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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起誓和神的應許
“當初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子孫多起來。’這樣,亞伯拉罕既恆久忍耐,就得了所應許的。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並且已起誓為實據,了結各樣的爭論。照樣,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絕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就為我們進入幔內。’’(來6:13-20)
這段經文提到兩件不更改的事: 神的起誓和神的應許;有了這兩件,我們可以持定自己的盼望,如同靈魂的錨拋在神的至聖所。
一.神不能背乎自己
1.神是信實的,永不改變的
“神非人,必不致說謊”(民23:19)。
“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悖乎自己”(提後2:13)。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以一樣的”(希伯來13:8)。
2.有人用神的這種“不能”來置疑的全能:
“神能造一塊他自己搬不動的石頭嗎?”
“神能造一個方的園嗎?”
這叫“悖論”。智慧和邏輯,本是神的恩賜,有人問卻用它來反對神,自以為得意。其實,這些問題是自相矛盾的:“全能能不能不是全能?”
“神是全能的,神能按祂的旨意乾一切事情,但因為神的旨意是按著他的本性,所以神所做的一切事,都與他的完美本性和諧一致。”(<慕迪神學手冊>,p187)
神是全能的,在他凡事都能(太19:26)。他創造諸天(耶32:17),叫未出生的嬰兒成形(詩139:13-16),祂憑己意行事(詩115:3),祂命定一切,都按照自己的旨意成全(弗1:11)。但神不做与本性相違的事:不食言(提后2:13),不說謊(來6:18),不与罪相交(哈1:13;雅 1:13),神能行一切公義、慈愛、聖洁的事。這樣的神是值得我們敬拜的神。神的全能,給世界以慈愛和公義的平衡,成為信徒安慰的泉源。
3 人 都 是 指 著 比 自 己 大 的 起 誓 :
墮 落 后 的 人 不 是 取 信 于 人 , 要 指 著 比 自 己 大 的 起 誓 ,以增加可信度。按摩西律法,猶太人可藉著起誓了結爭執:
“人若將驢、或牛、或羊、或別的牲畜,交付鄰舍看守,牲畜或死、或受傷、或被趕去,無人看見;那看守的人,要憑耶和華起誓;手裏未曾拿鄰舍的物;本主就要罷休,看守的人也不必賠還”(出22:10-11)。
今日人們也如此:
中國人:“對天起誓;如果...我將--------!”
美國人,在出庭作証時,要對的聖經起誓:不說假話。
4.神指著自己起誓
1) 主耶穌不是說什麼誓都不可起嗎?
“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太5:34)。
但聯繫上下文可以看出,主耶穌這裏是教導人們要說真話。“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5:37)。猶太人只規定不可背誓,不可發假誓(太5:33),主耶穌進一步強調要非常誠實;說真話就不需要啟發誓作見証。
2) 神是絕對聖潔、信實、“又沒有比自己更大”的神;也沒有任何人有資格要神起誓說話;所以,神不需要向任何人起誓來說話。但神自己卻起誓了:
耶和華的使者的二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說:“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從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德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22: 15-18)
3)神為何起誓?為要“格外明顯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
A.神體恤人的軟弱,願屈尊以人的方式,讓人信得過他的旨意,後來,還道成肉身。
B.表明神對亞伯拉罕的特別的恩慈:
神早對亞伯拉罕有過類似的應許(創12:7,13:14-17,17:6-8),唯有當亞伯拉罕獻以撒後,神才起誓,對完全信靠祂的人,更蒙祝福。
C.因神的應許是關於地上萬國、萬民的,極為重要。 神愿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17)中的“人”用的是复數(THE HEIRS;HEIR:后嗣,繼承人),可見,神起誓為祉不僅對亞伯拉罕一箇人,而是對万國万民中一切愿意接受神的救恩,愿意承受神的應許的人說的!
5 “這樣,亞伯拉罕既恒久忍耐,就得了所應許的”(16)。
1)“恒久忍耐”:等待二十五年
2)“得了所應許的”:
A 得了以撒;
B 得以撒只是應許的開始,否則神不會在獻以撒后在起誓給類似的應許。
C 作者寫信時,亞伯拉罕不僅有了許多屬肉体的子孫,而且有了許多屬靈的子孫,有了許多照著亞伯拉罕的腳蹤行的信徒們。“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3:7) 。
二 神的應許不更改
神指著自己起誓的,是說祂的旨意和應許不更改:亞伯拉罕要成為多國之父,一切愿意接受耶酥的救恩的,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是神國的儿女。
1 神的應許的中心是耶酥基督: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并不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加3:16)。
保羅這里引用的是經文創13:15,12:7,24:7;
“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后裔,直到永遠。”(13:15)
“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后裔’”(12:7)。
“耶和華天上的主, … ,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后裔’”(24:7)。
“后裔”:
《新國際版研讀本圣經》注釋說:
“創 12:7;13:15;24:7(編者注:此處‘后裔’原文均為單數)”(P2287T)也就是說,神在應許中所說的亞伯拉罕的后裔,是指耶酥基督。另外有經文說,“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酥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圣靈。”“你們既屬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后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3:14,29)
基督是神起誓應許,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后裔的最大福份。耶酥按肉体說,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是將神的應許的福份延續下去的“SEED”,使一切人,猶太人或外邦人,因信得著亞伯拉罕的福份。這是神給亞伯拉罕應許的正意或屬靈意義。
2 神的應許是永生
“主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約I 2:25)
“摩西在曠野里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4-16)。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并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酥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
三 我們的靈魂的錨
1 來6:18
舊約有逃城;現在我們可以在世界的引誘,
撒旦的試探中逃到基督里: 罪得赦免;立志靠主行善。
2 “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并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他們卻羡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并不以為恥;以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來11:13-16)
1)信徒在今世雖未完全得著神的應許,但從他們的經歷中,知道神和祂的應許都是十分可信的。他們因信而開了屬靈的眼睛,看見了神的應許必定要實現。
2) 隨著時間的推移,神的應許越來越顯明,使人更信賴神。
A. 亞伯拉罕:信→生以撒;獻以撒→信;還未見子孫眾多;
B. 約瑟:賣到埃及為奴→宰相:神的意思是好的;已見到以色列人多;雖未見以色列人進加南,但他信,所以把骨骸運回(創50:24-25);
C. 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雖未能進加南,但已看見加南;
D. 西面和94歲的女先知亞拿:終于看到了圣子道成肉身⎯耶酥降世(路2:21-38);已用靈眼看到了神為万民預備的救恩(路2:27-32);
E. 耶酥時代的使徒,門徒:親耳听其教誨,親眼見其受死,复活,升天;雖未見到主再來,但相信耶酥去為他們預備住處 (約14:1-4) 。
F. 今日的信徒:知道了神啟示的完備真理,親身經歷著圣靈保惠師重生我們的奇特經歷,看到圣經預言的一一應驗。圣經考古學的确据,以色列的复國⎯天國近了,盼望主早日再來,新天新地到來!
3.靈魂的錨
1) 圣經只有這一處用錨比喻指望,非常貼切。
A. 保証船只在風浪中的安全 (徒27:27-29); 但卻阻礙船只發揮功能。
B. 在惊濤駭浪,危机四伏的苦海中,以信心為根基的盼望,如同靈魂的錨,使我們能鎮靜,平安,喜樂。
2) 船的錨可以幫助船平穩;錨常拋常起,也無法引導船駛入終點地;靈魂的錨不僅使我們人生旅途平穩,而且一次把我們系于神身上⎯通入幔內!
3) 所有的船錨都向下拋入海中,唯有我們靈魂的錨是向上拋入天上至圣所的隱秘處,抓住那万古不變的磐石,“又堅固,又牢靠”,且安定在永恒中。
朋友,你的人生航船有錨嗎?“各人最穩妥的時候,真是全然虛幻” (詩39:5-9) 能力,學識,智慧,這些錨是什么?金錢,名譽,穩定的職業,健康的身体?這些錨可靠嗎?今天似乎一切都有,明天就可能一無所有!在你人生的盡頭,你的船將駛向何處呢?
弟兄姊妹,在風浪中,鎮靜自如,平安喜樂,還是惊慌失措,疑慮埋怨?我們的靈魂是否總是藉著信心牢固的錨在至聖所?
4.作先鋒的耶穌
1) “先鋒”(prodromos)在全新約中只用過這一次:在前面跑的先導者。
2) 大祭司亞倫和耶穌都進入至聖所,但
亞倫:質每年一次代表人進去贖罪;人們永遠在外面。
耶穌:是先鋒,就有後續部隊。耶穌用他的身子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來10:20),是一切跟隨祂的人都能夠坦然進入至聖所!
3) 我們當以耶穌為先鋒,作耶穌的精兵,“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也想到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來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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