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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郑恩宠律师抗辩的前前后后

我为郑恩宠律师抗辩的前前后后
   郭国汀
   2003年6月9日惊闻郑恩宠被刑事拘留,我于当日写下了“历史将宣告郑恩宠律师无罪”一文。由此介入为郑恩宠辩护律师并正式成为一名中国人权律师的不归路。自6月12日正式接受委托成为郑恩宠律师的辩护律师后,直至2005年2月23日,我被中共当局联手构陷强行停业,从一审到上诉审再至申诉再审。我为郑案撰写了约50余篇评文章,全面为郑恩宠律师抗辩。首创了中国律师通过国际互联网将案置于阳光下为政治良心犯抗辩的策略,公众及时了解了全案审理全过程.事实证明此策略令中共当局惊恐万状,此策略是对还是错, 让我们回到那激动人心的岁月,也是中国律师网的黄金时代的事实来回答。
   1 历史将宣告郑恩宠律师无罪 2003年6月9日原载中国律师网
   郑恩宠律师是吾之老友,三年前在一次会议上一见如故.可谓酒逢知已千杯少!他的人品,学识,好学及敬业精神令人感佩.北大荒多年的风雨没有消磨他的壮志, 大上海出类拔翠的律师执业生涯使他如鱼得水.他始终有一颗为民请命奋不顾身的火热的心.中国律师最需要的正是郑律师这种无畏的真正的大律师.根据我对他的 了解郑律师这种人不可能犯罪!
   
    今日中国早已不是无法无天的时代了!大上海决不应将其优秀儿女当作罪人! 在法庭确认罪责之前吾坚信郑律师无罪.历史是不容任意编造的,一切虚假的东西,最终必将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郑律师的作为并非与政府作对,也非与共党对着干,恰恰相反是从另一方面监督促进政府改革开放进程而已.
   
    律师的思维应当是在终审判决生效之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老弟恐怕倘未读懂吾之本义?
   
    律师首先应当推定所有的人无罪,除非经正当法律程序审理,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某人罪名成立.某人是否有罪并不取决于公诉人指控其有罪,而是取决于法律事实取决于有效证据.
   
    吾首先根据我对郑律师的人品人格的了解推定他不可能犯罪.当今之世只要你得罪了权势人物或权力机关,总会有那些邀功请赏的人不遗余力地百计千方地证明你有罪.中国社会从不缺乏此种小人.
   
    郑律师当属律师中的精英,我们没有理由在一边瞧热闹.
   
    作为朋友我当然认为他无罪但如果有充分的有效证据证明某人有罪且经正当法律程序公开审理,即便是至爱亲朋,罪名并不因你否认便不存在.
   
    如果郑案被提起公诉,本人愿意作为其辩护人出庭抗辩.
   2 我为郑恩宠律师辩护--答李洪东Conniemuron等质疑
   
    日前惊闻吾之老友郑恩宠律师被公安局以涉嫌非法获取国家机秘罪拘捕.不由得感慨万千,故写下了"历史将证明郑律师无罪"于是便有李洪东律师指责本人妄加评 论.更有Conniemuron 称指责吾"收郑律师黑钱";"追名逐利".本不想与之论辩.然而,事关本律师的名誉吾被迫作答如下:
   
    我为什么为郑律师辩护?一因我深知他的人品人格,二因我知道他为沪上平民百姓打官司不怕得罪权势人物;三因客家人天生的重感情因而无法象李洪东那样理智得 近乎冷酷;四则吾之执业格言乃是:"一不怕死,二不爱钱";五则吾宁愿雪中送炭如果那一天你老兄也被莫须有的罪名拘捕,相信你一定希望有充满感情的律师相 助.六是我的正义感令我义无反顾!
   
    指责或怀疑本人收郑律师的"黑钱"实在太离谱!郑律师的律师执业证被无理暂扣已近两年,目前连家庭生活都已出现危机;加之郑律师专门代理被拆迁户与开发商 (其身后有政府支撑)打官司,好象也不是很容易搛钱的;而代理财大气粗的开发商或政府打拆迁官司的律师肯定能搛更多的律师费;郑律师的亲属为在上海请不到 律师担忧;尽管郑律师有众多律师朋友;
   
    说我追名逐利更是信口开河.因为本人早已臭名远扬,无需冒得罪权势人物的风险,来为自已出早已无需之名!律师当然要搛钱,因为律师也是人也得糊口,靠提供法律服务搛取律师费何罪之有?
   
    因此本人愿意接受委托,任郑恩宠律师的辩护人.本人将依法全力以赴,维护其正当合法权益.
   
    为各位了解真相兹将各方言论罗列如下相信各位自有公断.
   本律师声明:我说"历史将证明郑恩宠律师无罪"是基于对郑律师的人品人格的了解.一个敢于状告司法局乱收费的律师必定是大无畏的人,应当是个无私的人, 一个不怕得罪权势而宁愿为平民百姓打官司的律师,我坚信其无罪!除非经正当法律程序且有排他的充分的相反证据,并经法院公开裁判.吾不会收回我的凭感情, 常识,逻辑得出的推论.
   3 郭国汀:一切源于郑恩宠案,可敬的国安兄弟请自重!( 2003-8-13)
   
    感谢广大网友给我的鼓励支持和批评.凡是正确的理性的批评,我都会认真加以考虑虚心改进;凡是因郑恩宠案而得罪国安兄弟,吾只能说声抱歉!只有等到此案结案, 我一定向诸位尽职尽责的兄弟们道一声歉!
   
    这两天中律网上出现了两批人对南郭和刘路兄大骂特骂,一批是农家小语这哥、那冬(其实是一批安徽帮,南郭不知何时将他们得罪,故这些人以骂臭骂倒南郭、刘 路为快);另一批人即小C,Lifeixiao,Mairman, 真相,文律,想入妃,你好也等人;吾有充分的理由与依据怀疑这几位是公安或国安或网警兄弟;一从他们首次登录中律网的时间析;二从他们一上中律网即对郑恩 宠律师进行毫无根据的恶意攻击评论;三从他们除了色\香\味的贴子,除了转贴一些所谓国际国内新闻,而没有一个法律或律师业务有关的帖子析;四从他们时常 在同一时间内大量在热点评论上发一些老女爱少男,少女陷网狼之类的贴析;五从他们跟贴的内容多空洞无物析,均可明显看出是有特殊任务者;此外,必须指出的 是:"战地之神,""福建长汀","红色恋人","长征之歌".四者为同一人,此人实乃公安或国安或网警中的败类;其人瞎编乱造的拙劣行为早已触犯刑律; 南郭保留追究此等小混混刑事责任的权利;此外"时代精英"极可能也是一位国安,因为从其发表的贴析,一上来即迫不及待地恶意攻击郑恩宠律师,且胡说郑恩宠 律师"出卖国家秘密";如果她果真是江西老区的好女子,是如何知晓对郑恩宠律师的迫害已然升级?更可疑的是她最新发贴显示她对上海的情况了如指掌,她如何 可能获悉上海律师界的情况,又如何知晓红房子?
   
    当然上述分析仅是分析而已,若汝等觉得冤枉,只好等到郑案结案再予彻底平反吧!
   
    此外我得向各位公安国安或网警兄弟说句心里话,其实南郭十分理解你们,也十二分尊重你们;如果有那么一天,你们需要律师法律帮助(这实在概率太高了!), 南郭没有二话,定当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我最得意的一起刑事辩护案件正是为一起重大刑事警察刑讯逼供致死人命案进行的成功辩护.兹上载供诸位一览.我 们各为其主各司其职,希望能相互谅解为佳.不过南郭之善意诸位是否接受只能由你们定夺.
   4 郭国汀: 郑恩宠聘请辩护人的真相 2003-08-31 20:37
   
    开庭结束后,由于本人连续48小时未眠,突然觉得身心俱疲,因而回事务所准备次日赴福州市开一个讲座.但被众多媒体连续追踪采访近三个小时.今回上 海一打开中律网,发现有那么多中国律师关注郑案更增加了必胜的信念.然而读到我可爱的小C友特意转载之xiaoluobo 君的杰作不得不作如下说明相信各位自有公断:
   
    "求名求利的律师代表----------某律师的心里
   
    本人和郑恩宠律师是多年的老朋友,也一直钦佩郑律师的为人,也曾和郑律师一起为上海动迁户的利益抗争过。起先郑恩宠案是由我和任家明律师代理,为郑 律师辩护的。本人和任律师在7月下旬会见郑恩宠律师的过程中,郑律师本人对自己的犯罪情节供认不讳,所以本人和任律师认为只能从轻判的角度为郑律师进行辩 护,而不能从无罪的角度去辩护,郑律师也同意我们的观点,为此本人和任律师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以便尽量减轻对郑律师的处罚。在此期间郭国汀律师也很热 心的帮助本人和任律师,令我们感动不已。
   
    随着工作的进展,本人和任律师与郭国汀律师在意见上产生了分歧。郭国汀律师不合实际的提出要为郑恩宠律师作无罪辩护,并信誓旦旦的表示有把握胜诉。 本人和任律师坚决反对,并一致认为这样只会置郑律师于不利的境地,最终只会加重对郑律师的处罚。正当我们争执不下时,郭律师不知用什么方法说服了郑夫人 (蒋美丽女士)。郑夫人也坚持对郑律师案进行无罪辩护。本人和任家明律师在陈述利害无效后,只能无奈的退出郑案的辩护。
   
    尽管退出了,但本着和郑律师多年的友情,本人和任家明律师仍对郑案高度关注。听闻,张老也加入到郑案的辩护中。我和任律师不禁感到高兴。可渐渐的我 和任律师高兴不起来了,在郑案开庭前,郭国汀律师表现极其反常,近乎荒诞,郭律师与境外记者保持密切的联系,同时频繁的向境外记者吹风称其要为郑恩宠律师 作无罪辩护,同时还把大量的时间花在互联网上造声势上。请问郭律师在郑案迫在眉睫之即,你不是把时间花在郑案上,而是不时扩大自己的知名度,你的居心合 在。同时,把对郑案辩护目的过早的泄露,你的用意合在。可能郭国汀律师无非是想通过郑案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现在你的目的达到了,你的知名度蒸蒸日上,或 许你才是郑案最大的赢家。可你这样做对得起你平日尊重的郑律师吗,对得起七十多岁高龄仍在为郑律师奔波的张老吗,对得起律师的职业使命吗,对得起郑律师对 你的信任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怎么说郑律师也对你有知遇之恩把,你还有脸叫他恩师,真是天大的讽刺。伯乐因你而死呀!!!!!
   
    本人愚见郭国汀律师欲为郑恩宠律师作无罪辩护是给郑律师和郑律师家属“吃药”,无非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本人撰写此文无非是为了让大家好好认识一下郭国汀律师,也对郑案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同时,本人呼吁大家继续支持郑律师。
   
    上海市海文律师事务所 吴国策律师
    地址:海宁路1388号海天大厦1306室
    电话:63532908 邮编:200070
   郭国汀注:网警伪冒吴国策律师之名发布上述伪造信息,且用吴国策律师的真实地址电话,着实够大胆,然而其伪冒水准实在太差,手段过于无耻,漏洞百出,被中 律网友们驳得体无完肤。事后吴国策本人被告知此文内容后,特意在中国律师网上发表了公开声明:指责伪冒者并澄清事实真相。在郑恩宠案审理过程中,上海当局 有关人士不惜动用国安公安网警伪冒作假,足证其心虚至极。真正的罪犯决非郑恩宠律师,而是上海当局某些与周正毅有利益交易关系的当权者!他们是谁?相信各 位自可凭常识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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