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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瓮安群体性事件——强权压迫下的必然

   
   文章摘要: 人祸为患的中国使得普通老百姓在遭遇灾难时,无法找到一个为自己主持正义和公道的地方,公安成了黑恶势力的象征,成了官员们的保护神。肆意枉判、错判、冤判,他们是为所欲为。
   
   發表時間:7/1/2008
   

   贵州瓮安县在6月28日发生了数万民众与公安部门发生大规模冲突的群体性事件。在《博讯》网页上,我们看到了许多关于发生此次事件的相关文章以及照片。事件的起因是因为当地的一名女初中生被强奸致死,尸体被丢弃河中。公安未经尸检,未经审查,便判定为坠河自杀,家属前去理论,公安局反将死者叔叔打成重伤,放出后公安局再唆使黑社会毒打其叔叔,至其重伤死亡。由此引发社会公愤,数万名群众要求公安给一个说法,激动的人群砸了公安局门牌,掀翻和焚烧公安警车十多辆,并发展到放火烧楼。政府切断了瓮安和外界的通讯联系,派人在路上阻止记者到县城采访。据说现公安厅的一个厅长已带领着警员赶赴到瓮安县去处理此事件。当我们在与死者干爹谢新发的手机(13885460853)通话,想了解更多详细情况时,电话里居然说此手机号码尚未启用。封锁得是如此的严密,可想而知政府是用尽了心机。
   
   近年来,一种制度性的灾害正在以强大的攻势在侵害着普通的老百姓,官黑勾结使得更多的普通人正在受着来自于强权的无端伤害。人祸为患的中国使得普通老百姓在遭遇灾难时,无法找到一个为自己主持正义和公道的地方,公安成了黑恶势力的象征,成了官员们的保护神。肆意枉判、错判、冤判,他们是为所欲为。著名时评家廖祖笙先生的儿子廖梦君在死后700多天,尽管廖祖笙先生一直都在找有关部门协调和处理此事,尽管给胡、温政府写下了无数封声泪俱下的公开信,要求政府给一个公正合理的说法。可是,反馈的却是政府相关部门的无动于衷!瓮安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正好印证为了解决好问题,在无权无势的普通老百姓身上发生的事,如果一味地采取文绉绉的做法,是无法为自己的孩子讨到公道的。只有诉求民意,让老百姓了解事情的全部真相,民众才是真正公道的判定者!尽管瓮安县公安局发出了“敦促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的通告”,称这些民众为“不明真相”的参与者,可是公安们为何不扪心自问?为什么这些“不明真相”的人不去阻止烧车或干预参与此事件的任何人?哪怕有一个这样的人都可质疑此事发生得是否合理!为什么群情激奋的帮助一个与自己并不十分相干的人?为什么参与此事件的大多数人都是无相关利益者?为什么民众要把公安视为自己心目中的敌人?如果公安真是做到了“人民公安为人民,人民公安爱人民”,以正义和公道的法码来衡量和处理每一件事,那么又怎会发生今天的瓮安群体性事件?
   
   现在在学校读书,校园里就流传着“读书苦、读书累,不如参加黑社会!”,女同学中还有“读得好、学得好、不如嫁得好!”,这些话语的流传显得学校教育是多么的无能,校领导睁只眼闭只眼,官员的子女在学校仗势欺人,普通老百姓的子女在学校,成绩好的如果做作业时,你不给抄,小则打骂,大则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杀害、伤人致殘的的事例在校园这个地方是时有发生。学校部分教师不再是灵魂的工程师,而是沦落成了看权贵官员们眼色的晴雨表,欺善怕恶的狗奴才!许多正直的老师在学校如果声张正义,主持公道,还会受到校领导的无端刁难,施与“小脚鞋”穿简直就成了家常便饭。普通老百姓的孩子在学校读书没有任何的安全感。尽管这些孩子在平时读书时,由于家长的无权无势,他们都是忍气吞声和尽量的不惹那些家里有权有势的学生。可就是这样,还是难免在某些时候稍有不慎就无意中得罪 了这类学生,从而使得自己大祸临头都还不知晓。事发后,有权有势的一方总能想尽一切办法来为自己孩子所犯下的罪行进行开脱,而无权无势的一方却永远都是吃亏的。不管你是找到公、检、法的任何一相关机构,由于法律缺乏起码的公正性,徇私枉法的事就习以为常了!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当无辜的受害者被黑恶势力残酷剥夺生命后,公安机关不能给出一个公正而合理的说法。人命关天之大事,由于涉及到有权有势的官员亲属,公安居然胆大包天到想瞒天过海,轻描淡写的就置人的生命于不顾。一些官员们贪污腐败、欺压百姓、违法乱纪,故意激化现已存在的社会矛盾,故意制造灾难,这是在播种仇恨,如果再继续置民怒于不顾,再继续以强权的优势对老百姓施加更疯狂的迫害,势必将导致更大的社会危机。毋庸置疑,当社会危机发展到一个超越底线的沸点时,那么,群体性的维权就会演变成更大的民众起义了!如果要追究真正引发瓮安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元凶,那么造成受害者死亡的黑恶势力,以及公安在处理此事时的不公正,是最终造成此次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真正凶手!
   
   
   2008年6月29日于贵阳
   
   转自《自由圣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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