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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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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郭国汀律师为郑恩宠抗辩
·我为郑恩宠律师抗辩的前前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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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关注郑恩宠律师所谓"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一案
·历史将证明郑恩宠律师无罪/郭国汀
·郑恩宠案二审辩护词及网友评论/郭国汀
·关于会见在押的郑恩宠的第二次申请函
·郑恩宠律师“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一审判决书
·上海市高级法院郑恩宠案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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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百无一用是中国律师


   
   
   郭国汀:百无一用是中国律师
   —评上海监狱当局违法拒绝(90天)辩护律师会见瞿延来
   我的高贵的当事人--法轮功学员瞿延来,2000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能源工程系。自聪颖好学,品学兼优,曾获全国化学奥赛特等奖、数学奥赛一等奖。 1999年7月20日反潮流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的准则要求自已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曾为同学无偿献血,将自已省吃俭用剩下的四千元钱、衣物、被褥全部送给了困难的同学。时时处处首先为他人着想,热情关心帮助他人,他是老师和同学们公认的品学兼优的好人。然而,这么杰出优秀的名校高材生,仅因自已的信仰竟被秘密拘捕,判刑,甚至被剥夺了几乎所有的人权。因此,他采取绝食绝水方式,以最宝贵的生命为代价来维护信仰自由权,捍卫人格尊严和基本人权。
   2002年9月30日午夜,瞿延来被上海市某派出所绑架,同年10月2日被刑事拘留,11月2日被逮捕,2003年6月2日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并于当天作出(2003)普刑初字第324号刑事判决:瞿延来犯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自绑架至判决生效整个期间亲属从未收到任何通知!由于爱子失踪,家人从南到北到处找寻先后花了十万余元一直无果,直到2003年7月2日才收到上海邮来的判决书。
   他母亲在申诉书中写道:“得知瞿延来被非法判处5年有期徒刑。他身在何处,没有人通知我们,为了能见上爱子一面,我于2003年8月冒着酷暑来到了上海,给法院打电话寻问我儿下落,审判员某某竟然说:“你还敢打电话,监控你、抓捕你,他回老家了!”要不是亲身经历,我真不敢相信,身为法官,竟能随便说出监控谁、抓捕谁的话,是谁给了她如此的权力!不得已我便亲自去法院询问,某某法官非常不高兴的说:“在普陀区看守所,你再别来问我!”我又去普陀区看守所寻找,一警察说:“在青浦监狱。”我又打车去了青浦监狱,等了一个中午,门卫却说:查无此人。” 这些法官、警官的冷酷无情麻木不仁已届何种地步?!
   “我再往普陀区看守所打电话,答:是在青浦啊!我顿时感觉五雷轰顶!我儿到底在哪里啊!为什么法院、看守所的人都隐瞒他的下落?为什么怕家人知道他的下落?作为母亲,我心如刀绞,欲哭无泪。儿子无辜被抓,被枉判,作为母亲连知道他下落的权利都被剥夺了。“人民法官”、“人民警察”还把我这个东北来的近 60岁的老太太支来支去,让我去哪里找儿子?最后从审判长处才得知被关押在提篮桥监狱。我又奔到提篮桥监狱。时隔一年,历经魔难,母子才得以相见,抱头痛哭。连在场的警察都落泪了。”极权专制下的喉舌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杂志,长期整天狂轰烂炸文革式的抵毁污蔑法轮功的宣传,成功地使得众多被愚民政策愚弄的民众对法轮功产生莫名之仇恨,以致心理变态丧失人性。
   瞿延来为了抗议对他的不公判决,维护自已受宪法保护的信仰自由权,捍卫自已的人格尊严和基本人权,进行了长达780天的人类历史上时间最长也最伟大的绝食绝水抗议!其间多次遭受毒打,野蛮灌食造成四次严重胃出血,送医院四个月,几度生命垂危。他的父母亲数次千里迢迢从北国大庆来到上海提蓝桥监狱劝说宝贝儿子恢复进食,由于不忍看到年迈双亲为他痛苦不堪,他原拟同意恢复进食,却因狱方强行禁止他在狱中练功,使得这位意志超凡的真善忍信仰者为维护自已的正当合法权利继续绝食红绝水,直到母亲告诉他已为他聘请了真正的律师为他辩护(原审法院为他指定了一名辩护律师,该律师当庭征求瞿延来是否同意担任其辩护人?瞿延来拒绝回答,因此该律师拒绝为他辩护。他整个庭审拒绝公诉人的任何提问,迄今从不认罪),他才停止这一伟大的抗争,他对本辩护律师寄予了多大的期望呵!
   法律规定律师有权会见在押当事人,狱方必须在48小时内安排律师会见,然而,2160小时过去了,经前后四次书面,口头电话无数申请会见,狱方竟仍公然违法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姑且不论修炼宣传真善忍讲真相是否有罪,法轮功学员作为公民,享有最起码的平等权利。瞿延来信仰真善忍何辜?竟遭此涂炭!甚至连律师会见权也被非法长期剥夺?!天理岂容此等司法专横!
   今天是2005年的大年三十,远在北国的母亲在这三个月期间给我两次电话,仅是关心辩护律师的安危,却丝毫未提及她的爱儿案件情况,这又是何等的关怀与宽容!我作为辜负了当事人如此不能承受之重的期望的辩护律师,别无选择只得将这一发生在中国最先进的国际化大都市上海的真实情况公之于众。当局不尊重法律, 破坏法治的后果,严重至极。如此随心所欲执法社会何稳定之有?!如此蔑视法律,大上海何法治之有?!如此藐视人权,大上海有何脸面号称国际化大都市?!正如高智晟律师指出:(当局)“视国家的既有规则如敝屣的恶劣心态,干着非法的反法治的勾当却还以法律的名义,以及整个司法体制对法律、人性及尊严如此麻木、如此不负责地随意对待!” 将会使公民的法律意识荡然无存!鉴此辩护律师敬请当局千万不要把上海变成司法沙漠荒原!难道为会见瞿延来辩护律师非得持有中国司法部张福森部长的批示吗(第五次申请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中国司法部部长/国家监狱管理总局局长提出,第六次申请呢…向联合国?)!
   上海市天易律师事务所
   郭国汀律师
   2005年2月8日
   附:第四次会见瞿延来申请书
   会见在押的瞿延来的第四次申请函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上海市提蓝桥监狱
   缪晓宝局长\张凌副局长\乔立国监狱长
   行务处/教育科李科长:
   上海市天易律师事务所郭国汀律师接受在押的瞿延来的委托,作为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及辩护律师,代理提起刑事申诉及保外就医等事项。2004年11月8日,郭国汀律师和秦韬实习律师首次专程前往提蓝桥监狱会见瞿延来,贵狱张科长称要请示上级才能决定是否同意律师会见。11月10日张科长电话告知,上级不批准律师会见。理由是司法部有新规定。11月23日本律师第二次申请会见,11月25日李科长电话告知,因瞿延来目前仍不稳定,不同意律师会见.
   查2004年7月15日司法部《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暂行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罪犯:(一):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接受在押罪犯委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提供法律咨询,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的;(四)其他需要会见在押罪犯的情形。
   我们认为本所已经接受瞿延来委托,完全符合上述司法部规定的会见要求。同时,依《刑诉法》第203条之规定,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有权对已生效的判决提出申诉.律师可以接受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委托代理申诉.根据《律师法》第25条之规定,律师有权代理申诉案件.那么律师会见在押被告或当事人理所应当.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禁止律师会见在押当事人.至于 “不稳定”并非不让律师会见的合法正当理由.2004年12月12日我们第三次提出会见申请,迄今未接任何通知是否准许律师会见.针对贵监如此反常的举措,我们深表遗憾.
   上海市公检法各部门包括各监狱及看守所素以遵纪守法闻名全国,作为法律同行,我们希望能共同遵守国家法律.而贵监狱屡次无理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的做法,于法无据,显然有悖于司法文明的主旨,也有损于上海作为我国现代化国际性大都市应有的司法文明形象。保障公民包括刑事被告及在押人犯的正当合法权益,是现代司法文明的最起码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人道主义的体现。
   鉴此,第四次申请会见瞿延来,敬请及时批准安排于春节前会见瞿延来为感。若贵狱坚持拒绝律师会见,请书面告知依据和理由.
   上海市天易律师事务所
   郭国汀律师
   2005年2月2日
   天易律师事务所
   Tian-yee Law Group
   上海市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025-1027室, 邮编:200122
   Telephone (电话): 8621-68760077 Facsimile (传真): 8621-68753789
   南郭注:这篇文章是导致本律师被中共专制暴政当局非法强行停业的导火索。三年多来一直不断有中外朋友问我是否后悔,为法轮功抗辩落得此种下场是否值得? 吾总是骄傲地回答:不!我从不后悔,反之,吾为之骄傲自豪!因为我做了一名中国人权律师应当做的事!被迫政治流亡业已三整年,吾实际上已成为漂泊异国他乡的游子,而且真正成为一个闻名全球的穷大律师。至于穷到何种程度,并非国家秘密,吾不妨实话实说,由于受到中共专制暴政的非法疯狂政治迫害,我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百万元,间接损失至少三百万元(按每年一百万元保守计)。如今不但一文不名,而且欠外债两万五千美元。然而,我仍然每日万米长跑,而且有个超五星级的[总统跑道]供我专用,因此,仍然快乐无比(纯属穷开心!)正是瞿延来先生,使我对法轮功除了尊敬,还是敬佩!因为吾乃坚持万米长跑35年的运动员,自称有着钢铁般的意志。然而较之瞿先生的钻石般的意志,我不知道自已是否还有资格称是个有意志的人!法轮功学理能让一个名校高材生信仰至为之牺牲在所不惜,为抗卫信仰自由权人格尊严权而绝食绝水780天,本身就是一项难以置信的奇迹,然而该奇迹并非天方夜谭。是故敬请刘晓波先生三思。不要以为你的无神论就高人一等,更不要以为汝乃博士便可以小瞧鄙薄他人。
   瞿延来先生是我的第二位法轮功当事人,也是引起我对法轮功极大兴趣的原因,因为他竟能连续绝食绝水780天!直到我正式成为他的辩护律师为止。开始时我一直不相信一个人竟能连续绝食绝水两年多!然而,事实是在这绝食期间,他曾先后四次生命垂危,被送进医院抢救四个月。在该绝食期间,他一直拒绝进食,长期被强制灌食。而强制灌食实质上是一种极难忍受的酷行,因此种酷行而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占有案可查的近3000余名因中共狱监劳教所酷行迫害致死者近1/3!与瞿延来同时绝食的法轮功学员刚开始有20余人,但20天后,由于监狱当局将灌食管由细管换成粗管,其他人全部被迫放弃,唯有瞿延来坚持了下来。连他在监狱留下的身份照也是眼睛闭着,鼻子上插着灌食管的!我自27周以前开始每星期日绝食24小时,最长仅绝食48小时,但未绝水,我完全能感受绝食的难受,若再加上绝水那种兹味可想而知。面对圣徒般的瞿延来,我不能不探索是何种原因,使得瞿延来具有此种超凡脱俗的承受苦难的能力?唯一的解释便是真信仰的伟大力量。因为对瞿延来而言,他得道了。朝闻道,夕死可矣!法轮功学员几乎有个共同说法,我终于找到了她。这个她就是他们一生寻觅索求的真理。人类为真理而奋不顾身的事例屡见不鲜。许多人无知地攻击法轮功,骂其信徒,贬李洪志。实在是出于受中共欺骗宣传的误导,对法轮功真相一无所知所致。包括MICRONET江苏零陵等奉有特殊任务的网特(网评员)在内,大多是因为无知。无知是中国人的大敌,而故意推行愚民政策制造大量无知愚民的中共专制暴政则肯定是中国人民的死敌!至于法轮功与中功瑜珈功等有共同点但有本质区别。前者心性的要求远高于后者,法轮功有一整套多少能自园其说的宇宙观人生目的论。返本归真是其核心思想。本质上言法轮功已不是简单的健身功法,而是完整的精神心灵修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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