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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海内外爱国愤青兄弟姐妹们关注爱国留学生英雄清水君
敬请海内外爱国愤青兄弟姐妹们关注爱国留学生英雄清水君
亲爱的海内外爱国愤青兄弟姐妹们:
日前,我通过《博讯》向诸位发送了《敬请爱国愤青们关注爱国民族英雄郑贻春教授》公开函,吾期待各位的读后感。今天再向各位介绍一位当代中国优秀杰出真诚的[爱国愤青]清水君(黄金秋)的不幸遭遇。南郭诚恳请各位拿出你们的爱国热情,为你们杰出的先驱者黄金秋先生呼吁呐喊.我先自主代表金秋向各位致谢了!
我是黄金秋先生一审和二审的辩护律师,对该案有非常细致深入的研究,为此案我先后公开发表了18篇评论约10万字。均发表在全球中文媒体最客观也最自由的博讯新闻网。我深知各位学业繁重,为节省大家宝贵的时间,兹将黄金秋颠覆国家政权案要旨归纳为如下约1万字。无论你们是赞同还是反对他的思想论点,南郭同样敬请各位写一篇实话实说的读后感,并公开发表。这是你们能帮助一位真正的爱国青年英雄的最低请求。各位若有时间,或真爱国,敬请精读我为他辩护的18篇评论,它们皆刊载在《博讯》郭国汀律师专栏——“郭国汀律师为清水君抗辩”及“郭国汀律师名案要案抗辩实录”章节。如果你们有爱心我请求你们能在节假日给他来日无多的双亲大人提供一点力所能及的经济资助,因为黄金秋留学学成归国不到三个月即被中共当局逮捕并判处12徒刑,而无力承担孝敬双亲的人伦义务。最后,南郭真诚希望你们将真正的爱国精神发扬光大,关注关心关爱你们众多因为爱国而被中共当局以文字狱罗织罪名关押在监狱与劳教劳改场所的真正的爱国者们。我再次自主代表所有真正的爱国者感谢你们的关心与关爱。
顺颂学业有成!
你们的朋友:郭国汀律师
2008年4月29日于温哥华岛

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宪政的联邦新中国正如喷博欲出的朝阳!
附:我为清水君抗辩的前前后后
郭国汀
1、“江南虽好,却是我温柔梦断之乡;神州甚阔,岂有我报国之地?”
我因爱国获罪,报国无门,归国被捕,有家难回……
尽管我不否认我有过失,有过激,有错误,但自古上书论政者,无不慷慨激昂有过激之嫌!何也? “不慷慨无以壮行色,不激切无以动上容”!毛泽东亦说:不过正,不足以矫枉也!我并非国家、民族的罪人、历史的罪人,我只是有建议、异议的爱国者!我固有错,但错不至罪!
在这个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社会,花钱都很难买到真正的爱国者,愿为爱国而牺牲的人了!珍惜都来不及,岂能轻易加害?
对爱国政治犯的宽赦,是政府的开明,对爱国者的惩罚,不是政府的光荣!囚禁的或许只是一个人,而伤害却落在了许许多多人的心上!我们已用最宝贵的青 春与才华,尽了最大的努力与诚意,去争取爱国爱民爱人的最好结果!但我们不得不做最坏的准备:用自己个人的悲剧与痛苦,换取中华民族未来的喜剧与幸福!
何以堂堂博大的中国,已实行“三个代表、三个为民、三个文明” 精神的中国共产党,竟容不下一个爱国心切,归国情真、屡番上书、言多有失的清水君?我之功罪,操之在君;君之功罪,操之在民!
我的脑海里闪出一句话:“你这双脚一旦踏上中国的土地,可能再也不能出来了!”我没有犹豫,我觉得亲友在呼唤我,祖国需要我!即使我今天失去自由,也不会反悔回国的决定!因为回国是爱国者的本分!只是,祖国真的需要我吗?真的爱我吗?站在审判台前,我开始茫然……
这是一个在狱的中国爱国者所不得已的选择:那就是-我无法再爱这个中共国了!这也是一个归国爱国者沉痛的抗议!虽然这个请求在法律上也许没有什么意义,但 是在道德上,它也许会让更多的中国人从昏睡中猛醒反思:我们的国家究竟出了什么问题?让一些最坚定的爱国者走向获罪之狱、离国之途?最终,成为外国的爱国 者?!
我不得不向我的亲人表示歉意。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大人的养育之恩,金秋暂时无法回报,甚至今生难于报答于万一,因为自古忠孝无法两全,我没有做 任何对不起国家和人民的事,只得拜托兄姐多代我孝敬二老了(此时黄金秋跪倒在地五体投地向两位在旁听席上,明显来日无多的七旬长者,连磕三个响头!令辩护 律师不禁凄然泪下,整个法庭鸦雀无声,而在场的几乎每个听众均不无动容,似乎惟有检察官那张有点无动于衷的脸上仍是那么庄严!清水君双手抱拳面带坦然微笑 向辩护律师告别)!
黄金秋(清水君)2004.7.20于常州中院法庭
明天就是大年三十,作为辩护律师,我深为中国司法不公的严峻现实,为中国政治文明的现状,为中国司法文明的实际感到悲愤,同时深深地感到中国律师的无能 与无奈,作为清水君的辩护律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位如此杰出优秀的中国爱国青年志士仅仅因为思想言论被无罪重判12年!被剥夺人身自由,被污辱欺凌迫 害;而有关部门反复不断地关心你关爱你找你谈话;不断地警告你--悬崖勒马;不断地告诫你 --不要上网谈论案情,不要接受记者采访,不要发表政治言论;不要办理政治案件,不要办理法轮功案件,否则……要关心家庭,关爱亲人,关注孩子,要有良 心,要诚信(因我曾在办理郑恩宠案时答应暂时不接受记者采访)。然而,我却是一名中国人权律师!
黄金秋决非中国人民的罪人,他是个有思想有文化有热情有才华的杰出的爱国青年。千秋功罪自有历史评说,时间会对一切做出公开的裁决,人民自有雪亮的眼睛。党禁报禁开放,走向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宪政的新中国,是每位中国人的共同心愿。
……联想到良心记者师涛,思想者张林,平民律师郑恩宠……均身陷囹圄,不得不远离亲朋好友,在黑暗阴冷的牢狱中过年,渡过这个特别寒冷的严冬。还好,寒冬过后,必是春天!谨借此文向全中国所有政治良心犯,人权犯问候新年!
郭国汀2005年2月 7日于上海
“经审理查明,黄金秋于2003年1 月,在境外“博讯”新闻网站上以“清水君”之名组织、策划成立“中华爱国民主党”,在互联网上发表由其亲自制定的《中华爱国民主党党章》,该党章在总则中 确定:“中华爱国民主党”的短、中、长期目标是“意志坚决地反对和揭露中共独裁集团的黑暗势力和垄断制度”、深刻批判和反思独裁集团祸国殃民的罪行”,最 终“建立大中华民主联盟”。并以“中华爱国民主党”筹委会负责人“清水君”的名义,在“博讯”网上发表由其撰写的《颠覆无罪,民主有理》、《珍惜经济成 就,共建伟大中华-CPDP中华爱国民主党成立宣言》等大量文章,攻击我国的政治制度是“中共独裁政权”,提出“三权分立,双重首长制”,建立“强大的政 治替代组织”及“爱民”根据地,最终实现“大中华民主联盟”的政治目标。另外在互联网上还发布《中华爱国民主党入党申请书》,招募了多名预备党员,发表了 《爱国民主工作指南》、《我们的爱国民主行动纲领》、《关于建立地主机构深化组织工作的通知》等大量文章,具体指导如何开展“中华爱国民主党”工作的方 法,唆使他们成立“中华爱国民主党”支部,发展党员,扩大组织,散发传单,以达到其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2003年8月,上诉人黄金秋 归国后,先后在昆明等地上网发表文章或发放印有“中华爱国民主党”创办人“清水君”的名片,宣传“中华爱国民主党”的思想,为颠覆国家政权积极进行组织活动。”
“本院认为,上诉人黄金秋主观上有推翻社会主义制度,颠覆国家政权的故意,在境外“博讯”网站上以“清水君”之名组织、策划成立“中华爱国民主 党”,同时在互联网上发表了《中华爱国民主党党章》、《颠覆无罪,民主有理》等大量文章,攻击我国的政治制度,发展爱国民主党党员,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活 动,其行为已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且罪行重大。依法应予惩处。一审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对上诉人及其辩护律师提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经 查,从上诉人黄金秋在网上发表的大量文章足见其不是对政府执政党提出批评、建议,而是以颠覆国家政权为根本目的,其采用筹组政党,发表文章,招募党员等方 式为颠覆国家政权而进行谋划,组织活动,危害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上诉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并非颠覆国家政权,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黄金秋不构成犯罪 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故本院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郭国汀,“清水君案江苏高级法院上诉终审判决书摘要”《博讯》2004年12月3日
黄金秋先生爱国爱民之心感天动地,年青人在海外自由的天空下,发表过激言论实乃再正常不过之事,即便他有过错,也距罪甚远.他是个国家最需要的不可多得的 人材,我们决不应当一棍子打死,而应充分发挥其才,造福国家.十年才树木,百年方树人,千万不要再做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了.凡属对中华民族复兴有利之 事,我们均应不遗余力地推行,凡属摧残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之事,我们理当绝尽全力予以制止.相信这也是胡温新一届政府的本旨.我们愿意在尊重司法的前提下, 通过保障当事人正当合法的诉讼权利,推动司法的公开公正和司法文明。
清水君本名黄金秋。是个才华横溢,思想丰富,文采不凡,勇气十足,礼貌周到的谦谦君子。记者出身,2000年留学马来西亚期间身兼大马艺学院讲师,发表政 论文150余篇,网上创建中华爱国民主党。显示了他卓越的政治组织领导才华。2003年7月学成归国,次日始即被国安跟踪,并于9月13日在连云港秘密逮 捕。2004年7月和10月分别被常州中院和江苏高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2年。郭国汀律师两审皆为他作无罪辩护。终审判决后,监狱当局将他送进精 神病院!因精神病院拒收幸免于难;但随后被关入严管队,旨在强迫他“认罪“!令他日跑马拉松,至他的脚血肉模糊;当局纵容刑事重犯对他进行肉体和精神双重 羞辱,以致他在南京浦口监狱过着毫无人格尊严的日子。
清水君是我所有的当事人中最具才华,思想,文采,勇气,礼貌的真正的君子,是中华民族最优秀的儿子之一,然而他却被蛮横无理的共党控制下的中共法院枉法无 罪重判徒刑12年,且于二审判决后,监狱当局居然将他强行关进精神病院!以便从精神和神经生理上彻底摧毁黄金秋先生的意志;因精神病院拒收,他才幸免于 难;但随后被关入严管队,旨在强迫他“认罪“!每天责令他作马拉松长跑,跑得他的脚血肉模糊痛苦钻心还得继续,否则即遭恶警暴打;当局故意纵容刑事重犯对 他进行肉体和精神双重羞辱,以致他在南京浦口监狱过着毫无人格尊严度日如年的地狱般的日子。象清水君这样坚强的人在向我陈述他的苦难经历时禁不住两度落 泪!他还要求我不要告诉他家人以免来日无多的双亲大人难过。我希望有中国律师继续为他申诉,期望全世界华人声援呼吁立即释放无罪重判的中华英雄黄金秋先 生。同时也忠告中共当权者切实保障全体政治良心犯和全体人犯的基本人权,他们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必须得到切实保障。否则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恶警的恶行,中共最高当权者若不积极制止,对于下属的暴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样摆脱不了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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