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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胡佳 2008年4月3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胡佳有期徒刑三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一年。34岁的胡佳因在互联网发表文章批评中国的人权状况于去年年底被当局正式逮捕。
别不服气,判你三年半,
我们已经网开一面。
什么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不知道为何被抓、被判?
真不懂?还是装糊涂?
和政府过不去,就是自找麻烦!
我们明里暗里警告过你多少次,
你不听,现在说啥都晚。
政府已经够心慈手软,
在过去,多少人因此命丧黄泉。
一顶反革命帽子就能杀头,
老婆跟了别人,孩子做人都难。
谢恩吧,才判你三年半,
媳妇还知道上哪儿找你、探监。
别再折腾了,
我们也想休息、清闲。
写文章怎么就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书呆子,政府最怕读书人散播不满。
知不知道岳飞、莫须有?
这就是个由子,傻瓜蛋。
判你总得有个说法,
要不便成了无法可依,胡乱判案。
为什么去年抓、现在判?
要开奥运了,这是杀鸡给猴看。
你是真傻、还是想充好汉?
做中国的唐·吉诃德,向政府挑战。
哪个社会没有问题?
谁瞎眼了?谁看不见?
怎么就不能学学人家浩然?
写点歌德的,既发财,又升官。
用这三年半,好好想想,
别再为自己、老婆、孩子、父母、政府添堵、添乱!
此文于2008年04月04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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