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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何在?正气何在?—— 贵阳市小河区珠显村现象调查

   
   本来,构建和谐社会是向往和平的人们的崇高愿望,是善良的人们期
   待的一种良好的社会现象。但是,当金钱使一些利令智昏的人走火入
   魔的时候,中共党魁胡锦涛总书记想要倡导的那种“和谐社会”便被
   这些人演变成了现代版的喝血社会。

   
   现实社会里的这种现象正悄悄地在中共极权政府统治下的各个区域里
   发生。正直的人们却不难从人性的角度来认识这个并不复杂的社会问
   题,现实中人性的邪恶及不择手段的巧取豪夺便成了这些人贪婪的明
   证。
   
   14年前,中国民主党刚创建之时,就写有一篇文章是《埋葬滋生贪官
   污吏的温床》,文章内容中就曾这样写着:“这个社会已出现了无官
   不贪的现象”,时至今日,贪污腐败更是泛滥到社会上的每一个角
   落。最近我为贵阳市小河区珠显村村民代理起诉村官利用职权损害村
   民的利益,在征收村民土地时用恶劣的手段扣发村民的土地分配款。
   下面是我为村民们代理写的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人:王素英,女,布依族,现年59岁,初中文化,住贵阳市
     小河区珠显新村团圆巷一栋一单元。
   
     诉讼代理人:廖双元,男,汉族,大专文化,1953年4月28日
     生,住贵阳市市西路250号四单元33号。
   
     被告人:陈光华,男,布依族,初中文化,1952年7月9日生,住
     贵阳市珠显村一组。
   
     请求事项
   
     1、请求法庭判令小河区珠显村一组组长陈光华报复扣发我家的
       土地分配款45,000元归还我家。
     2、诉讼费及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被告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自陈光华在2007年元月被选为珠显村一组组长以来,由于本组被
     征收的土地中(责任地、荒地等)款项金额较大;自他任职后很
     长一段时间都不公布帐目,村民极为不满!到2007年8、9月份,
     在本组村民的多次强烈要求下,陈光华不得不公布帐目。
   
     然而,村民们在最后才得知,以陈光华为首的几位负责人已冒领
     走组里的公款总计人民币共有肆万零陆佰叁拾捌元叁角正
     (40,638.30元)事发后,陈光华等三人皆纷纷退出冒领的公
     款。而村民们为了体现和谐社会应有的宽容并没有起诉及追究他
     们的法律责任。
   
     可是,此事过后,以陈光华及退出钱的几位责任人总是在想方设
     法的找机会报复当初强烈要求他们公布帐目的几位村民。(扣发
     他们的土地分配款)最终,王大伦──其中也是被报复的村民,
     他已在2007年11月起诉了他们;王培榆──现手中持有司法局的
     相关证明;以及王大荣、王素英等皆遭报复。
   
     以上四人(户)都被扣发了土地分配款数万元。其中王素英户被
     扣发的款额计人民币45,000元整。
   
     鉴于以上原因,原告人特请求公正的法庭为我户作主,认真核实
     原告提供的有关法律依据,责成被告人返还我户的土地分配款。
     实为感德!
   
     此致
   
     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庭
   
     原告人: 王素英
   
     诉讼代理人: 廖双元
   
     2008年元月28日
   
   不可否认,只有社会的公平、公正才有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本来村委
   会就可以公正地解决和处理的事,但也可能是村委会的个别人得到了
   “好处”便以“管不了”来推诿。这样一种现象,似乎成了当今社会
   一种“正常的现象”这也许就是造成今天中国社会种种不稳定因素的
   根源。
   
   贵阳市小河区珠显村所发生的这些不正常现象,在贵阳市周边的农村,
   这种事情发生得还比较多,由于地理环境离贵阳市区近,征地费相对
   就比偏远农村要高一些。这也就成了部分村官故意克扣村民征地费的
   机会,他们用种种理由或少付,或少算土地的面积,目的就是从中榨
   取村民们被征土地的款项。村民们找村委会协商解决,一般都是无望
   而归。无奈只好诉诸法律,结果也是胜败难料。可是这种从基层起,
   村官就故意激化社会矛盾的现象,也足以说明,人性的丧失和道德沦
   丧以及制度的缺失,是导致这些村官们走向被告席的最终结果。
   
   
   (2008年3月10日于贵阳)
   
   
   转自《民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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