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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意识形态控制的理由 取消思想控制的理由
1.自由论
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是世界各国人民公认的最基本的天赋人权,这意味着每个人都由相信或反对某种主义(或神学)的自由。可是,中国的宪法序言却规定:中国公民必须在马列主义的指引下前进,宪法这种规定就是剥夺了公民思想自由、言论的自由和信仰自由权。所以,共产党向公民尤其是学生灌输马列主义的无神论思想,搞“惟我独尊”,侵犯了人们的天赋自由权。马列主义、毛思想实际上已沦为打人的大棒,党酋的思想就代表并发展了马列主义、毛思想,得无条件地服从,否则将你治罪无商量。
对于人来说,什么最重要?是人?还是党?显然,人比党重要!党不过是为人服务的工具,党绝对没有人重要!凭什么要把党的指导思想高悬在人们的头上,仅仅因为某党掌握了枪杆子,就可以肆意地强奸人民的精神吗?就可以强迫使全体公民作马列主义的精神奴隶吗?任何政党都没有权利要求党员和非党员对党组织效忠,它只能要求党员遵守党纲党章。孙中山要求党人捺手印,向他宣誓效忠,遭到党人拒绝。因为只有黑社会才要求它的成员这样做。可共产党变本加厉,搞“无限忠于”等;不仅要党员永不叛党(实质是剥夺了退党自由),而且要求中国的非党员公民都必须“听党的话”,就是听党的各级干部的话。你合我的意,我允许你说;你不合我的意,我就禁止你说。这就是专制。
中共不承认党内外反对者的人权;总是把反对者赶尽杀绝。有人说,共党搞派别斗争已不用暴力了,例如,胡耀邦下了台,仍能选入政治局。说这话的人忘了昔日王明在失败后的很长时期内还被选为中央委员。问题的关键在于,胡耀邦能不能象宋楚玉那样公开地号召党员拥护自己,去战胜其它派别?简言之,党员们有没有言论自由等一系列基本权利?如果他们不去“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他们是不是会受到更重的处罚?“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是一个统一思想、控制国人思想、扼杀基本人权的专制主义口号。“一言党”很危险:号称团结,貌似严密,实则排除异己,独断独行;没有了别的声音,很容易出乱子。特别是执政党,一个文革就断送几千万中国人。所以“一言堂”搞不得,“一言党”搞不得。
2.平等论
人人平等,我们每个人与马克思都是平等的,马劣毛有什么权力指导我们呢?一个人的思想再博大精深,他也无权指导控制他人的思想。思想自由是人的自由权利的核心;丧失思想自由,就意味着丧失了人格和人的尊严,就成了心奴。汉斯.凯尔森在《国家一般理论》中指出:任何个人无权以绝对的、独裁的方式对其它人发号施令,也无权把自己视为国家的化身;国家的秩序不能完全压制个人的意志。那种利用“代理权”,自称是“人民的政府”,但却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的政府,是独裁政府。宪法中不应写进人的名字(包括孔子、孙中山、马克思),写人的名字就是个人崇拜,个人崇拜就是邪教,邪教违反了人人平等原则。所以,必须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从宪法删除。
3.公民是主人,党是仆人;党组织要跟公民保持一致,而不是公民与党保持一致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即: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所有的党派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不是人民为党而存在,而是党为人民而存在;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人民不是为党服务的工具!人民是主人,党是公仆;公仆应服从主人;所以,党应服从人民,而不是人民服从党。党要忠于人民,而不是人民忠于党;党要接受人民的监督,而不是人民受党的监督;党要与人民保持一致,而不是人民与党保持一致。
胡绩伟说: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是党的母亲。人民是第一位的。人民在党之上,是理所当然的;把党凌驾于人民之上,是万万不能允许的。违反这一点,正是党犯了很多重大错误的根源,也是国家发展步履艰难的根源。人民高于党,而不是党高于人民;人民性高于党性。这是当今人类的基本常识,可胡乔木等硬要宣扬党性高于人民性!胡乔木说,党不是来源于人民而是来源于无产阶级,因为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胡乔木忘了,无产阶级也是人民的一部分,所以,“党不来源于人民”是错误的。也不能说,由于党的水平高,党就应当高于人民,就应该站在人民之上发号施令,就大错特错了。
李洪林说过,“不是人民应该忠于领袖,而是领袖应该忠于人民。不是领袖缔造了党,而是党产生了领袖,领袖是可以批评的,批评领袖不是反党。”其实,反对党的主张正是公民的天赋人权!公民是主人,党是公仆;主人有100%的权利挑剔、批评公仆主义和政策。
曹思源说:要求全国人民“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反动的!我雇一个佣人,难道我天天要与佣人保持一致吗?哪有主人服从仆人、与仆人保持一致的道理?可在文革中,有一句响彻云霄的口号:“一切学习毛主席,一切服从毛主席,一切紧跟毛主席”,最后是“一切为了毛主席”。“一切为了毛主席”就颠倒了主仆关系。毛主席应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如果亿万人民一切都为了毛,毛主席不就成了主人了吗?人民反倒成了仆人了?这样一条颠倒主仆关系的反动口号在中国居然流行十多年之久!当领导者要求被领导者效忠,国家就已不再是共和;当国民效忠领袖,就失去了自由表达的权力!一个要人民效忠的领袖,绝对不是为人民服务的领袖!绝对不是人民的领袖。
4.宪法不是党纲,岂能把党的纲领强加给公民?
马劣毛思想是中共的“圣经”,把它写入中共的党章,作为中共的指导思想,别人也无可厚非。可要把这些已被实践证明是谬误的渣滓写入宪法,硬性规定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就是强盗逻辑了。当今世界,除共党国家外,在任何一个民主国家的宪法里都找不出硬性规定的治国指导思想。治国,应提倡百家争鸣,要以不断创新的理论作为其指导思想,与时俱进。而马克思主义,从理论到实践在各国都已被证明是行不通的谬误,用其来治国只能误国、害国。国家的宪法是你们私人的尿壶吗?想尿就尿?
孙文广多次主张“三个代表”应从宪法中删除。按照政党一律平等的普世原则,既然中共的“三个代表”能进宪法,大陆的8个民主党派是不是每个党派都可以把该党“代表什么”之类的内容写进宪法呢?如果也进宪法,岂不把宪法变成各党纲领的大杂烩? “三个代表”说:中共始终代表先进、始终代表广大人民,由此推论,谁要反对中共,谁就是反对广大人民、反对先进,谁就犯了“颠覆罪”,几个人聚会批评中共就成了“反动组织”、“非法组织”。这是一党专政的理论基础。“三个代表”写进了宪法,实际上就允许中共垄断国家的政治资源、文化资源和经济资源,是“三垄断”的意识形态。这也是毛泽东所说的“工、农、商、学、兵、政、党这七个方面,党是领导一切的”。这是垄断权力、垄断资源的邪恶思想。
5.人民主权高于共产党的各种主义
有人说:“实行某某主义是人民的选择”。既然实行一种主义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选择与认可,这就等于承认了人民的意志高于主义。一方面承认人民的意志高于主义,而另一方面又用某种主义来限制人民的选择范围,岂不自相矛盾?因此,承认民意至上的人民主权原则,就必须给人民以选择主义、选择政党的权利。人民的选择权高于政党的领导权!因此,官方把某个主义强加于国人就违背了人民主权原则。所以,必须废止宪法序言中规定的“马列主义、毛思想、邓三”对中国人民的思想指引权。中国现行宪法的上述规定,剥夺了公民的思想自由,是当代思想专制的“法律”基础,是对民主宪法精神的根本背叛。这样的规定,又与宪法第35条之言论自由原则自相矛盾。
中国要赶上发达国家,必须在思想、文化、政治领域确立公平的自由竞争的原则与制度;抛弃党永远当领导的特权思想,抛弃马劣主义永远指导人民的特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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