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讯暂停广告播放,正和广告商调查,谢谢理解。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东海一枭(余樟法)
[主页]->[独立中文笔会]->[东海一枭(余樟法)]->[对自由阵营的重要警示]
东海一枭(余樟法)
·以义抗暴:中国民主化的大道
·己平书之七十七:动起来就好--寄语连战先生
·乘风破浪正其时!--讨中共檄一号
·平书之七十九:法轮功是在搞政治吗?
·孟子精神的现代意义—五四反传统思潮再思考
·我拿什幺来拯救你,我的妹妹?
·含泪鼓呼,泣血举报:为了我的乡亲父老!
·鸣冤备忘录之四:
·1
·高智晟:政府不做事,是对公民最大的善举
·欧阳懿 :浙江公安勒索山民,网选总统愤怒举报!
·一颗黑心,两副面孔----龙泉市政府执政为谁、意欲何为?
·龙泉公安,贪婪又凶恶的渔翁!
·扑朔迷离的“林樟旺案”
·向浙江遂昌的“父母官”致敬
·周光明,黑暗制造者!
·执法人员?索命无常!---浙江龙泉法院制造命案!
·感谢、忧虑和恳求-----写给省市“林樟旺案”调查人员
·一傻到底,不死不休!
·“他们是猎人,我们是猎物”-------林樟旺案引起的思考
·本案没有赢家…
·小贼入监狱,大匪当公安!
·将罪错进行到底?!—应战龙泉公安并质疑浙江省林业公安领导
·向公安部控告-- 浙江省龙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部分人涉嫌绑架勒索
·看了这些照片,谁能无动于衷?
·改名玩民赶时髦,南宁政府成被告
·东海一枭是不可战胜的!---副题:为林樟旺案第N次向有关领导求情…
·杨在新律师:亏龙泉公安下手!
·周光明玩法勒索,胡x涛难辞其咎
·林樟旺等涉嫌非法占用农地罪案律师建议书(杨版)
·誓凭赤手拯群氓-----林樟旺案杂感
·南峰:支持维权就是维护正义----为林樟旺案而作
·中国第一刁民
·扬眉一剑入重围!---兼为林樟旺案种种怪象解密
·焱文:机耕路上的罪恶---浅议林樟旺案件
·论“名誉上搞臭”
·诗无处写横磨剑,泪不能流怒放歌。
·平书之八十八:诗无处写何况剑?泪不能流岂敢歌!-----谦向陈亦和《中国书法网》致歉
·民冤寻常沉海底-----林樟旺案被消音
·天下事,娘希屁!贺新郎·感事(附评点及唱和)
·"君子异应,圣人敌应"----寻找当代圣人启事
·我对轮子功的看法
·亦嵘兄赠诗有"横刀独自过黄河"句,乃借句自我壮行兼示友人
·小诗写怀并与天水兄及广大同道共勉
·佳景五唱(附江婴、王中陵、葛红兵等点评)
·忙里偷闲回老芦
·忙里偷闲回老芦(二)
·遥呈蒋庆先生
·雄起!
·关于《大复仇论》的重要说明
·说中共则藐之
·家国兴盛,野老颦蹙"
·帮闲漫谈(一)
·保先喽保先喽
·再为李大侠喝彩
·东海一枭整理:众手拾柴火焰高-----"林樟旺案"文章集萃
·当代新王的抱负和境界-------小析枭诗《二号令、三号令》
·平书之九十五:上海老警求救无门,哀恳老枭“主持公道”!
·敢向风尘期慧眼
·我的梦想
·光明颂-《火----软工程十六号》
·枭鸣虎穴,剑啸龙泉!--林樟旺案初审漫记
·永不言退
·屈死别告状!
·别人用不得,老枭用得
·颠覆者──声援郑贻春君
·找呀找呀找情人
·与星水、兆勇君游遵义会议旧址
·东海十八手
·莫论人间第几流
·“震旦”依然不自由?------我被自己的网站封杀了!
·助警察维权,应不应该?----欢迎争鸣
·消灭共产党!
·东海真人出,天地为之新
·蛋是王八,人尽乌龟,大联一副,看懂者谁?
·这个地方太下流了!
·我来化缘,谁能施舍?----兼答随便先生
·谁能读通《泰山颂》?笑煞中土诗盲多!
·老虎-猫儿-狗
·讨中共檄
·不求名来名自扬
·给李教主上座!
·为李hz先生改诗的罪过有多大?
·欢迎把尿撒到我头上来!
·关乎道义焉能忍?涉及民生敢不言!-----三言两语答归去来兮网友
·尿头诗一首示草根兄,兼致季羡林、李洪志二位先生
·要当总统,先顶马桶!(修正稿)
·借季羡林老先生“桂冠”一用
·读高智晟致胡温两封公开信有感
·自题《澄书》
·不是矫情是豪情
·做人要做文化人!
·孙大午,您过了!
·孙大午,您过了!
·读袁红冰雄文有感
·中国共产党,住手!!!
·悼刘宾雁先生
·我不下监狱,谁下监狱?
·高智晟赞
·尊重我,不妨开骂!
·示网友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对自由阵营的重要警示

    对自由阵营的重要警示 -----
   不是高调,而是底线
   
   一
   撒谎制谣是一种不道德行为(除了极特殊的情况,如医生或亲属对某些病人隐瞒病情),特别是政治人物在政治问题及涉及公共事务的问题上,世界各文明国家都是将撒谎制谣悬为厉禁的。

   
   然而,有反共人士如是说:
   
   伪共暴政堆积薪柴,事件背景谣言火种,最后只需纯粹的谣言,民众情绪的火爆,因为伪共暴政堆积了无数的薪柴,点燃它的火种呢,目前还是需要一定的事件背景的谣言,诸如“少女被奸杀”“良民被冤枉偷了单车”“官府造了豆腐渣学校”...。伪共官府可用任意方式澄清火种问题,但却不敢揭示薪柴问题。最后,火种不再需要具体的事件背景了,一个纯粹的“陈胜王”之类的谣言即可完成火种的作用。(所跟帖:《俯卧撑”背后的经济学》;作者草蝦)
   
   仿佛只要一拉反共之旗,撒谎制谣就豪上一层圣洁之光似的。
   
   二
   二十一世纪的民主人士,还认同“陈胜王”之类低等级、粗劣型的“神道设教”的方式来反对专制主义,还认为可以谣言“完成火种的作用”、引发“民众情绪的火爆”,实在可笑又可悲。看来,一些反共“大侠”爱好撒谎制谣,不仅属于品质品题,还是一种“策略”,有某种“理论”堂皇地支撑着。
   
   如在以前,这话出于反共人士之口,必令我大大惊异。而今则已见怪不怪,只是觉得这段话中所透露的信息十分耐人寻味,并蕴含着一种极其危险的倾向,既不德亦不智。
   
   不管以什么名义,撒谎制谣都是可耻的。比如杀人。从道德的角度看,杀人是一种罪恶,法外杀人与恶法杀人是罪恶,以上帝、革命等任何名义杀人,同样是一种罪恶。尽管制谣与杀人,轻重不同性质有异,前者是不道德,后者是罪恶,但道理是一样的。
   
   还要知道,撒谎制谣不仅有违道德原则,从功利的角度看,也是“不合算”的。现在已是互联网时代,即使在大陆,信息渠道的畅通度远非古时可比,撒谎制谣,只能自我抹黑、自残道义、自毁形象,纵得志于局部与一时,也必是持而不坚、坚而不久的。到头来只能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三
   讲真话不讲真话,讲真相不讲假相,讲真理不讲伪话,这是价值观,也是方法论。不论什么名义和理由,撒谎制谣都是一种不道德的、可耻的行为,民主自由作为一种文明事业,参与者更应具备不撒谎不制谣这一基本素养。在现代社会,这也应该和必须成为包括民主自由人士在内的政治人物的共识。
   
   这不是道德高调而是一条底线,不是对自由阵营的“道德绑架”而是一种警示。允许我重申《我们应该怎样反共?》中的一段话:
   
   “从道义层面而言,正义的目的,崇高的理想,只能以道德的手段去实现。民主派最大的优势恰是占据着绝对的道义制高点。或许目前我们的力量还很孤独弱小,但我们拥有未来。因为,时代潮流在我这边,体制外抗争群体、体制内健康势力、国际自由力量都站在我这边。我们的力量,是真话的力量,真相的力量,真理的力量,道义的力量,仁爱的力量。”
   
   顺便说明:作者草蝦本人人品如何,东海不了解也不关注,本文更非指控草蝦“撒谎制谣”。这里仅就事论事,就“话”说话,对其观点略作理论澄清。
   2008-7-4东海老人
   东海老人首发《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此文于2008年07月05日做了修改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