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帮误国
|
|
·中国最贪的贪官是胡温 |
|
·郎愤青拍马胡锦涛仍无法脱责 |
|
·胡锦涛涨声响百姓一块变五毛 |
|
·常委连任最多三届,胡锦涛该下 |
|
·抗暴联盟反胡锦涛连任常委书 |
|
·德国总理和胡锦涛的强烈反差 |
|
·为什么胡锦涛当不成默克尔? |
|
·山西运城弊案连着胡办 |
|
·十七大胡锦涛有什么新东西? |
|
·胡锦涛家族贪污的起源和发展 |
|
·谈胡锦涛不会英文 没人说话 |
|
·振聋发聩的体制内民主呼声 |
|
·为文革翻案,还真是来势汹汹! |
|
·胡锦涛会成为屠夫吗? |
|
·胡锦涛籍贯造假,欺骗世人 |
|
·常委连任三届为限是惯例不是巧合 |
|
·胡锦涛造假籍贯,想隐瞒什么? |
|
·温家宝家族赚的几十亿zt |
|
·胡锦涛什么时候向藏民下跪? |
|
·胡锦涛应向藏民下跪 |
|
·胡锦涛要当主席下令隐瞒萨斯 |
|
·尊重惯例胡锦涛不应再进常委 |
|
·第一和谐腐败家庭胡锦涛父子 |
|
·中国贪官多,最贪是胡温 |
|
·十七大胡锦涛有什么新东西? |
|
·默克尔和胡锦涛的强烈反差 |
|
·胡锦涛确实是通货膨胀的祸首 |
|
·胡锦涛的籍贯为什么要造假? |
|
·胡锦涛应向藏民汕尾村民下跪 |
|
·胡锦涛家族贪污的起源与发展 |
|
·胡锦涛会成为法西斯屠夫吗? |
|
·常委连任三届为限是中共惯例 |
|
·胡锦涛隐瞒萨斯是为了当主席 |
|
·老胡强奸民意,强奸党章 |
|
·中国贪官多,最贪是胡温 |
|
·李克强--他是人民大灾星 |
|
·魏京生和网友谈胡温腐败之家 |
|
·尊重惯例,常委连任三届为限 |
|
·胡锦涛涨声响百姓一块变五毛 |
|
·胡锦涛横行,哪有和谐社会? |
|
·建设新农村,要开枪杀农民? |
|
·中国贪官多,最贪的是胡温 |
|
·常委连任三届为限是宪政惯例 |
|
·老胡强奸党章,强奸民意, |
|
·中国贪官多,最贪的贪官是胡温 |
|
·胡锦涛只会抓权,不会政改 |
|
·常委连任三届为限是宪政惯例 |
|
·建设新农村,需要开枪杀农民? |
|
·中国贪官多,最贪数胡温 |
|
·拉萨师家河汉源汕尾,老胡血债多 |
|
·中国贪官多,最贪是胡温 |
|
·按宪政惯例,胡锦涛不该连任 |
|
·中国贪官多,最贪是胡温 |
|
·新农村的和谐道路,鲜血铸成? |
|
·胡锦涛青帮横行,和谐路在哪? |
|
·按宪政惯例,胡锦涛不应连任 |
|
·十七大胡锦涛有什么新东西? |
|
·中国贪官多,最贪是胡温 |
|
·拉萨汉源汕尾,胡锦涛血债累累 |
|
·老胡强奸党章,强奸民意, |
|
·胡锦涛青帮横行和谐路在何方? |
|
·胡锦涛家族贪污的历史与发展 |
|
·按宪政惯例,胡锦涛不应连任 |
|
·中国贪官多,最贪是胡温 |
|
·边腐败边提升的典型是胡锦涛 |
|
·中国贪官多,最贪是胡温 |
|
·魏京生和网友谈胡温腐败家族 |
|
·尊重宪政惯例,老胡不应连任 |
|
·李克强--他是人民大灾星 |
|
·胡锦涛隐瞒萨斯是为了当主席 |
|
·魏京生和网友谈胡温腐败之家 |
|
·胡锦涛的青帮弟兄横行中华 |
|
·胡锦涛连任违背中国宪政惯例 |
|
·李克强----他是人民大灾星 |
|
·十七大刚过,胡锦涛网封升级 |
|
·十七大后胡锦涛镇压四类分子 |
|
·十七大刚过,胡锦涛网封升级 |
|
·不祥之兆女特务刘延东管教育 |
|
·不祥之兆女特务刘延东管教育 |
|
·胡锦涛严控新“四类分子” |
|
·亿万富豪局长 山西黑幕难揭 |
|
·读《胡锦涛2012年必须全退》 |
|
·亿万富豪局长难揭山西黑幕 |
|
·任人唯“青”不是好现象 |
|
·任人唯“青”不是好现象 |
|
·任人唯“青”不是好现象 |
|
·任人唯“青”不是好现象 |
|
·读《胡锦涛2012年必须全退》 |
|
·任人唯“青”不是好现象 |
|
·胡锦涛父贪污,到死都没摘帽 |
|
·胡锦涛父贪污,到死都没摘帽 |
|
·胡锦涛父贪污,到死都没摘帽 |
|
·胡锦涛炮制的陈良宇冤假错案 |
|
·胡锦涛炮制的陈良宇冤假错案 |
|
·胡锦涛炮制的陈良宇冤假错案 |
|
·胡锦涛炮制陈良宇冤假错案 |
|
·陈良宇案完全是冤假错案 |
|
·陈良宇案完全是冤假错案 |
|
·陈良宇案完全是冤假错案 |
|
·陈良宇冤案应该早日平反 |
|
·陈良宇是好官,根本不是贪官 |
|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
|
欢迎在此做广告
|
|
陈良宇案完全是冤假错案 陈良宇案一直有公众舆论指出,是一起冤假错案。
胡锦涛费了好大的力气,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想“把它办成铁案”。但是无奈查不出陈良宇的贪污证据。
调集几百酷吏,吃喝拉撒,交通费,旅馆费,办公费,浪费纳税人上亿公币,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查出了陈良宇所谓239万元的受贿款。
无奈证据那么牵强,一再被网公众舆论批评。
这不,公众又批评胡锦涛搞的所谓239万受贿款证据了。
附:
陈良宇冤案 239万受贿款是假货zt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4月16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受贿罪的要点是收受财物,谋取利益。两者缺一不能构成受贿罪。陈良宇案所谓239万元的受贿款,我们逐一来看。
1。 胡锦涛整的材料中,最大的一笔受贿款是93万,吴明烈为陈良宇的父亲陈更华换房。新换住房同旧房差价大约为93万余元。胡锦涛把这93万余元差价算作陈良宇的受贿款。
其实不但不是受贿93万,反而是应该退回陈良宇父亲住房差价900多万。事情原因是因为陈良宇的父亲陈更华四十年代留美硕士,回国后他把自己在浙江宁波老家的房子卖掉,另外在上海最繁华的南京路上买了一套豪宅。这套豪宅现在应该价值千万以上。四人帮时期,陈父豪宅被没收,一家人被赶到凯司令食品厂生产车间楼上陋居。四人帮倒台后,理应落实政策。因此有了吴明烈为陈父陈更华换房,给与一套价值100多万房子,收回凯司令楼上陋居。虽然解决了陈父的住房问题,但是价值没有回归。因为陈父的豪宅现在应该价值1000万以上,而吴明烈为陈父换房价值只有100多万。换房以后政府仍然欠陈父价值900多万差价。胡锦涛却说陈父多得了价值93万房子,算作陈良宇贪污受贿款,算错了。形成了冤假错案。
2。第二笔最大的受贿款是陈太十年工资43万元。其实十年工资43万,平均一个月才3000,这种工资连一般白领的一半还不到。和一般高干家属拿的大款根本不能比。关键还不在这里。
关键在于没有发工资方的非法谋取利益,不具备受贿罪的要点,不构成受贿罪。
3。第三大的受贿款是胡锦涛指控陈良宇安排儿子陈维力在上海申花足球的那份工资和公司信用卡消费。共35.2万元。理由是陈维力并不实际上班。
但是去年中共报纸不是这样说的。去年中共报纸批陈说, 陈良宇的儿子陈维力在申花俱乐部工作,一杯茶,一张报纸,脚翘翘,照样领取一份工资。当时还有网友庆幸,高级干部子女中总算还有甘心领一份死工资的,不像胡锦涛儿子胡海峰,动辄几十亿政府采购;也不像温家宝儿子温云松,动辄就是平安保险几十亿。
原申花足球主教练徐根宝曾写过一本书《风雨六载》,里面写着:申花在社会上公开招聘领队,主考官就是孙春明副总经理或者陈维力副总经理,考题诸如“如果球星违反纪律,你如何去做工作?”等等。这本徐根宝早年写的书,也证明陈维力在申花足球有做工作的。
现在胡锦涛突然变脸,把陈良宇儿子这几年工资以及花费总共35.2万元要算成陈良宇的贪污款,是不是实在找不到陈良宇的贪污受贿罪证,只好把陈良宇的儿子的那份工资也来凑数啊?
4。第四笔陈良宇妻子儿子旅游款34。2万元
说到陈良宇妻子儿子旅游款要算陈良宇贪污受贿款,那么请问胡锦涛自己的老婆儿子旅游款算不算胡锦涛的贪污受贿款?如果胡锦涛的老婆儿子旅游款算胡锦涛的贪污受贿款,那么陈良宇的老婆孩子旅游款也应当这样算。如果胡锦涛的老婆孩子旅游款不算胡锦涛本人的贪污受贿款, 那么陈良宇的同样也不能算贪污受贿款。
5。第五笔,杨崧才馈赠共计大约33万元。这里没有杨的谋取利益,不具备受贿罪的要点,不构成受贿罪。
因此这总共239万元的证据没有一条是成立的。陈良宇案是冤假错案。
作者:刘 毅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