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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危言耸听——驳《温家宝排在胡锦涛前 中南海大地震?》一文的无知
王金波 今天《博讯》发了一篇标题为《温家宝排在胡锦涛前 中南海大地震?》的文章,称“温家宝总理地位已经高于胡锦涛——国务院总理地位已经高于中央军委主席,颠倒了众所周知的胡温排序。”甚至煞有介事地推导出了“胡锦涛,其人气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直线下降,降到总理温家宝之下”、“支撑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队的军委实权派,可能借温家宝、胡锦涛在汶川大地震后的抗震救灾表现在中南海发动了一场政治大地震——军队国家化的政变:把国务院总理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统,总统应该领导中央军委,指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队。”“也可能是掌控中共喉舌的江泽民心腹——李长春以军队为靠山而独奏的抑胡扬温序曲,为测试民意而放的探空气球,或是党内温民板块与糊民板块相撞后温民板块一时压倒糊民板块的瞬间状态,两板块的相撞过程必定是反反复复的过程,必将分出勾心斗角的多板块并激烈互撞的过程。”“九个常委勾心斗角,政治风云变幻莫测,震央中南海的震情究竟怎样,有待知情人的披露。胡温震成温胡的中南海政治地震是即将爆发政治大地震的小震——大震前的预兆之一,何时大震,震度多高,也有待新华社的进一步报告。”
作者要么是无知,要么是别有用心。
在民主国家,军队属于国家,由政府领导,不可能单独成立一个国家机关并且跟中央政府的宪法地位并列。
在中国,国务院即中央政府。中央军委是中国特色的机关,中共中央军委和国家中央军委两块牌子、一个机构、一套班子,发布命令、决定、条例和在外事活动中通常使用国家中央军委的名义。根据中国宪法和惯例,国务院排名在中央军委之前,国务院总理也排名在中央军委主席之前。 1989年江泽民接任中央军委主席之后,中国共有两位中央军委主席、三位国务院总理,其排名均符合上述原则。下面是从中国政府网、人民网和央视新闻网等官方网站上搜到的例子。
2008年6月16日草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钱学森同志“国家杰出贡献科学家”荣誉称号的命令
(一九九一年十月十四日)
2006年06月17日20:34 来源:人民网科技
国防科工委:
钱学森同志是我国著名科学家。他早年在空气动力学、航空工程、喷气推进、工程控制论等技术科学领域做出许多开创性的贡献。一九五五年九月,在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关怀下,他冲破重重阻力,离开美国回到社会主义祖国。一九五九年八月,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数十年来,他以对祖国、对人民的无限热爱和忠诚,满腔热忱地投身于我国国防科研事业,为我国火箭、导弹和航天事业的创建与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潜心研究的工程控制论,发展成为系统工程理论,并广泛地运用于军事运筹、农业、林业,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各个领域的实践活动,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发展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方面,是我国科技界公认的倡导人。他一贯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指导科学活动。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充分体现了新中国知识分子的高尚品德,他是我国爱国知识分子的杰出典范。
为了表彰钱学森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祖国科技事业的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钱学森同志“国家杰出贡献科学家”的荣誉称号。
国务院、中央军委号召广大科技工作者向钱学森同志学习,学习他崇高的民族气节、严谨的科学态度、朴实的工作作风。像他那样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祖国、忠于人民;像他那样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方法论指导科研工作;像他那样勤勤恳恳,艰苦奋斗,顽强拼搏,无私奉献,为发展和繁荣我国科技事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发展科技的方针,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关心爱护和大力培养科技队伍,造就更多的世界第一流的科学技术专家,为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而努力奋斗。
国务院总理 李 鹏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一九九一年十月十四日
http://scitech.people.com.cn/GB/25509/55787/112492/6628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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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
发布《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央视国际 (2003年01月13日 20:22)
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江泽民日前签署命令,发布《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这是我国首次颁发这样的条例,也是我国航空管理依法施治的重要举措,对于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国家空域资源,保证飞行安全,保障通用航空事业的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
通用航空指除军事、警务、海关缉私飞行和公共航空运输飞行以外的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矿业、建筑业的作业飞行和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遥感测绘、教育训练、文化体育、旅游观光等方面的飞行活动。近年来,我国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已扩展到国家经济建设各个领域,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机队占民航运输机队的50%,年飞行量达4万小时以上。随着通用航空事业的快速发展,原飞行管制和服务方式已不能满足通用航空飞行的需要。为此,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这一条例,以法规的形式规范和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
《条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为依据,以保证飞行安全为前提,以促进通用航空发展为目的,在吸取我国通用航空管理经验教训、借鉴国外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有益做法的基础上,参照国际标准和惯例,对我国境内组织实施通用航空飞行的所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条例》包括总则、飞行空域的划设与使用、飞行活动的管理、飞行保障、升放和系留气球的规定、法律责任、附则等7章,共45条。《条例》明确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与这类活动有关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活动,也适用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根据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后果,分别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从2003年5月1日起实施。
http://www.cctv.com/news/china/20030113/1005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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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令
第 391 号
现公布《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http://gkml.www.gov.cn/pub/govpublic/mrlm/200803/t20080328_31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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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西藏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日喀则支队帕里边防派出所“模范边防派出所”荣誉称号的命令
国函〔2003〕125号
公安部:
西藏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日喀则支队帕里边防派出所常年驻守在海拔4360米以上的雪域高原,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和艰苦的生活条件,全体官兵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要求,全面落实《军队基层建设纲要》,扎根高原,艰苦创业,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公安边防保卫任务,为捍卫国家主权,维护边疆社会稳定,促进边疆经济发展,增进民族团结做出了突出贡献。
该派出所自1961年组建以来,“艰苦不怕吃苦,缺氧不缺精神”,始终把维护祖国统一和边境安宁放在首位,继承和发扬我党我军优良传统,模范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帮助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近十几年来,辖区未发生一起刑事和治安案件,并破获5起外逃案件,抓获27名外逃分子,及时发现和处理了数十起边境治安问题。1995年以来,参加抢险救灾20余次,抢救群众120多名,挽救了群众数百万元经济损失,并为群众做了大量好事。该派出所的突出表现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二等功各1次,三等功4次;连续8年被西藏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评为“基层建设先进单位”,连续4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边防部队“基层建设标兵单位”;1998年,被国家民委评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002年,被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模范边防派出所”荣誉称号;2003年7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模范公安派出所”荣誉称号。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西藏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日喀则支队帕里边防派出所“模范边防派出所”荣誉称号。
国务院、中央军委号召全体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和全军指战员向帕里边防派出所官兵学习。学习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立志卫国戍边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淡泊名利,不计得失,心系群众,执法为民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不畏艰险,顽强拼搏,恪尽职守,从严治警的优良作风。全体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和全军指战员要以他们为榜样,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而努力奋斗。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http://gkml.www.gov.cn/pub/govpublic/mrlm/200803/t20080328_317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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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令
第 438 号
现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中央军委主席 胡锦涛
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http://gkml.www.gov.cn/pub/govpublic/mrlm/200803/t20080328_31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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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授予丁晓兵同志“保持英雄本色的忠诚卫士”荣誉称号的命令
国函〔2006〕126号
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丁晓兵,男,1965年9月出生,现任武警一八一师五四二团政治委员,上校警衔,1983年10月入伍,1984年10月在遂行军事任务中英勇负伤,失去右臂。该同志入伍20多年来,牢记使命,献身国防,以伤残之躯续写人生辉煌篇章,先后被人事部和中国残联授予“全国自强模范”称号,被武警部队评为第八届“中国武警十大忠诚卫士”,被中组部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荣立一等功1次、三等功2次。他自强不息,争创一流业绩,任指导员期间,所在连队被军区评为基层建设先进连,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三等功2次;任营教导员和团政治处主任期间,所在单位年年被评为先进。他刻苦钻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带兵特点规律,总结归纳出“心理自我调节12法”、“群众性教育20法”等105条带兵经验,被上级推广。他关爱部属,以情带兵,先后捐款5万多元救助67名家庭困难的干部战士,在他的教育帮助下,28名后进战士被转化,30多名战士考上军校,17名战士直接提干。为表彰先进,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丁晓兵同志“保持英雄本色的忠诚卫士”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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