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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律师专栏
***(四)香港联中公司与厦门国际贸易信托投资公司国际贸易争议再审案
·司法腐败的典型案例
·最高法院无理拖宕九年拒不下判再审案代理词
·反了你!竟敢不尊敬我大法官!
·就十五载官司致最高法院法官的公开函
·中国法官如何让吾尊敬/南郭
·最高法院的院长们为何威胁郭国汀律师?
(五)涉外亿元合同诈骗案
·涉港“亿元”合同诈骗案之辩护词/郭国汀
·惊心动魄的辩护
·涉外亿元诈骗案致有关负责人的公开函
·致福建省委、省政府各位领导及福州市委、市府各位负责人的公开信
·关于本司与福州市粮油公司贸易纠纷案及因此而被无辜拘留、逮捕者至福州市、福建省、中国政府、公安、检察各部门负责人公开函:
·亿元合同诈骗案至福州市市长函
·亿元合同诈骗案至福州市委书记函
·关于亿元合同诈骗案至福州市委书记的函
·亿元合同诈骗案至中央政法委书记紧急呼吁函
·福州市公安局插手涉港经济纠纷造成海内外不良影响事
·亿元合同诈骗案郭国汀律师与龚雄副市长会谈备忘录
***(五)郭国汀律师名案劲辩
(1)政治良心案
·力虹(张建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的咄咄怪事
·郭国汀力虹被中共无罪重判的真实原因
·评论严正责令胡锦涛立即无条件释放朱宇飙律师!
·简析严正学所谓颠覆国家政权案
·严正学所谓[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必须公开审判
·强烈谴责胡锦涛公然践踏法律任意拘禁人律师的恶劣行径
·东洲惨案发生的根源——呼吁由联合国组织调查团进行公正调查/郭国汀
·评吴爱中张惠刘兰(法轮功讲真相)案的两审判决
·郑恩宠律师“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辩护词
·律师关于郑恩宠案的二审辩护词
·郑恩宠非法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罪刑事申诉状
·郭国汀:我为什么为清水君辩护
·作家张林又被刑事拘留!
·声援支持杨天水和张林
·杨天水是令人敬佩的民主战士
·辩护律师郭国汀获准会见杨天水
·坚决支持李国涛先生的义举,反对极权专制独裁政治!
·师涛是当代中国英雄——
·六四与师涛
·师涛为中国记者受难为自由民主坐牢
·郭国汀指雅虎遵守当地法律说无法律根据
·辩护律师郭国汀获准会见师涛
·长沙国安局无理拒绝辩护律师会见师涛
·答mironet质疑何谓真正的中国人权律师?
·向刘晓波,余杰先生学习,致敬!
·当一名律师无辜失去自由时——无题
(2)民告官---行政诉讼案强制拆迁案
·国家赔偿行政诉讼案代理词
·政府欺诈何时休?!评一起政府参与非法强制拆迁案
·关于苏州市丽人服饰有限公司被非法强制拆迁案的法律分析意见
·苏州“历史文化街区”拆迁案代理词
·苏州市衣丽人服饰有限公司诉苏州市相城区建设局非法作出<房屋拆迁许可证>行政诉讼争议案
·关于苏州市丽人服饰有限公司被非法强制拆迁案的法律分析意见
·苏州市衣丽人服饰有限公司诉苏州市相城区建设局非法作出<房屋拆迁许可证>行政诉讼争议案代理词
·烟台「历史文化街区」拆迁案代理词
·社会公共利益与强制拆迁
·身残志坚受苦遭难的马亚莲二次劳教案:行政复议申请书/郭国汀
·马亚莲案代理词
·马亚莲因强迁上访两次劳教争议案行政上诉状
·上海黄浦区法院第三次变相密秘审判马亚莲二次劳教行政诉讼案/郭国汀
·苏州历史文化街区拆迁争议案上诉状
·苏州 “历史文化街区”拆迁争议上诉案代理词
·苏州“历史文化街区”拆迁案代理词
·敬请关注一起严重违法强制拆迁苏州相城区民营企业案
·非法强制拆迁民营企业争议案一审代理词/郭国汀
·一起非法强制拆迁争议案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市衣丽人服饰有限公司诉苏州市相城区建设局非法作出《房屋拆迁许可证》行政诉讼争议案代理词
·张锐诉上海市普陀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之行政诉讼案有关问题的初步法律意见
(3)行政诉讼案
·征收船舶港务费行政争议案代理词
·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案上诉状
·谢安诉湖南省醴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当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案代理词
·对一起复杂行政诉讼案的法律思考
·虚假抵押行政侵权案代理词
·虚假抵押行政侵权上诉案代理词
·关于浦东公安分局扣押公司帐册及业务档案的法律意见书
·龙岩市恭发城市信用合作社诉龙岩市土地管理局国家行政赔偿争议案初步法律意见书
·虚假抵押行政侵权上诉状
·养老保险争议案初步法律意见
·赌博行政处罚争议案代理词
·征收船舶港务费行政争议案答辩状
·行政处罚(没收赌资)争议案再审申请书
·上海黄浦区法院第三次变相密秘审判马亚莲二次劳教行政诉讼案
(4)重大涉外经贸争议案
·Ocean Glory 轮碰撞争议案代理词
·一起重大涉外提单侵权争议再审申请书
·评一起重大“委托贷款”纠纷案的两审判决
·一起重大信托存款合同争议再审申请书
·中外合资企业退股争议案代理词
·中外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债务纠纷案代理词
·中外合资企业外方未出资争议案代理词
·无效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争议案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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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斥張耀傑----予汝真诚道欠的最后通谍!

痛斥張耀傑----予汝真诚道欠的最后通谍!
   郭國汀
   日前南郭出於善意,對於公然編造謊言故意誹謗郭大律師的張耀傑,予之改錯糾正的機會.豈料此小人不但不領情,反而嘲諷南郭自封大律師,荒唐地指責郭大律師是不知進退的"小人",再次極度無知地指責郭大律師"在代理師濤案的時候,把當事人的牢獄之災撇在一邊,一味地自我表現,顯然不是一名職業律師的正當作爲",並虛偽地稱"我到不了境外的網站的,實在沒有精力和時間耗費在破網方面"[1]。張氏不但回避關鍵的編造謊言詆毀郭大律師名譽的事實,反而繼續厚顏無恥地嘲諷郭大律師,足證張氏實乃對中國司法審判實務極度無知卻又自以為是,故意編造謊言誹謗他人卻又死不認錯的虛偽的真正的小人!今天先駁斥張氏的大律師說,並予之最後一次糾錯道歉的機會。
   何謂大律師?
   中文的大律師至少有兩層含義:一指出庭律師,這源於英美法系的律師分為Barrister 和Solicitor兩 類,前者系專門出庭訴訟的律師,不能直接與當事人交易,必須通過後者辦理有關律師業務,俗稱出庭大律師,簡稱大律師;後者是不能出席高等法院訴訟而僅可能 出庭基層小額訴訟的,主要做法律文件準備工作與當事人直接交易的律師,俗稱事務律師或商務律師。另一層含義是指資深且有相當知名度的律師及人們對道德人品 皆佳的律師的尊稱。
   南郭系執業21年的出庭律師,因此完全符合第一層含義的出庭大律師之謂;南郭也是資深的且訴訟經驗豐富,學識淵博有相當知名度的律師,是三所重點大學的兼職教授和研究員,是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雙料仲裁員,出版了9部法學專譯著,發表了近500篇法學論文,案析與評論,主辦過千餘起各類刑、民、行政、涉外經貿、海事海商、海上與財產保險與人權案件的法律界公認的優秀律師,因此也完全符合第二層含義大律師之意。
   既然如此,張氏有什麽資格嘲笑南郭自稱大律師?!其實,我在一般場合從來僅自稱郭律師,但對類似張這種小人必稱大律師!更重要的是,我自稱大律師實質上是因為我極可能是中國大陸15萬律師中特別是執業10年以上的律師中唯一沒有為了打贏官司顛倒黑白行賄法官的律師,正是在此意義上我曾自稱是個大律師[2],不過是個窮大律師。
   2008年6月4日
   附件:決不以出賣靈魂出賣人格尊嚴為代價打官司----答胡青松君質詢
   郭國汀( 2003-2-22 )原載中國律師網
   吾執業已十八載矣,回首往事值得驕傲自豪的事好像不是太多。然則吾最感驕傲和自豪之事,一不是吾已發表200餘篇論文、評論、案析;二非已出版九部 法學專 譯著;三亦不是吾已有眾多諸如:仲裁員/調解員/教授/研究員/委員之類的虛名;最值得吾自豪者正是:吾從未為了打贏官司不擇手段;從未為了賺取律師費而 行賄法官;從未為了錢而出賣人格出賣尊嚴;1995年我曾在《我的坎坷律師生涯》"山重水復"一文中寫道:
   "執業十餘年,耳聞目睹多少陰暗面。此種權錢交易之風逾演逾烈,到何時是盡頭? 思前想後,我休整了整整兩個月。終於想清楚了,決不隨波逐流,亦不改變初衷,吾將堅持做一個勤奮、負責、誠實的學者型律師,決不靠權錢交易,過去 不會,現在不乾,將來永遠不屑,以放棄人格,出賣靈魂為代價打官司。我將運用我的學識辛勤的汗水,平凡的智慧無畏的勇氣去辦好每一件案子,我將以訴訟為主 業,憑借社會正氣,輿論的力量,運用人民的力量,去打每一場官司。吾深知所選擇的是最艱難的道路。然而能為中國的法治做點有益的事,此生足願,死而無 憾。"
   正因為如此吾自稱是個大律師!然而是個窮大律師而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評論 "怒斥張耀傑----南郭系當之無愧的大律師!"
   1. 作者 郭國汀 [ 回復 ]
   2008年6月14日, 13:48
   我首創利用國際互聯網將案件審理全過程公諸於眾將案件審理置於陽光下的辯護策略.因為中共不但撐控了公檢法司,而且嚴密控制一切新聞媒體,政治敏感案件全 被消音,律師辯護成為作秀.加之法官全是中共黨員,或黨奴或思想極左的家夥,而且沒有獨立審判權,因此,政治案的辯護從未有勝訴先例,正是為打破中共黑箱 作業,我採此策略,中共極度害怕此種策略,其效果良好。一使公眾關註,二使國際社會關心,三使英雄事跡廣為傳播,四使案件有了勝訴可能。而張耀傑再三無知 指控郭大律師的辯護策略,甚至公然誹謗我是不顧當事人死活出自已的名!
   2. 作者 郭國汀 [ 回復 ]
   2008年6月14日, 13:51
   其實南郭在法律界早已聞名至少臭名遠揚,無須將已置於巨大的風險中來揚名。張氏純屬以其[張心]度郭大律師之腹,需知名利之心人皆有之,但趨利避害乃人之 常情,南郭不痴不傻,再蠢也不致於不明白此種迎戰流氓中共的做法會帶來何種風險。採此辯護策略唯一不利者乃辯護律師本人,對當事人絕對最有利,對真正的英 雄最有利。因為其英雄事跡得以家喻戶曉,贏得人們的敬重,獲得國際社會的關註支持與獎勵,因此精神獲得巨大能量,物質亦可能荻得獎勵。因此,無知的張耀傑 冒充專家反復指控郭大律師只能證明其人實在無知無恥!
   3. 作者 郭國汀 [ 回復 ]
   2008年6月14日, 13:54
   對中國司法審判實際一無所知的張耀傑,自以為是[學者]居然對已純屬外行的辯護律師策略大發議論.其勇是建立在極度無知且不懂裝懂基礎上的勇.吾之政治敏 感案件的辯護策略,即將案件置於陽光下的策略,毫無疑問是一黨專制條件下最有效也最有力利當事人切身根本長遠利益的策略,也是真正的英雄們必定歡迎的辯護 策略.至於張氏信口磁黃指控郭大律師導致師濤案辯護失敗,只能證明其人是個無知且不懂裝懂的家夥而已!
   4. 作者 郭國汀 [ 回復 ]
   2008年6月14日, 14:00
   張耀傑有"王紅旗"心態,來自貧困的鄉村,因擺脫了穿草鞋的命運,且混進了北京城,那副得意勁使之找不著北了,但骨子里的自卑揮之不去,似二奶的妒忌心按 捺不住,而攻擊名人最能安慰他那顆不安分而燥動的心,這是他肆無忌憚地詆毀劉曉波,曹常青及郭大律師的心理根源.但他決不敢批判胡錦濤,更不敢觸動中共專 制暴政一根毫毛.奉勸張老弟,老實做人,實在做事,才是正途;妄圖靠攻擊名人出虛名,只能偷雞不成矢把米!南郭之所以還予汝公開道欠的機會,那是看在你多 少還有點學人模樣的份上,但汝不要以為可以隨心所欲地詆毀反共志士而無需法律責任!任何小人休想逍遙法外.
   5. 作者 郭國汀 [ 回復 ]
   2008年6月14日, 14:01
   張氏有典型河南人的特徵:騙子心態.當然南郭此處並非指河南南陽人都是騙子,也非指河南人全是騙 子;但無可否認的是,河南人以"騙子"聞名於世.盡管那是部分河南人敗壞了河南人的聲譽.張氏似乎想將河南籍的學者聲譽也全變成騙子學者才善罷甘休?!南 郭撐握了張氏瞎編亂造誹謗郭大律師的鐵證,之所以還予汝公開道欠的機會,那是看在你多少還有點正義感的份上,明白了嗎?!若汝膽敢再放肆地詆毀郭大律師, 南郭定讓你吃不了兜著走!
   6. 作者 郭國汀 [ 回復 ]
   2008年6月14日, 14:06
   南郭最大的特點乃從來實話實說,說謊欺騙那是中共的專利,也是張耀傑們的特權,張氏自已承認他非常聰明地對中共說謊以保護自已,張氏的確聰明,問題在於一 個隨心所欲編謊言的人,盡管其自認為看風使舵聰明至極,往往會分不清何時該說真話何時該說假話,不少國人正是聰明過頭才變成了真笨蛋。南郭乃當代中國阿甘 整個傻小子一個,當然不會說謊也不屑說假話。
   7. 作者 郭國汀 [ 回復 ]
   2008年6月14日, 14:13
   心胸極度狹窄的張耀傑純屬法律門外漢更對律師辯護策略一竅不通,居然屢次三番公然誹謗郭大律師在辦理師濤案時不顧師濤的死活,為自已揚名隨便發表文章,因 而導致辯護的失敗(大意).還裝腔作勢地指控郭大律師不符一個職業律師要求! 吾本誠意予其公開道欠期,但它不識好歹,繼續肆無憚硬充好漢,茲將郭大律師為師濤辯護的真相公之於眾.其實南郭與之不屬同類,其想通過誹謗郭大律師達到其 陰暗目的只能是自取其辱.南郭再次提醒張氏一旦錯過道欠期,吾定將汝告上法庭,南郭決不讓造謠誹謗反共志士的小人逍遙法外.
   8. 作者 郭國汀 [ 回復 ]
   2008年6月14日, 14:15
   無知的張耀傑指控郭大律師不符合職業律師的要求! 需知無端指責一個職業律師不懂法,或毫無根據地指控律師不履行律師職責,足以構成誹謗罪,何況指責一個資深大律師.僅此一項足以證明張氏乃典型的不懂裝懂偽裝高尚實則內心陰暗的家夥!
   9. 作者 郭國汀 [ 回復 ]
   2008年6月14日, 14:19
   聞知師濤被長沙國安秘密綁架次日,我便公開發表了一篇短評,指出長沙國安的做法公然違法,嚴重侵犯的師濤的合法權益。偽 [學者]假[專家]張耀傑居然再三信口磁黃指控郭大律師不顧師濤死活,一味只顧自已出名隨意發表文章,導致師濤案徹底失敗!睜開你的狗眼瞧瞧郭大律師為師 濤抗辯到底對誰有利?! 真正的英雄肯定最歡迎郭大律師的辯護策略,因為這是唯一有可能迫使中共暴政作出實質讓步的打破中共一貫黑箱作業的置政治案審理全過程於陽光下的辯護策略. 而欲採取此策略的律師,本身必須藝高膽大身正.自已屁股上有屎的律師斷不敢採取,因為極易受到流氓中共的打擊報復.
   10. 作者 郭國汀 [ 回復 ]
   2008年6月14日, 14:24
   張耀傑看來是與劉荻一路貨,均屬忘恩負義不知天高地厚的半桶水文人,但均極愛出風頭,故時常以嘲諷名人來 顯示自己的博學與高明,妄圖達到出名的目的。張氏與劉荻有得一拼,根本不懂做人的基本道理,均屬典型的小人。張耀傑有種的話請公開論戰,中國人權論壇並非 海外網站,因此汝之不能破網借口不能成立。假如你真聰明的話,請你立即真誠道歉,現在還來得及,一旦30天期限一過,南郭不再寬恕憐憫汝,屆時南郭定讓你 領教郭大律師的厲害,特此忠告,勿謂言之不預也,吾還有更令汝膽戰心驚的鐵證未用呢!
   11. 作者 郭國汀 [ 回復 ]
   2008年6月14日, 14:26
   這位[王紅旗]的傳人張耀傑怎麽不敢勇敢地抗辯?郭大律師在等待你的公開真誠道欠!汝休想蒙混過關,若你想抵賴,南郭實實在在告訴你,對汝此種不知羞恥為 何物的政治投機分子,對汝這種不知天高地厚的家夥,南郭決不容汝這類虛偽小人逍遙法外! 郭大律師留給汝公開真誠道欠的時間已經不多,屆時你必將面臨徹底身敗名裂的結局.特此最後通諜,勿謂言之不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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