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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由可言,难言之隐 情由可言,难言之隐( 2003-2-4 )原载中国律师网
郭国汀
其实许多网友误解了吾之本意,首先我对那位李法官并无多大的意见,他肯定有他的难处;给他写了七封函旨在给他一种武器用于对付后面伸出的黑手而已,是故,我才会公然要求他将该函入档。
我认为最高法院的法官们实际上也没有独立审判权,这才是问题的所在。《法官法》并未向法官提供足够充分的保障,法官定级实际上成了行政级别决定一切;如果法官不听上级的意见而按已意下判,很可能被调离,或被降级或受种种其他处分;法官也是人,我们不能要求其都是包公,海瑞;何况包/海先生何其稀少,才会那么珍贵。此外,法官的待遇完全与法官的权力极不相称,与法官这一职业应有的尊严与收入差距实在太大。
只有赋予法官真正的独立审判权,同时要有相应丰厚的收入,和令人尊敬的社会地位,才会有热爱法官职业的优秀人士加入法官行列。最高法院去年公开聘法官入门考试要求教授/一级律师/以上者,应者屈指可数;根源即在此,学人对钱多钱少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要有独立审判权;否则都得听庭长/院长政法委书记/CP的,不当此种被阉的法官也罢。
只要有一天法官真正有了独立审判权,而且享受终身不降薪(犯罪除外)优秀人士应聘者必定众多。我就首先第一个报名!
此外,法官的办公条件太次,使得法官们谈不上有职业自豪感,西方法官最高法院不必说,一般中等或上诉法院,法官个人办公条件好得让你恨不能24小时呆在办公室里,自然法官的尊严也有了形式上的保障。我国法院一般法官的办公条件差得令人难以置信,而院长副院长们的办公室则好得惊人。等级差别如此之大难怪人人都想当官了。

美国开国第一位女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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