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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詹荣妹致信11届两会吴邦国委员长/上海维权 -

   (博讯2008年03月14日发表)

   上海维权: http://boxun.com/hero/shpzw

    尊敬的吴邦国委员长: (博讯 boxun.com)

    尊敬的十一届两会全体代表: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对本案的督函置之不理。

    上海市联富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上海市七浦路7号街坊,官商勾结,开发商竟获"零土地出让金"特大优惠政策,也就是说不用花一分钱获得了50年的土地使用权,占地面积约19280平方米,暴利几十亿。

    在法律上,本人与开发商是一种民事行为。上海联富房地产出于商业性的目的进行开发。应该按照市场规律操作,而上海市闸北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裁决对本人做出的补偿费为每平方米3750元,开发商仅用极少安置款,投资建筑款,建出来的商铺售价为每平方米15-20万元。

    本基地动迁居民1153户,434户回搬,居民要承担15-20万元购房款,还有700余户平均每户25-30万元,开发商仅用2亿元左右的安置款。 依据上海市闸北区发展计划委员会"闸计投(2002)152号"批复:七浦路七号街坊占地面积19280平方米,同意上海联富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内容:住宅33740平方米、商业用房14500平方米、配套办公及其他综合用房192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

    实际建成总商业面积50000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4层,商铺1600余间)。建成的住宅面积35600平方米,仅用占地面积1920平方米,建二幢,每层15户,一幢20层,600套住宅房(50平方米6套,60平方米6套,70平方米2套,90平方米1套)很明显上海市联富房地产有限公司商业面积违规多建了35500平方米。商业用房按10万元1平方米计算,建50000平方米,可暴利50亿元不止。本人在整个动拆迁过程中,没有维护合法权益的机会,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不召开听证会责成闸北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实施强拆。

    本人詹荣妹52岁,女,离异,儿子监护权归父亲所有,法定地址为上海市天潼路646弄20号,居住面积父子二人24平方米两间,本人一间13.5平方米。本户离异多年、分居多年,上海市闸北区土地管理局闸房地拆裁字(2004)第112号违法裁决一套泰和西路二室一厅,合居,未达成协议。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反而于2004年6月18日发放[闸府强执(2004)19]号强制执行通知书,在没有送达法律文书情形下,责成上海市闸北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分局,上海市闸北区政府内工作人员及北站街道工作人员组织打手实施强拆,造成2004年7月9日的非法野蛮暴力强迁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上海市闸北分局百名特警设警戒线,非法暴力殴打本人的80岁母亲和52岁的姐姐,本人无奈之下被逼逃向自家宅地屋顶,处于孤立无援断绝生路的境地,强迁单位为首的张道财拿着棍棒追至屋顶。本人为了保护自己,将敌敌畏洒在自己的周围警示凶手不要靠近。凶手张道财不及时停止犯罪行为,反而声称"有种你喝,死了你小事一桩!"并棒击本人,造成本人当场昏死,有机磷中毒,昏死11天,抢救40天,伤瘫2个多月,住院治疗224天。这次强迁造成本人留下经常昏倒、呼吸困难等后遗症(颈椎体脑供血不足)。全家人身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剥夺了申诉人生存权等基本权利。本人的合法权利遭到严重的侵犯。本人依法上诉,而闸北区人民政府对自己违法违纪行为不予以及时纠正,利用手中的权势任意践踏法律,于2005年9月11日复查书面答复对本人实施强迁属依法强迁。

    本人遭殴打造成伤害,报案公安不立案。"大接访"中,2005年5月26日上海市闸北区北站派出所所长庄福宝受理本案,不作为。2005年8月17日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朱影受理本案。2005年11月17日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分局编号[沪公闸(2005)18562]号书面答复称"依据不足,不予受理"。本人不服,向上海市公安局申请复查,没有书面答复,违反信访条例。2007年1月26日北京公安部督函上海市公安局置之不理。2007年9月14日本人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市公安局履行法定职责,静安区人民法院称"请求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特此告知不能立案。"司法不作为。

    2007年10月11日在病房里看夜间新闻播放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区长尹弘向全国人民宣传闸北区人民政府如何重视解决信访问题。与事实背道而驰,闸北区人民政府对上访难民采取强压严密高度防备、监控、拘禁、刑拘。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内一小撮腐败分子,长期以来,官商勾结,维护开发商"霸王条款",成了服务开发商利益的主体,而不是服务于人民的主体。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集中精力放在如何镇压访民,不择手段,压下瞒上,使中央政策落实不到实处。

    本人遭非法野蛮暴力强拆,造成本人合法权益遭严重侵犯后,信访部门从上至下不作为,司法部门从上至下不作为,遭暴力强制拆迁有没有法理?十七大的精神"中国人权正在健康发展",单身女子合法权益遭侵犯后,上访不但不能得到改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反而继续遭伤害。

    2007年2月19日,本人在北京走亲访友,被截回上海,在出口处遭警号为033590的警察恶拖恶拉强行押上沪A6975警车,造成本人当场昏倒。不但不及时送医院抢救,反而被扛头扛脚,押送到上海市闸北区海宁路1022弄49号友放浴室拘禁,几小时后,儿子赶到,才由120急救送至闸北区长征分院进行抢救,住院12楼57幢(住院期间遭监视),拘禁10多天,造成老父暴死。

    2007年10月1日,本人接到姐姐通知身患癌症的哥哥刚开完刀,需要本人联系芷江西路中医医院治疗,10点离家。11点左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组织10人左右到本人住宅处,由于本人不在家,他们在本人住宅周围等候几小时。

    10月2日12点30分,本人送客完毕在上海火车站出口处被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林峰等3男1女(信访科长)强制将本人押进上海市闸北区北站街道面包车内,由2男3女将本人强制押送至上海青浦区四季百果园内,一起遭拘禁的仅北站街道访民就有14人,看守人员有50多人。

    由于本人遭伤害后身患脑梗、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心脏2扇门关不紧等多种疾病,拘禁2小时左右就发病昏倒,看守人员不及时给予救治。在儿子的关心、强烈要求下才送往乡村医院,由看守人俞正明社工指挥医生用药,吊了2瓶盐水,输了几小时氧气又将本人押回四季百果园5103室。由于农村条件差,遭冷、饿(没有晚饭),缺药、缺家庭日常护理,造成10月3日病情加重,送至青浦中山医院住院治疗,在特殊病房里,秘密拘禁,24小时遭3男2女监视,达20天之久,遭拘禁期间,再三解释哥哥的实际情况,负责人不予理睬。造成哥哥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于11月3日去世。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维护开发商的利益,牟取暴利,对本人实施强拆,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利,更不应该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利用权势责成上海市闸北区土地管理局实施强拆,现场责成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分局设警戒线,并由本人管段户籍警033618号林唐枫带领凶手等人控制本人家人的自由,造成凶手利用权势伤害本人以及本人家人的生命权,,(目前林唐枫涉案600多万元巨额款(其中受贿一笔动迁款就有400多万元)已被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北站派出所所长庄福宝涉案300百多万元。现任闸北分局刑警队二支队队长(原北站派出所所长)秦宝奇于2007年11月23日开枪自杀。)

    本人2007年12月中旬遭拘禁在上海市海宁路1022弄49号106室,亲眼目睹遭非法拘禁一位老太。2008年1月5日由高、贾(女)二位监视中突然死去。全国两会即将来临,又不知闸北区人民政府一小撮腐败分子采取什么措施镇压民女。

    事发三年多来,本人要求归还本人私有财产,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认为是无理要求。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内一小撮腐败分子镇压手段一次比一次恶劣,侵犯本人合法权益,多次拘禁本人,造成家中两人去世。本人要求归还私有财产,犯有何罪?本人30多次向北京各级部门反映,国家建设部、国家信访局、国家公安部等部门督函到上海有关部门,上海有关部门都置之不理,不归还本人私有财产,不依法追究违法法律人的责任,不追究凶手张道财的法律责任。希望领导能重视本案!

    请吴邦国委员长督办:

    致

    礼

   

    控告人:詹荣妹

    联系方式:13817094728

    2008年3月15日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此为打印板,原文网址:

   http://news.boxun.com/news/gb/pubvp/2008/03/2008031409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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