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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人民何时邀请或推选了无赖来奴役自己?
一个执政党在方方面面表现得日趋无耻、无赖、无德、无能,令人在饱遭压迫之后,不能不质疑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并进行类似的追问:人民何时邀请或是推选了无赖来奴役自己?中国共产党凭什么这般对待人民?人民什么时候赋予过这个党执政的权力?
“中国人民是单纯的,也是善良和习惯于忍耐的。他们其实并不在乎哪个政党执政,也不在乎谁当主席谁当总理,他们只希望在人生的原野上,有一片能够凑合着生存的空间。可当这种空间被公权的无耻和蛮横悍然打破时,他们便也可能随时被激发成一座愤怒的活火山”(见《廖祖笙:国家机器何以变异成了绞肉机?》。这些年来,中国共产党把多少人逼成了“一座愤怒的活火山”,世人有目共睹。
中国绝大多数的人群被逼进了生存绝境的边缘,连年喘息在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就业难的大山之下,而且天赋人权全无保障。尽管群体性抗议事件不断发生,海内外谴责如潮,这个党却总摆出一副“死猪不怕滚水烫”的嘴脸,无赖得无以复加,在公然背离人民的路上渐行渐远。如此,便也任何人都有权拍案而起,质疑它执政的合法性,任何人也都可以是反对党。不甘遭受压迫,此乃人之本能,也是与生俱来的权利!
中国共产党当年以各种形式对人民进行政治诈骗,并以暴力推翻了国民政府,在宪法中白纸黑字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然而“建国”至今,各种铁的事实再次证明了这种种承诺,不过是空头支票,是又一次赤裸裸的政治诈骗。这个党总是无赖得说一套做一套,就连宪法——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也能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无赖得公然践踏成一张废纸。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别说“一切权力”了,人民就连最起码的生存权,这么多年来也一再受到党天下的一再挤压或是变相的剥夺,又何从享有或是支配国家的“一切权力”?社会成员张嘴说话、落笔行文,这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都该是人类不可予夺的一种权利,而党天下是否保障了本国人民自由言说的权利?宪法第三十五条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惯于对人民实行高压管制的党国,扪心自问是否真给过人民这些自由?言而无信,这难道不是无赖作派的一种彰显? 说说吧,“建国”也已是半个多世纪了,中国人民何时真正“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哪一届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是由人民一人一票选举出来的?哪个省委书记和省长,是由人民一人一票选举出来的?哪个市委书记和市长,是由人民一人一票选举出来的?哪个县委书记和县长,是由人民一人一票选举出来的?哪个乡镇的党政第一官员,是由人民一人一票选举出来的?无言以对,那就应该想到中国共产党又耍无赖了,它开给人民一张“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空头支票,然而又是“纸上的权利”,这支票开了半个多世纪,仍不给人民兑现!
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在人民的选举权和罢免权均被剥夺了的年月,民众零成本的监督,对执政党的所作所为以及国家权力的行使,始终无法产生良性的互动,这个党鱼烂土崩,公权横行不法,也就不足为怪。可以这么说,中国人民这几十年来所经受的各种苦难,基本上是源于一党专制。就是这次的汶川地震,在民主国家,震区人民也不至于死伤如此惨重。
执政党对本国人民力不从心实行极权统治,实质上已经严重妨碍国家的发展,并给人民强加着各种难于忍受的痛苦。而中国人民,并不曾邀请或推选无赖来奴役自己。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至今不具有合法性,因为它根本就不是民选的结果,代表不了人民的意志和法律的神圣。
中国共产党当年为了夺得江山,利用党的宣传机器反复对人民进行政治诈骗:
“中国人民为争取民主而努力,所要的自然是真货,不是代用品。化一下妆,当做民主的代用品,方法虽然巧妙,然而和人民的愿望相去十万八千里。中国的人民都在睁着眼看:不要拿民主的代用品来欺骗我们啊!” (《新华日报》1945年1月28日)
“现在是非变不可了!但如何变呢?换句话说我们一切要民主。我们一切制度、政策以及其他种种,都要向着能配合世界转变上去改造。”(《新华日报》1945年4月8日)
“可见民主和言论自由,实在是分不开的。我们应当把民主国先进的好例,作为我们实现民主的榜样。”(《新华日报》1944年4月19日)
“有建立在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与民主选举政府的基础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毛泽东答中外记者团——《解放日报》1944年6月13日)
“单说英美吧。英美是民主国家。这是人人公认的。英美人民有各种民主权利。为了国际的地位,必须从保障基本的民主权利开步走。恐惧是懦夫,疑虑是自私,反对便是倒行。我们再度呼吁:保障人民的基本民主权利。”(《新华日报》社论1944年2月1日)
……
中国共产党夺取政权之后,立刻换了另一副嘴脸。看看人民所经受的各种苦难,看看一个国家百孔千疮到了什么地步,再看看当年的党报如何表述,现实与当年的政治诈骗根本就货不对板嘛,中国共产党而今又作何感想呢?一个执政党在人命关天之事上,尚且一次次表现得离谱至极、荒唐透顶,这怎不不令人深深怀疑它的执政能力以及公信力?怎不进而追问它执政的合法性?堂堂的一个执政党,也是可以形同市井无赖,对人民一次次耍无赖的吗?
胡锦涛先生前段时间在日本访问,8岁的日本小男孩松田浩季问:“胡爷爷,您为什么想当主席?”胡锦涛先生答:“我要告诉你,我本人没有想当主席,是全国人民选了我,让我当主席。”请问胡锦涛先生,全国人民什么时候投票选了您当主席?全国十几亿人,您一共得了多少票?
中国共产党执政半个多世纪了,许多时候是在依靠谎言和暴力维持局面,而今无赖的作派更甚,国人饱遭其害,国家危机四伏。面对新形式的纳粹极权统治,我们不能不这样追问:人民何时邀请或推选了无赖来奴役自己?
2008-05-31(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死不瞑目第68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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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廖祖笙:2008年5月31日由“个案”看今日中国
2008年年初,北京法学博士滕彪先生撰文披露:在奥运会到来之前,北京正在以一种奇特的方式吸引世人的眼球:逮捕人权捍卫者和异议人士,至少有88名中国记者和作家至今被关在监狱里。同年3月,路透社记者在北京问及胡佳被抓的事实,温家宝总理如是作答:“您所提到的个案问题,我明确地讲,中国是法治国家,这些问题都会依法加以处理。所谓在奥运会之前抓捕异见人士,纯属无中生有,完全是不存在的……”数日后,主张基本人权的胡佳领刑3年半。我留意到温家宝总理所说的“您所提到的个案问题”——好一个“个案问题”!
我屡遭封删的网站左侧,有这样一段话:“廖梦君遇害校园事件实属公共事件,与每个家庭每个人的未来息息相关。因为它关乎公权行使、法制建设、教育公平、生存态势、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倘使我们今日能忽视一个花季少年的惨烈消亡,那么明天,类似的悲剧还将上演,只是悲剧的主角,又换成了张梦君或李梦君而已!”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认识。有人同样认为我孩子的惨烈遇害以及我的饱遭迫害,是“个案问题”。不断有人给我挂来电话说:“这是个案,国家一定会还梦君公道……”、“这是个案嘛,国家一定会补偿你的……”
那么,我们就透过“个案”看今日中国。常有人说“一滴水能够映射太阳的光辉”,可惜,我到今天也还没有看到“太阳的光辉”。“太阳的光辉”在空中穿行了686天,居然还是没有穿透密布的云层。这世道“太阳的光辉”,对弱势人群而言,宛若馔玉炊金,何其奢侈!
今天是2008年5月31日,是花季学子廖梦君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的第686天!血案发生后,多家媒体采写的新闻稿被一纸“封口令”尘封,随后国内媒体对此惨案噤若寒蝉;我孩子的尸检报告和伤情照片成了“国家机密”,律师和家属均不得触及;我和律师把状纸递到了两级法院,两级法院俱不受理;我夫妇俩一次次赴京上访,一次次遭到野蛮公权的非法绑架;以文为生十几年的我,在国内媒体和热门论坛的发言权被完全剥夺,同时也被剥夺着生存权,隐形的黑手已封删我3个博客,40个网站;案发当地政府组成了一个所谓的协调小组,不时叫喊着“协商解决”的结果,是逼迫得一个作家连续数月扛着党旗在广州、佛山等闹市区一边乞讨,一边为儿苦苦鸣冤;相关方面至今未对这起绝人之后的惨案做任何实质性处理,杀人凶手继续逍遥法外……任公权怎么巧舌如簧,这一恶性事件,俱已对一个作家构成了赤裸裸的残酷迫害,同时对法制建设、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天赋人权、国家权力之公信力等等,构成了中外罕见的粗暴践踏!
今天是2008年5月31日,是我发表《请网警速向党中央和党的总书记报告》的第52天!该文第一段明示:“请网警速向党中央和党的总书记报告:广东对廖梦君惨烈遇害校园事件在案发后的第635天,仍然未做任何实质性处理,廖祖笙忍无可忍,即将发表《作家廖祖笙与中国共产党决裂声明》,随后将向联合国相关机构以及众多国家和地区的首脑不断申诉!”该文发出后,南海官方以及我家乡的官方与我夫妇俩进行了接触,对我进行了一番告诫,但对这起虐杀学生的惨案,迄今依然不做任何实质性处理。我的内心澎湃着一种冲动,恨不能当面愤怒地质问胡锦涛和温家宝:换作你们两个是今天的廖祖笙,在这种情况下,你们又会怎么想?怎么做?我20岁当兵,21岁入党、立功,为国家奉献了青春中最美好的年华,之后本着作家的良知,不断为国家建言,为百姓忧思不绝,难道在你们两位的任上,就该悲惨至此,落得如此下场?这,难道也能算是你们“爱民”的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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