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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有没有“剥削”这回事儿?(问之七上)

   到底有没有“剥削”这回事儿?(问之七上)
   
    私有制不一定产生剥削!公有制不一定消灭剥削!那么剥削到底是什么呢?
   按照阶级斗争理论的专家学者阐述的观点认为:剥削是产生阶级斗争的根源。没有剥削就不会产生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由于剥削造成了社会不公而引起的。消灭了剥削也就消灭了阶级斗争;同样,否定了阶级斗争也就否定了剥削。
    阶级斗争理论的专家学者认为:所谓“剥削”就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无偿地攫取别人的劳动成果。按现在的词典解释:剥削就是凭借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政治上的特权无偿占有别人的劳动或产品。用经典的话来讲,剥削就是资本家无偿地占有工人用劳动所创造出来的劳动剩余价值。简单一句话,资本家的财富是剥削工人的。

    如果,告诉工人资本家所吃香喝辣,穿好住好全是剥削的结果,他们的财富全是用一些乱七八糟你不明白的方法从你们身上抢夺过去的。那么工人会怎么想呢?工人本来就是“大老粗”,知识少,教育不多,又是“光脚的”,人多势众。你“穿鞋”的少数人敢这样忽悠老子,抢夺老子的财富,那老子不造反才怪了。工人造反就形成了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斗争,阶级斗争就这样产生了。相反,如果告诉工人,资本家的财富不是剥削的,而是靠智慧从正道得来,你也可以这样做,世界上没有剥削那回事儿,那还会有阶级斗争吗?
    事情比较明显,“剥削”造成社会不公平,“剥削”成为搞不搞阶级斗争的关键所在。那么,到底有没有剥削这回事儿呢?资本家的财富真的是剥削来的吗?
   答案是肯定的:剥削是不存在,至少在目前的中国是不存在的,在目前全世界较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中也是不存在的!
    有一些经济学家不买“剥削”的帐。经济学家茅于轼老先生就说过:“我坚持文中的观点,改革之后社会财富主要是企业家创造的,他们不是在剥削,我们要承认这点,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
    茅于轼老先生说的“企业家”就是阶级斗争中的“资本家”。他说“企业家”的财富不是剥削的,也就是说“资本家”的财富不是剥削的。那资本家的财富不是剥削的,那基本等于没有剥削。没有剥削也就不应该有阶级斗争了。
    这样就否定了“剥削”理论似乎太容易了,那系统浩瀚巨大完整的“剥削”理论就这样说说是不能说服人的。那好,咱们就着茅于轼老先生的思路再说一点儿。
    中国没有进入真正的资本主义社会,所以真正的资本家很少,多是农村的地主老财,他们代表着所谓的“资本家”,是阶级斗争的对象。换成现在的话,他们就是当时的“农民企业家”,在现在就不是阶级斗争的对象了,而是可以加入共产党的模范先锋队。十七大新闻发言人李东生回答外国记者提问时表示,“2006年,全国共发展新的社会阶层党员10773名,其中发展私营企业主党员1554名。” 过去10年来,每三名私营企业家中就有一人加入了共产党。
    既然把资本家变成了企业家,那么,资本家用来剥削的“资本”,就可以变换“财产”。劳动不变,“劳动剩余价值”变换为“财富”。那么,资本+劳动+“劳动剩余价值”的公式就可以变换为:财产+劳动==财富。(注1)这个公式是廖元和先生提出来的。公式没错,但廖元和先生的论述出现了偏差,导致出资本主义“是以剥削为基础建立的社会”的结论。笔者认为这个“剥削”的结论是有问题的。
    在上面的公式中,由于货币的出现“财产”与“财富”可以当作相同的概念看待,只是从投入生产的角度不同的划分而已。劳动不变。这样就相当于“与时俱进”把“剥削”的公式,或叫财富来源的公式重新演算一遍。笔者希望演算的结果和廖元和先生相反,得出的结论是没有剥削的。
    廖元和先生认为:“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人们不断追求财富增长和公平分配的历史。创造财富既离不开劳动,也离不开劳动的条件。”“从财富的源泉看,劳动和财产都在使用价值的创造过程中发挥了作用,都应当有收益权,这就 是财产收益权和劳动收益权”。
    廖元和先生还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生产要素有多么复杂,都可以归结成两类要素:一类是财产,一类是劳动。”并规定“财产内涵既包括资本、土地等物质资料, 又包括技术、信息、专利等在财富形成过程中发挥作用的、独立于劳动主体之外的要素”。“劳动也是广义的,它不但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劳动,也将经营、管理看成劳动,因为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无论是传统意义的劳动,还是经营和管理,都需要主体付出体力或脑力”。(未完,待续)。
    注一、 廖元和先生的《关于财富源泉、私有经济与剥削的探讨——澄清对马克思一个论述的误解》一文(原载《改革》200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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