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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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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野蛮计生与陈光诚事件维权大事记(2006-11-7)
·耻为盛世添顺骨
·中国时报专访:盼与政府互动 和平维权
·滕彪博士:精神家园的守望者/刘爽
·司法改良和公民维权——学而思沙龙的网谈
·学术、政治与生活——2006年12月17日做客沧海论坛在线交流记录
·黎明前的见证
·看看我们的朋友——致受难中的高智晟和他的妻子和孩子
·临沂警匪暴行录
·临沂野蛮计生事件及陈光诚案维权大事记(五——七)
·中国当代宪政主义者的困境和选择/林泽波
·通过汉语改变中国
·茶人滕彪/萧瀚
·崔英杰案:“慎杀时代”的第一个考验
·死刑、司法与中国人权
·废除死刑的中国语境——在第三届世界反死刑大会上的发言
·司法独立,和谐中国——2007年“两会”之际的公民呼吁/许志永 滕彪
·彻底改革司法才能避免滥用死刑
·崔英杰案,在多重反思中寻找契机
·从“两会”看赎回选票运动
·关于尽快将青岛市四方区政府违法拆迁行为纳入法制轨道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野蛮拆迁:袁薪玉被控放火和妨害公务案一审的当庭辩护意见
·维权书简·戴脚镣的舞者
·被遗忘的谎言——就《成都晚报》事件致中宣部长和教育部长的一封信
·滕彪:可怕的“冤案递增律”
·不是我不明白
·希望之声访谈
·张敏:滕彪律师访美谈中国司法现状与维权
·萧洵:纸包子案记者被判刑引发强烈质疑
·自由亚洲电台:拾荒者遇上联防离奇死亡 孙志刚式悲剧首都重现?
·何亚福 王鑫海 杨支柱等:放开二胎倡议书
·临沂野蛮计生事件及陈光诚案维权大事记(八--九)
·一个案件的真相与两个案件的正义(附:“聂树斌案”到了最危急时刻!)
·滕彪、胡佳:奥运前的中国真相
·郑筱萸案扇了死刑复核程序一记耳光/滕彪 李方平
·“杀害自己孩子的民族没有未来!”
·关于李和平律师被绑架殴打致国务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的公开信(签名中)
·NO FIGHTS,NO RIGHTS——接受博闻社采访谈中国人权现状
·挽包遵信先生
·香港电台铿锵集:扣着脚镣跳舞的中国律师
·那些陌生的人们在我们心底哭泣——推荐一个短片
·关于邮箱被盗用的声明
·《律师法》37条:为律师准备的新陷阱
·保护维权律师,实现法治——采访法学博士滕彪律师/张程
·Six Attorneys Openly Defend Falun Gong in Chinese Court
·李和平 滕彪等: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宪法至上 信仰自由
·面对暴力的思考与记忆——致李和平
·专访滕彪律师:《律师法》2007修订与维权/RFA张敏
·The Real China before the Olympics/Teng Biao,Hu jia
·北京维权律师称梅克尔接见达赖喇嘛对中国有益
·我们不能坐等美好的社会到来
·Chinese Lawyer Says German Chancellor Was Right in Meeting the Dalai Lama
·律师:维权人士胡佳将受到起诉
·胡佳被捕 顯示中國要在奧運之前大清場
·人权的价值与正义的利益
·抓捕胡佳意味着什么?
·关于《奥运前的中国真相》一文的说明——声援胡佳之一
·邮箱作废声明
·关于审查和改变《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部分不适当条款的建议
·Olympics "an opportunity to put pressure on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胡佳的大爱与大勇
·后极权时代的公民美德与公民责任
·狱中致爱人
·奥运和乞丐不能并存?
·滕彪李苏滨关于青岛于建利涉嫌诽谤罪案的辩护意见
·纽约时报社评:中国的爱国小将们
·回网友四书
·我们都来关注滕彪博士/王天成
·暴力带不来和平,恐怖建不成和谐——就滕彪、李和平事件感言/王德邦
·让滕彪回家、追究国保撞车肇事的法律责任、还被监控公民自由/维权网
·刘晓波:黑暗权力的颠狂——有感于滕彪被绑架
·Article 37 of the PRC Law on Lawyers: A New Trap Set for Lawyers
·Chinese lawyer missing after criticising human rights record
·Chinese Lawyer Says He Was Detained and Warned on Activism
·For Chinese activists, stakes are raised ahead of the Olympics
·To my wife, from jail/Teng Biao
·Beijing Suspends Licenses of 2 Lawyers Who Offered to Defend Tibetans in Court
·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 2008 Democracy Awards
·获奖感言
·China Blocks U.S. Legislators’ Meeting/NYT
·律师年检制度无法律授权应立即废除/江天勇
·司法与民意——镜城突围
·Rewards and risks of a career in the legal system
·太离谱的现实感
·35个网评员对“这鸡蛋真难吃”的不同回答(转载加编辑加原创)
·Dissonance Strikes A Chord
·顺应历史潮流 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
·但愿程序正义从杨佳案开始/滕彪 许志永
·维权的计算及其他
·我们对北京律协“严正声明”的回应
·网络言论自由讨论会会议纪要(上)
·网络言论自由讨论会会议纪要(下)
·Well-Known Human Rights Advocate Teng Biao Is Not Afraid
·法眼冷对三鹿门
·北京律师为自己维权风暴/亚洲周刊
·胡佳若获诺贝尔奖将推动中国人权/voa
·奥运后的中国人权
·Chinese Activist Wins Rights Prize
·我无法放弃——记一次“绑架”
·认真对待出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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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极权时代的公民美德与公民责任

   (——声援胡佳之二)

   (一)

   有一次我和一个朋友谈有关中国的自由民主和人权问题,他的两个商人朋友在打高尔夫的间隙走过来,听到我们在讨论这些话题,用不解与不屑的眼光看着我们,似乎我们谈的是既无聊又无用、既危险又错误的东西。他们很快地走开了;但那种态度却给我留些了很深的印象。在随后的时间里,这种同样的鄙夷、迷惑、恐惧或者冷漠不断在我周围出现。我不得不问自己:是我,还是他们,反映了这个时代的精神病症?

   说那两个商人缺乏知识、缺少思考能力,肯定是错误的。他们经历过八九民运,在西方受过教育,有一位还在美国名校拿到学位;他们赚钱有术,是典型的“成功人士” 。他们真的觉得我们说的是错误的东西?恐怕不会。我们讨论的和他们1989年所争取的没有什么差别。是无用的和无聊的东西?有过西方生活经验的人恐怕不会认为政治自由和基本人权是与己无关的、可有可无的东西。或许他们认为自由民主虽然是好的,但是因为遥不可及而没有必要现在讨论?或许他们曾经在追求自由时遇到了巨大的失败从而导致了失望、绝望乃至玩世不恭?或许他们尝到了金钱的乐趣和权钱勾结的好处?不管怎样,卷入人权或政治制度问题的讨论对于一个体制内的有钱人来说,的确是有风险的。在他们鄙夷和犬儒的背后,隐藏着其实是恐惧;不管他们是否愿意承认这一点。

   这其实就是当下中国普遍的道德危机和精神疾病的一个例子。这种病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人群里有不同的表现。

   1、缺少对真实的尊重。“不明真相”只是外表或者借口;人们不愿意去了解或面对真相。人们宁愿接受官方的说法,这样既简单又稳妥,无需思考,毫无风险。“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共产党是抗日战争的中流砥柱”、“三个代表”、 “法轮功是邪教”、“主权高于人权”、“三年自然灾害”、“达赖喇嘛是分裂分子”,等等,不经过脑子就全盘接受下来。人们不想探究真相,只用一套现成的说法来代替现实,用同一个公式来解决所有的疑问:凡是官方的,都是正确的。像新闻联播播音员一样,把语言的真实性、情感和美感从话语本身剥离出去;又像外交部新闻发言人一样,成为“双重思想”的活学活用者,同时接受两个相互矛盾的东西,既指鹿为马,又要清楚地知道鹿就是鹿。对于多数人来说,面对真实,面对历史,就意味着自己长期以来赖以生活的基础原来是空的、假的、恶的,意味着将自己置于渺小可怜又可笑的地位;与其接受,不如假装不知道。虽然共产政权洗脑有术,但洗脑的最高境界乃是这种自我净化机制:将真实自动地隔离在意识之外、隔离在可触的范围之外。“不要告诉我酷刑有多普遍,人权状况有多糟糕,我没看见。”“那些报道都是别有用心的,编造出来的。” “毛泽东是杀人犯?怎么可能?你去看看毛泽东纪念堂那些排队的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我不知道。你别跟我说,我也不想知道。”洗脑术的社会化、体制化,带来就是这种效果:凡是和官方宣传不一致的东西都似乎会带来厄运,都让人听了就不舒服,让人下意识的去逃避和拒绝。

   2、缺少对超越价值的尊重。中国人并不仅仅缺乏宗教信仰,也缺乏世俗的对人性的信仰。“人生在世、吃喝二字”。“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杀一个够本儿,杀俩赚一个。”“死刑可以解决人口太多的问题。”“杀二十万,保二十年稳定。”这种在精神上一无所赖的状况被摩罗成为“无赖”。由于缺乏信仰,作起恶来就没有顾忌,没有底线。除了现实的各种好处,别无它求;而除了可看见或可预见的各种现世的惩罚,也别无畏惧。他们以为所有人都是如此,所以觉得那些虔诚信仰、坚守人性的人们像是怪物,觉得自由、人权、博爱、生命意义、历史责任、人类尊严这些东西是毫无意义的矫情或毫无用处的垃圾。

   3、道德冷漠、麻木不仁、玩世不恭。中国似乎从毛时代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道德高调转到了“毫不利人、专门利己”或者“损人利己”的道德虚无主义。一些号称自由主义的知识分子在批判极权主义道德观的时候矫枉过正,过于迷信制度决定论,贬低人性和道德的作用,看不到价值观在推动历史进程中的角色,忽略了人性和制度的相互作用;了解了一点后现代理论皮毛的学者也大肆鼓吹道德相对主义,忘记或者故意掩盖了中国和西方极为不同的社会背景和语境。对明显违反人性和道德底线的暴行,人们表现出了非同寻常的冷漠和麻木,人血馒头的故事其实每天都在发生。人们对腐败分子的羡慕远远超过了愤怒,腐败而未受到惩处,被看作有能耐的表现。诚实成了愚蠢,正义感被当作动机不纯,出淤泥而不染就不是人间烟火,廉洁被视作对官场潜规则和腐败行径的威胁。

   4、政治冷漠、明哲保身、逃避责任。六四屠杀之后,政治热情受到沉重打击,一些人把责任推给了走上街头的、流血牺牲的学生和市民,而不是下令开枪者。政治被看作肮脏的东西,参与政治或者讨论政治被当作杞人忧天或别有用心。从恐惧到冷漠,从犬儒到颠倒是非。明哲保身,成为普遍的处世哲学,而勇气、责任和理想,成了人们嘲笑的对象。人们回避敏感的政治话题,拒绝对官方的任何结论提出质疑,拒绝对自己的选择做出任何反思。从毛时代的政治狂热到现今的政治麻木,其实只有一纸之隔,连通它们的就是盲目,是思想和道德上的懒惰。普遍的自我欺骗,与官方的瞒和骗配合得严丝合缝。人们缺乏现实感也缺乏历史感,拒绝承担个体的社会责任;安于做奴隶或臣民,而不愿意做一个独立判断、有良知和负责任的现代公民。

   躲避崇高、嘲笑真诚、蔑视理想、诋毁英雄,解构道德、质疑人性,意义虚无、信仰真空,这构成了后极权中国的精神基调。麻木不仁、玩世不恭,安分守己、明哲保身,逆来顺受、盲信盲从,成为普遍的处世哲学。在精神光谱的另一端,是暴力的弥散化、是匪气、霸气、痞气,是暴虐的无底线。

   这实际上既是政治恐怖的结果,也是恐怖政治的需要,是形形色色的极权主义的精神温床。这一方面可以看作是毛时代的精神遗产,另一方面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后极权制度所营造的精神氛围。1959年,面对思想改造对人性的无情摧残,顾准在日记中写道,“后一个历史时期,为了消除这些恶毒的影响,不知要付出多少精神和物质的补偿。”恢复被破坏的道德和心灵秩序,比恢复经济秩序要艰难不知多少倍。直到今天,人们的表达方式、行为方式甚至思想方式,都受到毛时代政治恐惧的影响。(瘸腿的)改革开放以后,政治上的实利主义、经济发展的掠夺性和腐败性、法制的缺失、教育的愚民主义,加上镇压六四与镇压法轮功的恐怖,又进一步矮化了民众的道德伦理水准。意识形态符号捉襟见肘,胡萝卜加大棒的新政策是绝大多数民众和知识分子甘愿被收买或者被迫表示顺服, “共产党在装模作样的统治,老百姓在装模作样的服从”(胡平),说谎者和听谎者双方煞有介事地玩着“扮傻游戏”(徐贲),高官、精英和底层民众,实际上共享着同样的奴性人格。在这种自欺欺人式的统治模式下,任何反抗似乎都没有回应,失去意义。1977年冬天,听到死刑判决的李九莲拒绝上诉,满腔悲愤地写道:“我就是像一只杜鹃一样啼出血来,又有何用?我向冰冷的墙壁喊一声,还会得到回音,而向活人呼喊千万遍,恰似呼唤一个死人!!”三十年过去了,能记得起李九莲和她的呼喊的人,仍然少得可怜。崔健曾经的一句歌词比较准确地表达了这种精神状态——“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

   毛时代的极权主义恐怖,是“三面架机枪、只准走一方”,想沉默而不可得;而当下中国的后极权主义恐怖,则是“一面架机枪,可以走三方”,在枪口面前沉默,基本上可以保证安全。胡平在《犬儒病》一文中已经明白地指出,“极权统治靠人们的狂热而建立,通过大规模的恐怖而得以巩固,但是,狂热和恐怖都不可能持久,最后是靠著人们的消沉与冷漠,极权统治才得以维系。”后极权的统治更为精巧,用更少的暴力达到了沉默、冷漠和顺服的效果——对于犯罪者来说,还有什么让受害人和证人保持沉默更令他们满意的?何况在做假证能够得到好处的情况下,有那么多愿意做假证的人?

   (二)

   在一个正常和健康的社会里,公民精神对于维系和优化自由的制度和法治的精神,极为重要。没有一个制度能够离开行动者而自动运转。假如一个自由社会中的绝大多数公民一下子全都放弃思考、放弃参与精神、放弃公民美德、放弃捍卫自由的责任,那么这个社会的自由精神必将逐渐萎缩,最后自由政体也将被反自由的政体所取代。

   极权-后极权制度同样离不开人们的参与和默许。在结束捷克共产政权起到精神领袖作用的哈维尔在1990年新年致辞中谈到,每个人都变得习惯于极权制度,将它视为不可改变的事实,结果反而助长了极权制度的持续存在;所有人——在不同程度上——都要为极权体制的运行负责,没有人只是牺牲品,所有人也都是共谋者。

   问题是,在自由体制(或者正常的政治制度)下,和在极权-后极权政治体制下,道德冷漠、政治冷漠具有非常不同的意涵。就像保持沉默对于一场球赛的观众和一个犯罪现场的目击证人一样,具有不同的意义。

   自由只有在人与人发生关联时才能得到理解;一个人的意义只有在他/她所生活的历史-社会情境中才能得到理解。(虽然一般而言,一个人无法选择他所生活的历史-社会情境。)大致而言,对于生活在自由制度下的人们来说,一个人有机会按照他的兴趣和能力去最大程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实现自己生命的最高价值;他可以自由地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和教育,他可以自由地表达思想、自由地选择生活方式、自由地选择政府官员;他必须遵守法律,但这些法律为了自由和人权而存在、而不是为了反对自由和人权而存在,在不同程度上,他可以参与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废除的过程;他也完全可以放弃自由制度带来的种种优越性而选择遁世隐居。但是对于生活在非自由制度下(在目前的语境下,主要是极权-后极权制度),一个人无法自由地获得信息,历史和现实的形象都受到歪曲,他的周围充斥着谎言,学校教育也很难使他获得独立思考能力,他无法真正地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无法选择政府官员、也无法参与立法和各种影响自身利益的种种政策,他不能自由地表达、自由地行动,他不能违背法律,而很多法律是为了压抑人性、限制人权和自由而存在;即使他选择深山隐居,他也无法完全逃脱极权政治对他的监视、剥夺、污染和戕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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