同起来是不对的。譬如,“普遍原则”、“特殊原则”等。
原则乃人们从事物中概括出来用以指导思想与行为之方针,这话没错,但狭隘了。其余皆混扯。
原则不允许特殊,特殊不可能原则。“原则”与“普遍”等同起来固然不对,割裂开来更加不对。原则必须来自普遍,什么范围、什么层次的原则必须是什么范围内、什么层次上的普遍性的“抽象”。比如“水往低处流”,就是地球上所有的水的特征,即水的普遍性的“抽象”。
所谓“特殊原则”,其实多非原则,或曰“人为”的、冒充的伪原则。
四哲学,智慧之学也。哲学本来让人越学越明哲通达才是,而中共的那些哲学教科书所起的作用正好相反。醉眼挑灯看剑自称是教师和自由民主人士,居然问得这么“下流”、这么混乱,看来其脑袋已被中共的哲学教科书弄残啦。谨将“对一枭充满敬意”璧还吧,因为我对撇开道理仅向我个人表示的敬意持“排斥”态度。
眼界高一点、眼光远一点就知道,面对真相、真知、真理、真人时,胡言乱语固然是自毁,花言巧语、苟誉乱夸也毫无意义。很多人包括一些自由大侠、民运领袖以狡辩的方式与东海相争,或以巴结的态度对东海苟誉,都是被我狮吼捧喝、嘲弄“排斥”的。看醉眼挑灯看剑目前的状况,实已丧失了尊重东海、尊重道理的能力。复康以后,再向我致敬,如何?
说明一下,标题“醉眼花花心疾重,诸公衮衮脑残多”下联是化用杜诗之意的。杜诗曰:诸公衮衮登台省,广文先生官独冷。自称是教师和自由民主人士的醉眼挑灯看剑网友是挤不进衮衮诸公的队列的,算“广文先生”也太勉强。所以,下联倒不是针对醉眼挑灯看剑的,借机讽世耳。2008-7-13东海老人东海老人首发《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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