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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宇是好人,根本不是贪官 [博讯(博客)文坛评论] 陈良宇确实是个好官,根本不是贪官----评<陈良宇是个“好官”吗?>zt
原作者: zhenzh
1。 胡锦涛调集几百名酷吏, 花费上亿纳税人公币,搜集的所谓陈良宇贪污受贿239万元的所谓罪证,已经全部被舆论驳得体无完肤。
2。 因为陈良宇不是贪官,所以不能和组织色情网站和利用取款机漏洞的相比。
3。 你说吴明烈为陈父换房是巴结,没有根据。吴明烈任职的新黄浦集团改制前身是上海市黄浦区房产管理局。他不承担责任解决住房,谁承担责任?要陈良宇动用职权为自己父亲落实政策?
4。 陈良宇父亲陈更华原先的豪宅现在应该价值1000万以上。他四十年代留美,取得硕士学位。豪宅是他回国后自己花钱买的。四人帮时没收。吴明烈为陈父换房,收回四人帮时的小房,另给一套价值100多万的房子。虽然暂时解决陈父的住房困难,但是价值并没有回归。陈父豪宅现在应该价值1000万以上。政府仍然欠陈父价值900万的房屋差价。
这怎么是“权力寻租”呢?你家价值1000元的东西拿走,给换一个价值仅仅100元的东西给你,你就是权利寻租了?你就是贪污受贿了?就得抓起来坐牢了?天下有这道理吗?如果这是胡锦涛的青帮逻辑,那就怪不得现在中国到处都是强拆抢夺老百姓的财产,还不准人家伸冤呢!
5。 “吃人的盛宴已经摆开了”。。。陈良宇什么时候吃人了?什么时候屠杀人了?胡锦涛在西藏拉萨当书记时拿着冲锋枪屠杀西藏人民,和陈良宇有什么关系?
1989年三月份的时候,胡锦涛亲自头戴军用钢盔,手握冲锋枪,和军车一起冲到拉萨街头屠杀示威老百姓。
同样也在1989年,上海也有学生和群众示威, 堵路,设置路障。陈良宇是在晚上民运学生都睡觉后,才组织工人把路障拆除,避免冲突,从而保证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民生物质可以运进来,垃圾可以运出去。
第二天民运人士再堵路, 陈良宇还是不和民运人士冲突,还是等到晚上民运人士和学生睡觉以后才组织工人拆除路障, 让民生物质运进来,垃圾运出去。
第三天还是这样。这样反反复复好久,一直到群众不再堵路了。陈良宇一直避免和群众冲突。避免事态恶化。
陈良宇是少有的中国大陆良心未泯的好官。
附:陈良宇是个“好官”吗?
陈良宇案终于判了,根据BBC的报道,陈良宇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人民币;法庭认定其受贿、滥用职权等罪名成立。受贿控罪涉及收受资金近240万元。涉及上海社保案的关键人物张荣坤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没收资产13亿余元。
我承认我有那么一点道德洁癖,在看到陈只被判了18年以后。相对的,我们可以看到,组织色情网站的,无期。利用取款机漏洞的,无期。甚至,挪用了那么多钱的,就给个十几年。中国的法律,相当的混乱,在量刑标准上,好像完全是根据法官当时的心情来的。
当然,陈良宇的落马,带有政治斗争的色彩。而在贪污金额方面,沿海地区已经动辄上亿了。这么说起来,陈良宇只是区区数百万,相当的“廉洁”了。而且:
胡锦涛指控陈良宇受贿额最大的,占受贿总额239万余元大约四成的是指上海新黄浦集团原总裁吴明烈为陈良宇的父亲陈更华换房。其实陈更华的这套豪宅本来就是自己钱买的,产权很清楚。应该归还给陈更华的。共产党暂时没有归还陈更华的这套豪宅,是欠陈良宇的父亲陈更华一套豪宅。
这种说法,那是相当的可笑了。为什么吴明烈要补贴这个差价?还不是要巴结书记大人。当年土改,国有化改革,没收的私产不知凡几。怎么不给其他人补偿,偏偏给陈父?商人都是精明的,无利可图的事情,吴经理会做吗?
因为陈良宇贪得少了,利用职权少了,权利寻租不那么明显了,立刻就有人鸣不平了,是好官了。我是不是要喊声青天大老爷呢?这种心态,不是正好说明,政府党委已经糜烂到了一种什么样的地步了。
吃人的盛宴已经摆开了……
陈良宇何冤之有?(作者沉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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