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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钓案”展示馬英九的“一中各表” “海钓案”展示馬英九的“一中各表”
嚴家祺
昨天(6月14日),日本在“联合號海钓船事件”调查报告中,宣示“钓鱼岛(尖阁群岛)为日本固有领土”,幷作出颠倒是非的处理,6月14日当天,台北作出强烈反应,强调对此调查报告“完全无法接受”,并立即召回駐日代表许世楷。
馬英九把“一中各表”付诸实践
台北对“联合號海钓船事件”的处理,表明台湾在“对外关系”和“国际事务”上拥有“自主行为能力”。這也是台湾的“国际空间”。
现在,北京和台北都赞成“一中各表”。这次台北处理“联合號海钓船事件”,也是馬英九把“一中各表”付诸实践的行动。台北的“一中”,包括台澎金馬和大陆,也包括钓鱼岛。当日本說“钓鱼岛(尖阁群岛)为日本固有领土”時,如果要“搁置争议”,外交部不出来抗议,不出来作出强烈反应,这就是在领土、主权问题上放弃原则,台湾没有这样做。
馬英九的“一中”否定日本的“东海中间缐”
“一中各表”涉及中国的领土、领海、專屬經濟區范围。在联合国通过《海洋法公约》通过后,1982年,日本就单方面向中国提出了划分。東海面積有77萬平方公里,比一個法國加一個英國稍微小一點。東海最寬處為360海里,如果中日兩國都各自規定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勢必發生重疊。日本的劃界原則是,非法地把钓鱼岛作为日本领土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所謂「東海中間線」原則,即主張按照「中日兩國海岸線的中間線」來劃分東海專屬經濟區。
1986年,台北正中世界书局出版了马英九的《从新海洋法论钓鱼台列屿(也称钓鱼岛)与东海划界问题》,这本书是他在哈佛大学博士论文基础上写成的。1990年5月,馬英九把这本书送给了我。马英九主张把“东海划界问题”与“钓鱼岛主权”分开,提出“钓鱼台列屿不应享有大陆礁层(大陆架)及專屬經濟區”观点。马英九提出,东海專屬經濟區应“以中国大陆及台湾海岸作为基线來划界,无须利用钓鱼台列屿的前进地位”。 马英九的这本书虽然不是讨论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的,但他一向主张钓鱼台列屿是中华民国的领土。
马英九說东海專屬經濟區应“以中国大陆及台湾海岸作为基线來划界”,与北京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則是相同的,而且马英九在他的书中,用地图明确表示了大陆礁层(大陆架)自然延伸到“冲绳海沟”(或译成海槽,Okinawa Trough),而中国大陆出版的地图上,从来没有“冲绳海沟”四个字。我们都知道东海东边有一條“琉球海沟”,但“冲绳海沟”与“琉球海沟”是琉球群岛两侧的不同海沟。
国家主权不能“搁置争议”
目前,台北在“兩岸关系”上和台北对“联合號海钓船事件”的处理上,体现了兩个不同原则:
在“兩岸关系”上,“求同存异,搁置争议”,在“对外关系涉及主权或国家权利问题”上,没有什么“搁置争议”,而是“坚持原则,毫不妥协”。
(寫于2008年6月15日 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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