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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难文学 流亡文学 香港文学及其他
为期三天的中国苦难文学国际研讨会圆满结束.与会人数之多,国别之广,若干话题讨论气氛之热烈,均属罕有.
不过,要是说40多名作家、诗人、评论家对于苦难文学都有相同的理解,那恐怕并非如此.
来自瑞典的傅正明认为:它是描写苦难的文学,”不但要描写人类在苦难中的呻吟,而且要表现人类在苦难中的挣扎抗争或力求摆脱苦难的种种尝试”.
来自澳洲的袁红冰给出的定义是:”与铁窗、流放、苦役、血泪、孤独、死寂为伴的属于自由心灵的文学”.这里面前六项乃苦难之表现形式,应无争议;但俱为政治方面的苦难,自然灾害或战争造成的又如何?交通事故引起的呢?非政治性的包括民族、宗教邓原因以及邻里摩擦、家庭纠纷导致的呢?
而所谓”自由心灵”更是人言人殊.
比如说,流亡美国的作家高尔泰的<寻找家园>,由于作者身在自由世界,心灵并无约束,无疑可称之为”苦难文学”.反之,杨显惠的<夹边沟记事>,虽然题材与高作之部分内容相同,但杨处在大陆,多所顾忌,心灵难称自由,是否因此不能列入”苦难文学”呢?
倘论及流亡文学,就更富争议了.首先,”流亡”的含义就不那么确定.被祖国放逐,出走世界是流亡;但高行健写<灵山>之前,在国内流浪,也算流亡?
其次,流亡者写的文学作品是否都是流亡文学?例如,仅仅描绘其在外国的私生活,而与大陆毫不搭界,能不能算呢?
有的人提出,必须在作品中涉及国内的典型环境,政治氛围;否则,就要排除在外.但也有人说,只要是反映了流亡者的生活及其内心世界,均属流亡文学.
再者,出于非流亡者笔下的同类题材作品,算不算?就如30年代讨论无产阶级文学,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作家创作的反映无产阶级生活的作品,是否无一例外都能像高尔基的<母亲>一样,归入其内?
与会者对此似难取得一致.
这使我联想起有关香港文学的讨论.何谓香港文学?一般认为应指香港作家的文学作品.但谁算香港作家呢?除土生土长者之外,外来的如何界定?要在香港生活多久才算?如此等等,根本纠缠不清.
看来,难得糊涂”可应用于此类争论.”水至清则无鱼”.有些界限无须弄得那么黑白分明.留点灰色地带,又有何不可?
(0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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