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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浦志强对郭国汀的批评

   答浦志强对郭国汀的批评
   
   南郭点评:浦志强大律师是我非常看好的一位潜力巨大的人权律师,尽管他谦逊地称对刑法不熟悉,其实刑法并非什么高不可攀的法学难题,至少与海事法比较相对容易得多。我曾说过:“浦志强大律师是我认识的颇具才华与胆略的中国人权律师。他学识渊博,文采超群,思维敏捷,口才一流。中文本科,历史研究生,法律自学成才的三重背景,使他 能从历史的高度,文学的视角,法律的严谨,进行全方位立体式雄辩,因此任人权律师可谓得天独厚。我在绿色和平组织与金光纸业集团因云南原始森林被烂砍伐引起 的名誉侵权法律研讨会上,有幸得以首次会见浦志强律师,领略他的大律师风采。他的雄辩涛涛逻辑清晰论证严谨的发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我当场挥笔写下了:[天生的律师!]五字赠言”。
   
   其次,他在我面对中国律师界万马齐暗之际的 “郑恩宠律师有你,你就有我们!” 一句话令我感动,其中的情和义唯有吾自知。因为此种前赴后继义无反顾的精神是极其宝贵的。

   
   再次,浦大律师耗精废神为我诉中国司法部行政诉讼案撰写的《复议申请书》,该申诉书的特点是:内容详实,文采一流,使得枯燥乏味的法律文书富于文彩从而引人入胜;体现了他办案认真细致负责的敬业精神,他是在通读了我几乎所有重要的文论后,将我的主要思想论点归纳成简洁流畅通俗易懂的论点行文从而颇具说服力。
   
   第四 ,他为了支持我将该全国首例律师因违宪(嘲讽四项基本原则)受行政处罚案进行到底,提出支持我一年三万元的基本生活费。亦即,他不但免费为我抗辩而且还主动承担一年基本生活费。仅是由于我彻底认请了中共专制暴政的流氓本质,确认被中共阉割的法院根本不可能公正客观判案,加之当时我已获得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邀请并获得奖学金,因而不想放弃世界名校的进修良机,才婉言谢绝了浦大律师的好意。还因为我始终认为,绅士才有可能妥协改良,而流氓则绝无可能。中共政权是个没有丝毫绅士基因的典型的流氓暴政,因此它根本不可能进行任何实质性的改良。中共暴政必定彻底灭亡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天意。
   
   浦兄对我的批评:“过度用词的标签大王,窃以为首推郭国汀律师。郭兄过往的高论不少,但好到看不出有过多少思量。轻率地将高智晟致参众两院的公开信奉为史诗,郭国汀显然过于性急了。”我得承认有少部分文论确实存在浦兄直言指出的问题,日后当多加注意改进;用词过度,考虑不周,过于性急确实是我的主要缺点.吾确实恨不能立即终结中共专制暴政的狗命,然而欲速则不达.还由于出国以来,手头中文书籍稀少,使用中文的机会日益减少,以致时常感到语言贫乏辞不达意,加之生存压力沉重,确实不可能有过多的时间深思熟虑。尽管如此,我还是挤出时间,为众多争自由人权民主而英勇奋战在第一线的英雄们呼吁呐喊不遗余力,也撰写了不少有深度的专论,我自认为做了一名中国人权律师应当做的事,问心无愧.最后我想说一句:我始终认为高智晟和郭飞雄均是互联网时代了不起的律师英雄,也不失伟人之称号,尽管可能不够超人之尊,因为没有任何人能经受住下流无耻至极的中共流氓暴政的残暴酷刑.应当受谴责的是中共流氓暴政而非酷刑的受害者.
   
   2008年5月25日第117个反中共专制暴政争自由人权民主绝食维权抗暴日于温哥华岛
   
   附:浦志强就高智晟事件再说几句顺批郭国汀
   回复Andrew 并各位网友:
   
    考虑对自己刑事法律不熟悉, 才建议老鼠就法律适用问题咨询莫律师,因为对高智晟此次被抓的内情不了解,也不敢全信网上描述,所以不好发表意见。至于莫少平是否是高的律师,与我们的话题没有关系。心情不好,导致了我对老鼠缺少耐心,对古木的反驳也颇为失礼。所以,请原谅我并接受我的歉意。至于我是否在野,虽然众说纷纭,但我想肯定不算在朝——那是大隐的境界,我还差着火候儿。
   
    就高智晟事件说上几句心里话,初衷不是想掺乎这趟浑水,更不愿意维权乃至高案的是非,被外界看作一摊浑水,避之唯恐不及。我仅仅想就维权谈谈自己的体会, 所以希望平心静气地讨论问题。既然自己早已深陷其中,又体会到了分歧和区别,那么说出真实的想法,至少是负责任的态度,对自己和对他人,都是如此。
   
    我跟高智晟的交往不多,但对他的关心程度,自信不比他人逊色。我对高智晟事件的态度,连他自己也知道,再多说也没多大意义了。在高智晟出事前发表的那篇 《软硬不吃与软硬通吃》中,我相信没有幸灾乐祸之心,倒颇有唇亡齿寒之忧——据说那篇文章当时也受到了不少的批评。至于说我的这些举动目的在于试图降低海内外“拥高”音调,甚至是出于嫉妒高某人抢走了风头,我就不想多作解释了,是非自有公论。
   
    社会是复杂的,我们对人对事都要与人为善,说话做事都要负责任,单靠激扬文字就想指点江山,那只能是书生之见。一手提着浆糊桶,一手拿着进步与落后、文明与野蛮的各色标签,以为只要贴到别人的脑门儿上就算万事大吉了,然后再放纵自己的演绎推理,得出的结论难免就会失之偏颇。其实,大家对我的观点难以接受,也未尝不是我脑门上那张标签在作怪——别人这么说老高也就罢了,怎么你也对老高落井下石呢?
   
    我说高智晟的维权模式具有危害性,是担心外界轻易将其奉为经典套路。不要误以为一说到维权,就是要与社会和政府作对,凡是想维权的人,就得瞪着一双斗鸡眼,逮着谁跟谁死磕。逮谁跟谁往死里磕的,不是杨志而是泼皮牛二。维权人士应该是正常的人,希望享受的是正常的生活,他们不该是碎嘴子,似乎一天不骂人就虚度光阴;也不该是贱骨头,好像一天没挨打就浑身不自在,恨不得出手挠人家的胳肢窝。天地不是舞台,不需要太多镁光灯,摆姿势端架子积习难改,那样活着就太累了。
   
    我担心人们简单模仿高智晟模式,会变成高的传声筒和媒体的通讯员。我认为信息发布和传播是必要的,自由发布和传播信息也是表达自由的关键,但言论自由不等于随口胡说,及时发布也不要自比为摩托罗拉传呼机,必须“随时随地传信息”,把鸡零狗碎和鸡毛蒜皮都端到网上并不可取。反观高智晟事件,假如事先他不是每天一篇,事后也不是声明满天,也许情况会要好一些。
   
    我还反对行文论事过度用词,其实我也有过这种毛病。大而无当实在不好,名不副实会变成脑门儿的负担。谁都不能否认,《金光大道》里的“高大泉”是不成功的人物形象。倘若由着性子爱屋及乌或者恨乌及屋,把别人的行当作标签胡贴,结论自然是当警察的一定是鹰犬走狗,做官僚的一准儿会狼心狗肺,维权律师一定得大义凛然,但可惜这既是片面的,也是失真的。不论高智晟把自己做成高大全,还是拥趸们把他塑造成高大全,我都不会开心,因为这样会害了他。
   
    过度用词的标签大王,窃以为首推郭国汀律师。郭兄过往的高论不少,但好到看不出有过多少思量。轻率地将高智晟致参众两院的公开信奉为史诗,郭国汀显然过于性急了。每个人的生活是平平常常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概莫能外,维权人士活的要象个常人要做成凡人,假如天天异想天开苦思冥想,打个喷嚏都想作成诗甚至是作成史诗,那只能是气迷芯和神经病,就算侥幸不把自己累死,八成儿也得把别人烦死。所以,不论是江、胡的重要讲话,还是高、郭的史诗巨作,我都看不下去,因为读者没有了空间。
   
    维权行动所要寻找和发现的,不是对手的毛病,而是个案通向成功的合法的缝隙。维权最需要的是脚踏实地兢兢业业,不是比谁的胆子大比谁的调门高,不是为媒体制造由头,更不是为赚取鲜花、喝彩和掌声。具体到维权律师,首先是做人,其次是做律师,最好是做一名合格的律师。我很理解,甫一亮相发现无人喝彩,固然会让人灰头土脸心中不爽,但假如对过多的喝彩信以为真,说不定会把过早的喝彩当成碰头彩,其实那是倒彩。
   
    把维权运动作为对象来分析和研究,看起来已经很有必要。高智晟的经历、作为、遭遇和存在,无疑是这一课题无法回避的事件。
   
    浦志强 2007年10月9日
   
答浦志强对郭国汀的批评

   
   郭国汀律师与缅甸民运人士摄于布鲁塞尔第二届全球支持中国和亚洲民主化大会

此文于2008年05月26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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