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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安内部文件曝光,稳控人员难逃之厄运

   上海维权:控诉法西斯暴政!!!上海维权网http://www.boxun.com/hero/shpzw1

    (编者按:上海公安内部文件曝光,以下文字由上海维权供博讯首发http://boxun.com/hero/shpzw1,文中观点和博讯无关)

    自上海人民向中央调查组、向十六届六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发出公开信以来,喚醒了体制内人士的良知、良心,和道义,特别是2006年11月3日上海访民段惠民遭警察毒打致死后,激起了上海市民的极大愤慨,越来越多的体制內人士也以自己特定的方式来支持上海维权市民,揭露上海帮天下的暴政、谎言和欺骗,给苦难深重的上海人民以极大的鼓舞。

    在此我们要再次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还要告诉你们,自从你们选择了良知、良心,和道义,你们一定是最安全的。为与人民为敌的政府保守“镇压平民百姓的机密”只能是反人民的帮凶。

    希望你们尽自己所能划清与暴政罪恶的界限,不要做象上海市政府官员高卫国、恶警严建国之类的人,不要做上海帮的帮凶。中国只有一个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沒有祸国殃民的上海帮的中央。最后希望你们经常光临博讯“中国上海暴政网”:看真相,讲事实,揭黑暗。和上海人民一起,以和平的方式,为彻底解决上海帮,为上海人民的美好明天继读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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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对象信息系统数据维护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工作对象信息系统正常运转、信息准确完整、管理规范有序、更好地发挥其为公安现实斗争服务的作用,特制定工作对象信息系统管理和数据维护制度。

      第二条工作对象是指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安工作的需要,纳入工作视线范围进行管理的人员的总和.包括服刑在教人员、监外罪犯、重点人口、视线对象。

    (一)服刑在教人员是指正在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服拘役、有期徒刑和正在受劳动教

    育场所受教育的人员。

    (二)监外罪犯是指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

    的罪犯。

    (三)重点人口是指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治安嫌疑,由公安机关重点管理的人员。根据公安部制定的《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规定》和((关亍将吸毒人员列为重点人口管理的通知》要求,重点人口的列管范围是:

    1、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嫌疑的人员。

         2、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嫌疑的人员。

         3、因矛盾纠纷激化,有闹事行凶报复苗子、可能铤而走险的人员。群体性上访或闹事的为首分子,以及经常上访闹事的对象,应当列入重点人口管理范围。

    4、因故意违法犯罪被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五年的人员。监外执行的罪犯、所外执行的劳动教养人员,在监管和执行期满后,应当列为重点人口管理。

         5、吸食毒品的人员.

    (四)视线对象是指除服刑在教人员、监外罪犯、重点人口包括的以下人员:

    1、受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劳动教养、少年劳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人员。

        2、原列为重点人口的人员。

    3、其他需要纳入视线的人员。

    第三条 派出所(警察署)。内勤要认真审阅、登记有关转递材料,将其中属信息采集范围 的工作对象材料及时转给管段民警。管段民警通过日常工作主动发现的工作对象,应及时办理列管手续或摘抄有关材料、采集相关信息。新增工作对象信息,在一周内输入系统。

    新增工作对象信息范围包括:

    1、列管的监外罪犯、重点人口;

    2、原户籍地属辖区内的1 983年1月1日以来服刑在教人员;

       3、1 9 8 3年1月1日以来受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劳动教养、少年劳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人员。

    第四条 工作对象信息变动的,及时对系统信息进行修改.变动情况包括:

    1、工作对象的基本信息、体貌特征、违法经历、交往人员、吸毒信息、作案规律、帮

    教力量管理、服刑在教信息、监管记录、监督考察人员等信息变动,需要修改的。

    2、工作对象死亡、出国(境)等情况,需要注销的。

    3、工作对象需在服刑在教、监外罪犯、重点人口、视线对象之间进行转换的。

    4、重点人口每月一次的动态情况录入,监外罪犯每报告情况、每季评议情况录入。

    第五条 工作对象信息的输入与维护工作由派出所(警察署)管段民警和内勤负责。

    派出所(警察署)要明确1名分管所长(署长)负责工作对象信息系统管理和数据维护工作。

    市局治安总队、各分、县公安局治安支(大)队负责对派出所(警察署)工作对象信息系统的管理和数据维护工作进行指导。

    第六条 工作对象迁(移)出的,应打印出工作对象信息随户口档案转给迁(移)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警察署)。对人户分离重点人口、外来人口重点人口,根据人户分离重点人口联系制度和外来流动人口通报协查制度,打印信息做好转送工作。

    第七条 工作对象信息系统应及时为公安等政法部门来人或来电查询服务,派出所(警察署)应当指定专人接待。对除公安等政法部门之外的单位,不提供查询服务。

       第八条 工作对象信息系统的管理和数据维护应纳入基础工作考核范围。派出所(警察暑)要根据内部分工,加强检查督促。各分、县局治安支(大)队每半年要开展一次清理检查工作,治安总队基层指导处、治安信息管理处每年组织一至二次抽查。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

    二O O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博讯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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