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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惩治腐败
中国历代王朝的灭亡几乎都源于腐败。蒋家王朝的垮台也一样源于腐败。
目前,中国共产党也面临着腐败。2008年年初,中共十七届中纪委第二次会议公布2007年中央、省、市三级党政机关共接获举报腐败的函电有420余万件。基本都是贪污、受贿、生活作风腐化堕落、渎职、滥权、侵权等腐败违纪事件。因此,胡锦涛警告:必须意识到,腐败状况还在恶化;必须意识到,腐败势将导致断送共产党的命运。
为此,中共中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采取了一系列反腐败措施。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了未来5年的反腐工作目标,指出要经过今后5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胡锦涛和党中央“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决心是可以肯定的,措施也是雷厉风行的。但是,这些决心和措施能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效果,还真需要时间来验证呢!
历来,反腐败问题都是世界各国需要面队对和解决的难题。在西方发达的国家中,反腐败问题解决的比较好一些。他们解决“腐败”的主要方法就是“民主”。实践证明:民主虽然不一定治疗“落后”,但民主一定可以治疗腐败。
民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它包含民主政治、司法独立、言论自由、宗教信仰和私有制等内容。
民主政治:首先,体现的是民主选举,人民有权选举出自己认为合格的领路人,也有权更换那些不合格的领导人。这样使被选出的领路人随时随地受到人民的监督。其次,是多党执政,在野党随时随地在监督执政党,千方百计寻找执政党的缺点与错误,以便推翻执政党,使自己得到人民的支持,成为执政党,这两点对反腐败有着极关重要监督和预防作用。
司法独立:司法不受党派领导,独立欲执政党领导的政府之外,可以真正的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反腐败有极大的震慑威力。
言论自由:包括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等,这样对腐败的检举、揭发、曝光,使腐败接受舆论监督,叫民众知情,是对反腐败非常必要和有力的监督机制。
宗教信仰:是统一人们心灵和行为的工具,它可以从道德方面约束和减少腐败的发生。
私有制:由于私有制的“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也增加了不义财富获取的难度,从而限制了腐败发生的几率。反之,公有制往往转移为“权力所有制”、“特定集团所有制”,或“无人所有制”,而容易产生腐败。
综合上面的几种因素,西方发达的国家中发生腐败的情况较少,即使发生了腐败,纠正的几率较高。因此,用民主治疗腐败,倒是一剂有效的验方良药。既然有现成的验方良药可提供使用,中共中央就可以省略“摸着石头过河”不必要浪费了。即使不用五年的教育规划,也可以得到立竿见影的“马上就好”的奇效。
笔者认为可以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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