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敬煦: 美麗島事件声明:此文作者禁止复制,如需转载必须经得作者同意。
★【析世鑑】製作組,提醒任何意圖對【析世鑑】發佈內容做再傳播者,請務必閱讀我們關於【析世鑑】發佈內容的各項聲明:
http://boxun.com/hero/xsj2 ★【析世鑑】製作組,強烈鄙視任何未經著作人、著作財產權人或著作財產權受讓人等同意而略去原著述人、相關出版資訊等(例如:期刊名稱、期數;圖書名稱、出版機構等。)的轉發者及其相關行爲。
★ 囿於時間與精力,【析世鑑】所收數位文本之校對未能一一盡善,鲁鱼亥豕諒不能免,故我們忠告任何企圖以引用方式使用【析世鑑】文本内容的讀者,應核對有關文章之原載體並以原載體文本内容爲準,以免向隅。
★ 除特別說明者外,【析世鑑】收入的數位文本,均是由【析世鑑】製作組完成數位化處理。
◆ 彰往可以考來·顧後亦能瞻前 ◆ 美麗島事件 汪敬煦口述 ㈠ 事件的經過 先是,民國六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黃信介指示施明德、姚嘉文、林義雄、張俊宏及許信良等五人(即所謂之「五人小組」),研商實施台灣獨立顛覆政府之步驟。民國六十八年三、四月間,施明德等所謂之「五人小組」,在許信良、姚嘉文、張俊宏及黃信介住宅數度謀議,先以申請設立美麗島雜誌社爲掩護,發行雜誌,散播台獨思想,發展組織,並研擬「長程與短程奪權計畫」,作爲進行顛覆之步驟。各項「奪權計畫」實施方法,姚嘉文、施明德均告知黃信介。
同年五月,美麗島雜誌社假台北市仁愛路三段二十三號九樓正式設立,由黃信介自任發行人、許信良任社長、施明德任總經理、姚嘉文、林義雄任發行管理人、張俊宏任總編輯;而呂秀蓮、林弘宣、陳菊等人,相繼於同年八、九、十月加入美麗島雜誌社,呂秀蓮任副社長、林弘宣任高雄服務處總幹事、陳菊任高雄服務處副主任。
同年八月美麗島雜誌社發刊後,遂本其既定計畫,利用該雜誌社名義,在全省各地廣設服務處,發展組織,籌劃群衆活動,並在各地不斷舉辦集會演講、遊行、示威等活動,發表偏激言論,分化團結,詆譭政府,並故意滋事,製造衝突事件。自民國六十八年九月八日在台北市中泰賓館舉行「美麗島雜誌社創刊酒會」、九月二十八日在高雄市舉行「美麗島高雄服務處成立酒會」、十月二十五日在台中市舉行「美麗島台中服務處成立酒會」、十一月十二日在南投縣舉行「美麗島南投服務處成立酒會」、十一月二十日在台中市太平國小舉行「吳哲朗坐監惜別會」(即美麗島台中之夜)、十二月八日在屏東縣舉行「美麗島屏東服務處成立酒會」等,於短短四個月內,前後共十三次之多,而各次集會人數,由寡而衆,場所由室內而室外,方式亦由演講而至激烈之火把遊行、示威、抗拒取締、脅迫政府,節節升高,以遂其暴力非法顛覆政府目的。
稍後,施明德等冀圖升高群衆集會爲暴力活動,乃假借紀念「世界人權日大會」,以爭人權、爭民主、爭自由爲名,由施明德報請黃信介核可,於十二月十日在高雄市舉辦「世界人權日紀念大會」,並於十一月三十日在黃信介住宅議定,以火把遊行、示威、演講方式舉行;施明德自任統籌策劃工作,並指定陳菊、林弘宣負責協辦該項集會。於十二月三日,由黃信介出名具函,向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自強路派出所提出申請,擬在該市扶輪公園舉行,計畫發動三萬群衆參加。經該派出所呈轉台灣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以下簡稱南警部)審核,因與法令規定不合,未予同意,經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十八年十二月七日以高市警保字第三一五○一號函轉知該服務處。陳菊獲悉後,當即電告施明德,施竟罔顧法令,指示「無論准駁,照常舉行!」並趕至高雄服務處指揮策劃。於七日、九日下午,兩度在服務處舉行籌備會議,確定分工事宜,並命陳福來、林信吉、陳敏雄預購木棍、火把。決議遊行時,以車輛前導,施明德自任大會總指揮,林弘宣任總聯絡人,負責遇有重大事故向海外連絡,陳菊等負責通知台北總社及宜蘭、基隆、桃園、南投等各服務處多派人手前往參加,黃信介、姚嘉文、張俊宏、施明德等人負責演講。會議結束時,施復向與會人員重申蠻幹到底立場。
九日晚,姚國建、邱勝雄等駕車沿街廣播宣傳,公然煽惑民衆參加翌(十)日未經核准之集會。鼓山分局員警依法出面制止,姚、邱兩人不僅抗拒取締,而且毆打警員,經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務帶至分局處理。陳菊等遂聚衆於分局門前,要脅立即放人,否則將採攻擊行動。十日上午,施明德等決定撰寫「爲十二、九事件告全國同胞書」,歪曲事實,誇大其詞,擬於大會中廣爲散發,鼓勵民衆造成暴亂。姚嘉文於下午三時許抵達高雄服務處,與施明德研商演講地點與遊行路線。
傍晚六時十分許,服務處門前,已聚集持火把之暴徒約二百餘人。稍後,黃信介及前往疏導之南警部司令常持琇中將抵達,六時三十分許,施明德以擴音器指揮出發,由施明德、姚嘉文、黃信介、林弘宣、陳菊、呂秀蓮等人引導,各持火把、標語牌,身披三色彩帶或臂章及紅布名條,沿中山一路向新興分局前之大圓環方向前進,至大圓環由黃信介、姚嘉文先行上台演講,斯時張俊宏亦抵現場。其後,黃、姚二人前往新興分局要求開放群衆進入大圓環未果,並對疏導置之不理。施明德等人復相繼上台演講,煽惑民衆附合,鼓勵暴徒衝破憲警封鎖線,稍後施明德將會場指揮交與張俊宏負責,與姚嘉文等人再度進入新興分局,向南警部副司令張墨林少將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黃其昆等交涉,要求准許更多群衆進入參加聽講、遊行,惟未獲同意。施明德、姚嘉文即離開分局跳上指揮車,以火把指引暴徒,向中正四路方向遊行,衝破憲警之封鎖,施明德、姚嘉文、林弘宣等更沿途在車上指揮,叫喊「衝、打」,暴徒遂以手持之火把、標語牌(標語木板拆除後其固定於木棒上之鐵釘爲攻擊武器)、或取自車上預置之木棍、地上及屋頂之磚塊作爲武器,攻擊憲警人員。遊行隊伍沿中正四路、瑞源路、大同一路方向移動,途中不斷對在場執行職務之憲警施暴,憲警人員遵奉上級指示,以高度的自制,堅忍執行職務,始終忍耐,以致負傷累累。

迨遊行隊伍繞返美麗島服務處,林義雄由台北專程趕至現場,登車助勢,呂秀蓮、張俊宏相繼再作:「今天是出頭的日子,我們不要再做奴才」、「今晚我們勝利了,大軍壓境也抵不過人民的反抗」等煽動性演講,暴徒再度衝擊,致使憲警受傷更多,計有憲兵指揮官薄玉山、李榮華等一百八十三人之衆。現場憲警指揮官爲避免事態更形擴大,遂發令施放煙幕及催淚瓦斯驅散暴徒。黃信介、施明德、姚嘉文、張俊宏等因見附從滋事者僅爲該社所糾集之暴徒二百餘人,圍觀群衆雖多,始終未受煽動,乃先後離去現場。
㈡ 應變與處置 爲了這次遊行,事先我曾請黃信介和他太太吃過二次飯。黃信介當時是立法委員,我勸他要慎重行事,尤其是施明德等人,非常偏激,而他卻是大而化之的人。我向他說:「說你一句話,也許你不高興,他要把你賣掉,你還不知道。」我還對他說:「你搞這套玩意兒,還搞不過他們。」他卻很自信的說:「他們都很聽我的話。」我請他太太一同參加,就是想透過她在旁邊勸阻。
十二月十日當天,黃信介按照原定計畫到南部去,我要南警部司令常持琇著軍服到火車上接他,勸他不要到高雄。後來有消息說,黃信介在台南就要下火車,常司令特地趕到台南等他。他大概得知常司令已到台南,就不在台南下車,而直接南下高雄。常司令又匆忙趕回高雄,在車站等他。黃信介向常司令說:「我不能不來。」隨即一同搭常司令的坐車到新興圓環附近的會場—會場是美麗島高雄服務處。
當黃信介從軍車上下來時,在場美麗島人士相當愕然;就在他們要上二樓時,常司令本來要陪黃信介進去,黃信介對常司令說,這種場合他不適合。可見我們對黃信介是仁至義盡,該說的都說了,該做的也做了。他心裡也清楚得很,因此他出獄以來,從未批評過警總。憑良心說,我們是很對得起他的。
群衆大會時,有件事須特別注意,那就是共產黨的群衆鬥爭技巧:凡是在會場上講得很穩當、中庸的,最不被人接受;而愈偏激的愈容易打動群衆的心。如:「我們向總統府衝!」這類的話,最容易動人。當天會場上也有高喊:「我們到市政府去!」果然,他們要遊行到市政府。問題是他們申請遊行已遭駁回。因此我們就將圓環封鎖,最重要的地方,兵力比較多。當時我坐鎮台北,由副總司令何恩廷南下指揮;那是因爲:1.高雄有狀況,別的地方或許也會有狀況,因此總部需要有人坐鎮指揮;2.有任何重大事情,便於與中央聯繫、請示;3.何恩廷當過陸戰隊司令,不但陸戰隊很熟,南部的民情也相當熟悉。
當時憲兵部隊的訓練不夠齊一,因爲憲兵四個營中,有二個營是新近由特戰部隊改編而來。爲什麼由特戰部隊改編?在此要特別說明,不得不佩服經國先生的遠見。
新編憲兵遇到火爆的示威遊行,往往沈不住氣,一因他們沒有處理這種場面的經驗,一因他們的鎮暴裝備不全,正式的頭盔、盾牌都沒有,只有普通的頭盔,因此被暴徒一打就裂開,更有甚者,美麗島人士還用宣傳車衝撞憲警人員,造成血肉之驅的憲警人員重大傷害。
從美麗島人士事後的供詞可知,他們事先已有準備,他們是在前二天派人去買木棍,規定長度要多長、方形,且釘上釘子,看起來是標語牌,其實是武器,因此打到憲警人員時,頭盔紛紛裂開。
憲兵的封鎖線,還留了一個缺口,讓他們慢慢由這個缺口退出。這些人後來都轉移至台南。
康寧祥是在遊行隊伍繞回美麗島服務處時才露面,隨即到台南的旅館等他們。本來遊行隊伍預備到警察局和市政府去,因未達目的,他們就一一回到台南,群衆也逐漸散去。當場現行犯一個也沒抓,受傷憲警人員則送醫治療。
新編憲兵之由來,可說是導因於第二次中壢事件—即民國六十八年五月二十六日的許信良生日晚會,這次治安單位有備而來。黨外人士選擇的聚會場所是一處木材場,我們事先和木材場老闆商量,把能搬走的原木儘量搬走,磚瓦也通通移走,整個場地都清理得乾乾淨淨。他們事先沒有搭講演台,我們想他們要如何演講呢?後來我們才向他們學了一招,原來他們把演講需要的設備装在卡車上,他們先是在餐館聚餐,吃完晚餐後,走路到會場,等卡車開來後,講演台、喇叭、燈光都是現成的。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