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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西博白事件仗义执言
对广西博白县群体事件的声明
作者:韩一村
对广西博白县发生的群体事件深感不幸。
对事件中被羁押的农民深表关注。
呼吁中央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立即成立调查组,前往事发地,查清事件真相.对涉及违法违纪的国家工作人员,应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人作为一名专职律师,愿挺身而出,为被羁押的农民提供法律帮助及刑事辩护。
希望知情的人,帮助提供涉案农民亲属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一村律师 电话:010-86885917
邮箱:hyc8222@126.com dt8222@126.com
2007年5月25日
我要说
作者: 韩一村
我受到干扰,并遭到恐吓,但我不畏惧,如果能用我的一腔热血,换来中国的民主,我会毫不迟疑地去献身,我以我血献民主!作为一名中国人,作为一名人权律师,我必须对广西玉林地区所发生的群体事件,说两句公道话。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中国各级人民政府都应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这是《宪法》所确定的义务,也是其法定的职责。根据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因计生而欠缴的社会抚养费,应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均无强制执行权。广西玉林地区的一些乡镇政府强制追缴社会抚养费的行为,显然违法。其行为已严重损害了当地农民们的合法权益,并在国际和国内均造成恶劣影响,肇事的官僚已涉嫌犯罪,司法机关应对其立案侦查,不可姑息.
广西玉林地区的广大农民们是纯朴善良的。他们对于县、乡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对于政府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表示抗议。不过,需要指出,农民们不应采取暴力方式解决问题,用暴力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早已被国际社会所摈弃,也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更是本人坚决反对的。我真诚地希望玉林地区的广大农民朋友们,放弃暴力,用和平的方式来解决面临的问题。对政府的违法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把乡政府、县政府告上法庭,让他们的行径大白于天下,使他们接受法律和舆论的双重审判。甚至可以呼吁召开临时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请求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乡长或县长。
总之,一定要用和平的方式,借助法律武器来解决问题,保护自己,以早日平息这次事件。
2007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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