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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爱到掐死你 爱你爱到掐死你
西风独自凉
西班牙著名导演佩德罗•阿莫多瓦拍过一部虐恋题材的喜剧电影《捆着我,绑着我》,故事情节可概括为“爱你爱到绑架你”。但在现实生活当中,虐恋未必尽以喜剧的方式结束:
河北沧州河间民警张东岳与歌女余某在轿车上发生性关系时,为寻求刺激,应邀帮助被害人余某共同用手掐余某的颈部,致其死亡。2007年9月,张东岳一审以过失杀人罪被判6年有期徒刑。死者家属不服上诉,最近,沧州市中级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燕赵都市报《河北民警为寻性刺激掐死歌女 二审维持6年刑》)
这条爆炸性新闻引起网民热议,4月22日,该新闻一出,仅一个网站的跟帖数量即逼近两万条。为寻求刺激邀请别人来掐自己的脖子,把自己活活给掐死----爱你爱到掐死你,岂有此理!人们普遍感到不可思议。由于被告的特殊身份,以及他与死者社会地位的巨大悬殊,更使得怀疑司法公正的声音无比激烈。有网友调查:
“不知如果把这个法官的妻女老小全部奸杀了会判几年?支持全部奸杀的,点右下角!”
到笔者写稿时为止,“支持全部奸杀的”赫然高达20259人次!
我想,法院的判决文书,如适当引用医学专家的意见,介绍一些相关的医学常识,愤怒声讨的浪潮当不至如此凶猛。
所谓“为寻求刺激”的性行为,在医学上是一个较为冷僻的概念:性窒息,通常指的是人(们)在进行性活动时,用绳索、长袜、围巾、领带、皮带、头巾等缢颈,或用橡皮囊、塑料口袋、面罩等罩住口鼻,造成窒息状态,以达到性满足。因为在窒息过程中,缺氧、碱中毒会产生精神兴奋和欣快感,阴部同时会充血有助于性兴奋,在低氧状态下可增强快感。
性窒息属于高危性行为,常因疏于防范,导致颈部受压超过负荷而造成窒息性死亡,相关报道早已屡见不鲜:
2003年春,四川达州市发生了一起扑朔迷离的案件。该市东郊公园林荫深处,发现一具20多岁的男性死尸,死尸套在一个亚麻布口袋里,手脚被绳锁捆绑着,颈部勒有一塑料细绳,生殖器处有一条女用绣花手绢,上面留有精液。公安部门在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后,几经周折,终于破解了此案之谜,原来是死者自己为寻求性快感,在自造手淫呼吸不畅条件下导致窒息死亡。(《大众健康》2003年11期)
无论一人还是一人以上进行性窒息性行为,发生性窒息死亡都既非他杀,也非自杀,而是意外死亡。因为性窒息虽属自愿行为,但目的不是为了寻死,而是在窒息中求得性满足。
因此,张东岳如果确实是“应邀帮助被害人余某共同用手掐余某的颈部”,致被害人机械性窒息死亡,以过失杀人罪领刑6年,在法理和适用法律上似无不当。
为死者家属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向记者透露:河间市公安局案发后对医院大夫的询问笔录证实,受害者余某被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而在法院一审二审两次判决书中,都认定是“经抢救无效死亡”,显然是有意减轻被告人张东岳的罪行。
死者的姐姐则向记者表示,其妹妹曾长期受到张东岳的控制,经常受到张东岳的打骂和威胁。
尽管存在诸多疑点,但此案最为关键的部分在于:有关部门应继续展开调查,把死者生前是否有性窒息活动的历史搞清楚,非如此不能揭开他杀还是意外死亡的疑云。
因为性行为的高度隐秘性,要查证死者生前是否有通过性窒息获取快感的特殊癖好,存在一定的难度。但人命关天,不彻底调查清楚,死者亲属和社会反响太大,司法尊严将再度面临严峻的挑战。
其实,通过走访死者丈夫,以及与其关系较为密切的人士,弄清相关事实,并非有想象中的那么难。
网民对此案的激烈反应固然是与不了解医学常识有关,但法院工作如果做得细致、扎实,民意绝不会如此汹汹。网民的愤怒还表明:由于社会反响巨大的河北聂树斌可能被冤杀一案和彭宇案的遮遮掩掩,以及华南虎照片事件的久拖未决,使得权威部门的公信力在持续下降,社会的不满和怀疑情绪,尤其是对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玩弄女性、包二奶等道德败坏的愤恨,在不断累积、上升----
任何国家或地区都难免发生惨绝人寰的恶性案件,然而,最可怕的还不是这些个案本身,而是公众对司法公正普遍丧失信心,弥漫着一种愤怒和冷漠交织的社会空气,悲怆与无奈,令人发指地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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