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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讲人权公约基金申请推荐函
推荐函
蒙丽卡基金会负责先生/女士:
本律师曾任杨天水(本名杨同彦)先生的辩护律师,通读过杨先生发表的众多政论时评文章,对他从事的中国民主运动及因此屡受中共当局非法打压的事实有相当了解,同时对杨先生的人生观,政治理念,人格,人品,品德均有相当了解。我认为他是个品德高尚,意志坚定,学识渊博的自由民主战士。他今年44岁,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1990年上半年,因与众多同道朋友组建民间民主社团,被中共当局以"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为名,非法判处10年有期徒刑,2000年5月刑满出狱。
出狱后杨先生立即重新投入民主运动大潮之中,通过大量撰写时评政论,公开抨击批评现行政治体制的专制腐败、揭露中国社会阴暗面、对于维护公民基本权利,推动中国政治改革起到了一定作用。我认为在大陆中国坚持争自由民主人权的民运人士中,杨先生是具有相当影响力与号召力的领袖人物。他积极联络同道,旨在积蓄民主力量最终在中国实现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宪政的新中国,抛弃中共专制暴政;因此中共当局再次于2002年5月28日到6月23日,行政拘留他15天;复于2004年12月25日至2005年1月24日,刑事拘留他30天。
杨天水一直认为通过宣讲《人权公约》,尤其是针对司法机构警察和公众进行宣讲,可以提高国民的人权意识,有助于推动监督中国政府尊法守法执法。他设想通过邮件,信件,向司法机构警察及公众宣讲《人权公约》的主要内容,达到提高国民人权意识进而保障人权的目的。我认为杨先生的想法若付诸实施确实可以起到潜移默化最终水到渠成的作用。
我认为,如果有相应的财力支持,杨天水和他的战友们会采取更多切实有效的方式方法向警官和公众宣讲《人权公约》内容,提高公民的人权意识,进而推动和监督中国政府遵守《人权公约》,诸如申请公益性的街头宣讲、组织众人专门在各大网站粘贴相关评论文章、或建立专门的网站、公开发行出版物、专门向各种监所机构的警察宣讲人犯人身权利不得侵犯、重点针对关押政治异议人士和关押自由宗教信徒的监狱警察实施人权知识的启蒙。
基于我对杨天水先生的了解,我认为杨先生是位令人尊敬的自由民主战士,也是值得人们信赖的声誉卓著的高贵绅士,如果贵基金会能充分考虑并支持杨天水的申请,那将是对中国自由民主运动宝贵的支持,我相信杨先生一定不辱使命,达到基金会的宗旨与基本目标。谢谢考虑我的推荐!顺致
敬礼!
中国人权律师
武汉大学兼职法学教授
郭国汀
2005年12月5日于温哥华
附:郭国汀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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