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助朱令工作团
|
|
·请在"百度知道"里查孙越崎,某人成了化学家 |
|
·圣经金句 黄金组合 (为朱令被害案而组合) |
|
·铁杆令Party :象普京那样 |
|
·《南方都市报》:它是一条蛇 |
|
·"孙释颜病毒" |
|
·“铊”毒的罪恶轨迹 |
|
·朱令案的个人猜想(可能与实际事实出入较大) |
|
·爱因斯坦:不允许自己沉默 |
|
·群丑图 |
|
·百度的朱令吧的删不删新华日报的内容啊,别说与朱令案无关哟 |
|
·群丑图(2) |
|
·复仇女神墨格拉(Megaera) |
|
·正义女神忒弥斯 |
|
·关于制作朱令相关物品的声明 |
|
·千里之外 送给SW |
|
·杀死普京 全世界帮助铊受害者的义士联合起来 |
|
·王朔与孙维 孙维笑石瑶 (删掉两次) |
|
·一段未公开的铊铊学院采访记 |
|
·所有的网友都来实名了,到底是谁在害怕! |
|
·赞一个:意见反馈区被列为精品 |
|
·征:民间自拍朱令案纪录片 |
|
·朱令被害十二年,凶手尚未得到公正待遇. 岳飞遇难二十年,凶手得到公正待遇 |
|
·子曰: 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
|
·百家讲坛说孙维 |
|
·朝香宫鸠彦与孙维 |
|
·中国得清平,朱令可申冤 |
|
·朱令吧的116个精品贴 (2006-03-22) |
|
·贴吧每周纪要 |
|
·能否用圣经解读这件事? |
|
·献给那个2五0的讲中文 |
|
·朱令,一定要挺住,一定要让凶手孙维比你先垮 |
|
·每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用渺小的力量来帮助朱令并非真力 |
|
·记念朱令真君 (dahanwushi 原创) |
|
·孙维的下场 (视频) |
|
·新年了,祝朱令一年胜一年 |
|
· 忘却代表践踏,屈服意味着倒下,走下去走出希望 |
|
·蒙难的清华之珠 报复之心不可无 |
|
·朱令成就斗士 |
|
· 喀什戈尔的胡杨 诗一首 |
|
·吃饱饭,做正事 |
|
· 李昌钰博士人民公安大学讲座.....犯罪现场重建与调查 |
|
·伊拉克一支足球队遭投毒 |
|
·有穿朱令T恤的,请进来 |
|
· 孙释颜可以伪装成圣贤,但有两个顾虑 |
|
·放纵凶手即恐怖主义行径 |
|
· 健康时报专访郝凤桐:我经历的4起铊中毒 |
|
·朱令吧的精品贴 (2006-03-22) |
|
· 孙释颜的2.14情人节过得不错 |
|
·朱令铊中毒案可能的发展和案中确定的事实 |
|
·七种情况中国不签发护照 |
|
·百度朱令贴吧每周纪要(至昨天 08.02.19) |
|
·圣火 广播 旅游 作者:讨贼 |
|
·强烈建议政府高层与媒体介入彻查 |
|
·奥斯卡电影《勇敢的心》 片尾旁白 (视频 转自百度朱令吧) |
|
·我以前写在新浪BBS上的 |
|
·童宇峰to薛钢,潘峰 and 薛潘王等人的真实面目 |
|
·也对薛支书说点话 |
|
·朱令律师: 不是没有证据,而是证据制度的问题. |
|
·『天涯杂谈』孙维们还能逍遥多久? |
|
·穿上朱令T恤上街去,玩行为艺术 |
|
·T恤在行动 (二) |
|
·百科全书【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事件】大陆、港、台及海外集体编辑 |
|
·朱令被害案件受阻至今 一言以蔽之 --- 徇私舞弊 |
|
· 被删第24次! 再次整理孙维同党诬蔑贝至诚的所露出的马脚 |
|
·驳斥孙维不开口的两个理由 |
|
·铊们要求和解的真实目的 |
|
·关于蛇类,给SW |
|
·红颜青泪 1 |
|
·红颜青泪 2 |
|
·红颜青泪 3 |
|
·红颜青泪 4 |
|
·红颜青泪 5 |
|
·红颜青泪 6 |
|
·“民间女神探”董艳珍的故事 |
|
·06年4月15日晚一个温州七岁女孩给我们的启示 |
|
·朱令12年电视片有没有经过孙维审查通过? |
|
·人大提案的公开信(征求签名) |
|
·中国国家安全局的一份报告 |
|
·陈震阳教授印象 |
|
·《广陵散》的内容及内涵 |
|
·讨孙徼文 |
|
·《朱令的十二年》观后感 |
|
·『天涯杂谈』朱令铊中毒案的轮廓已经越来越清晰 |
|
·关于New York Times纽约时报,有人别有用心! |
|
·两个死人 |
|
·追求正义,促进民主法治,请从本案开始 |
|
·讨论ZL案的各论坛+信箱 |
|
·more about XieHe's medical report |
|
·Today is a history |
|
·中国刑法八大重罪 |
|
·拨开云雾见青天——不与禽兽为伍 |
|
·找铊的乐子——朱令案 |
|
·帮助朱令基金会网站的视频在内地视频网上的转载地址 |
|
·北京市公安局的弟兄们,看着办吧。 |
|
·沉默是勇敢还是懦弱——也谈朱令孙维事件 By:丹青姬 |
|
·从佛学观点看待朱令一事之一点 |
|
·从广州朋友的义举所想到的 |
|
·从孔子学琴来看 |
|
·从刘德华的电影《墨攻》看糊涂想法 |
|
· 从诅咒术看改名孙释颜 |
|
·大道甚夷——三五月对孙维的建议 |
|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
|
欢迎在此做广告
|
|
李昌钰博士人民公安大学讲座.....犯罪现场重建与调查
李昌钰博士人民公安大学讲座.....犯罪现场重建与调查 2008-01-08 09:03:35
纽海芬大学首席教授、康州警政厅荣誉厅长---李昌钰先生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作了为期两天的演讲。就现场重建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性,及如何重建现场?并对枪击案件的现场特征、血迹特征等相关方面作了详细报告。
一、破案是警察重要任务之一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民众一般只关心两件事情:社会治安问题和经济发展问题。美国有许多城市就是因为治安问题,影响了经济发展,使原本一个充满生气的城市变成一座死城、废城。社会治安是个非常重要问题,在美国每八十四个白人中就有一人有被杀的可能性;其它人种中包括亚裔人种中,每四十人中就有一人有被杀的可能性。
杀人案件发生后,对社会正常秩序震动巨大。当地民众迫切希望公安人员能早日破案,能否破案成为社会大众评价警政部门做得对不对、好不好的一个重要标准。在美国如果警察如果只是开罚单,破不了案,社会大众肯定会不满意。
美国警察有三大任务:预防、侦查、为民服务。案件发生后,怎么侦查犯罪是警察的三大任务之一;如果警察能完成侦破案件的任务,民众就会满意。
犯罪侦查是警察的主要任务,对如何完成侦查犯罪的任务,国内外学者多有论述:如,主张建全基层警务;为人民服务,能够沟通警民之间的关系,作为一个好的刑警必须有许多社会关系;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全民警政;其次还要做好现场工作:保全现场、提取物证,现场勘查的能力就必须提高。
二、鉴识科学适用范围非常广泛
二十一世纪办案模式与以前相比有很大不同,以前警察几乎能侦破任何案件 ,破案的方法就是搞刑讯。有这么一个案件,只有一个犯罪人。警察抓了一大批人,通过刑讯大家都招供了。只有一名犯罪分子,却有八人招供。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前,美国也常用刑讯方式侦破案件,七十年代以后法律法律禁止用刑讯的方式破案。
(一)、鉴识科学在刑事领域的应用。
在七十年代以后,在美国主要是用以下三种方法破案:一是查明犯罪动机;二是查明犯人有没有犯罪的机会;三是查明犯罪人的手法。到了八十年代,案件侦破问题就变得复杂,有些案件是没有犯罪动机的。在美国靠心理模式办案,有时会发生错误。美国有个枪杀案,有十三人被打死。美国警察借助于心理动机作出以下判断:是一个白人干的、并且这个人是个训练有素的阻击手。我们认为这个案件不是白人干的,更不是一个白人干的。后来结果证明我们推断是正确的:这个案件是黑人干的,也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黑人干的。理由是凡是枪杀案,一定会有跳弹。在现场连个弹壳都不见了,所以可以推断出是两个干的:一人在射击、另一个人在检弹壳。这个案件侦破是靠逻辑,靠推理。
在美国的路易安那州,曾发生过一起强奸案大案。案件现场非常可怕,联邦调查局通过心理分析认为是强奸案,为此组成专门的侦破小组。当地有个刑警向专案小组报告:他所在辖区的一个黑人很像专案小组要找的人犯,专案小组认为不对。后来做对那个黑人做了DNA,证明就那个黑人。物证鉴定很重要,能识别嫌疑犯。
以物证做基础,就要有资料库,资料库建设很重要。要有鉴识中心,有最优秀人员在那里工作,鉴识中心的人员要不断学习。先进的仪器,如果不能立即投入使用,其价值就会降低。
中国在十四世纪就有鉴识方面的书籍,但我们没有对古代的《洗冤录集》加以发展此。通过宣传,目前许多人都承认中国是最早发展鉴识科学的国家。
(二)鉴识科学在民事领域的应用。
鉴识科学涉及的范围包括许多方面,做民事鉴识是最赚钱的。民事方面的纠纷:如商标纠纷,如果能证明是假冒,通常都是几千万的官司;亲子认定也是民事官司,对亲子关系的认定离不开DNA。公共安全,环保也与鉴识科学有关:如污水的排放。历史文物与鉴识科学也有关:有人拿一块破布找我,让我对是不是耶稣的血做进行鉴定。只提供一根小纤维,所以鉴定不了。还有你吃饭,拉肚子也与鉴定科学有关。有位美国老太太在中国餐馆里吃了春卷,自认为是因为吃了狗肉才拉肚子。为了打官司要对所吃的春卷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春卷不是狗肉做的。
(三)失火案件也与鉴识科学有关。
美国有许多地方经常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后就要做鉴识。其中有一所学校里多次失火,看了现场以后发现,有许多灯是中国制造的。许多学生把祙子放到灯上,结果由于温度升高导致了火灾。这并不是灯的错误,而是使用方法的错误。其次,在中国有许多豆腐渣工程也与鉴定有关,所以鉴定科学是包罗万象的。
三、鉴识科学的领域
以前的鉴识科学主要涉及指纹学,验枪学,文书鉴定等方面,现在鉴识科学已经发展为三十几门学科:刑事动物学,刑事工程学,放射性,刑事护士学,心理学,植物学,电脑犯罪,刑事天气学――如把刀放在那里有多长时间,变成这个样子。不管是哪一门科学,最重是对现场的重视。
四、现场在鉴识中的作用
(一)现场能为刑侦人员提供破案线索。
有个案件:六辆车相撞了,长度大约有一里长,堵车严重。到了现场以后,发现有个人没有穿裤子,身中两枪,流了有许多血。为什么没穿裤子?在国外调查黑社会发现他们绑架人质时,第一步是把裤子拉下来。所以我们判断此案是与绑架有关,并且是从一个地方拉到另一个地方。后来绑架者与人质发生争吵,坐在车后面的人开枪了,就发生了撞车。现场重建太重要了,破案不一定要有DNA, 检查现场人员应有先机意识,抓紧对现场进行调查。
(二)现场有许多微物证据可供收集。
有关火灾现场的案件,关健是要到现场进行观察,在国外看现场很重要。检查现场的时候,对什么地方是出口?什么地方是入口?都要搞清楚。对微小的东西如蜘蛛网也要进行观察,到冬天,蜘蛛就不做网了。出现场要互相配合,要有团队精神。对有的现场进行勘察,不是一个人能够做完的。
(三)现场能为破案带来意外收获。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是要查找有关嫌犯身份的证据。有时案犯在作案时,想像不到自己行为会被现场录音。有一个案件,当时在现场什么也没有发现。当有关警员把电话录音机带回,重放电话录音时,无意间发现犯罪人的行为都被录了音。录音电话详细记录了犯罪过程:有三个杀人凶手、杀了人之后还杀了一条狗。当时狗没有被杀死,狗跑了。现场地上的血不是人血而是狗血。这三个人犯是从狗洞进来的。在验体尸也要重视对物证的收集,对苍蝇、蛆都要重视。有时从蛆体内还可以发现人类的DNA,对案件证明发挥作用。
五、现场人员的采证任务和采证方法
现场采证人员要完成以下任务:现场保全、记录、识别、保存、重建现场等方面任务,这几项任务都有关联性。第一步要封锁现场,保全;然后是搜查,传统对现场的搜查方法有七种。前面三种适用范围大的现场;后四种是在小范围内使用。这七种方法分别是:LINE SEARCH MEATH;GRID METHOD;SPIRAL METHOD;WHEEL METHOD;ZONE SEARCH;STANDING TEARCHING;BENDING TECHNIQUE;ADVANCED BENDING TECHNIQUE;SQUAT TECHNIQUE;KNEELING TEECHNIQUE;SITTING TECHNIQUE;COMBINATION METHODS。[1] 勘查现场使用以上方法的同时,还可以借助于以下的技术手段进行:刑事光源技术,包括紫外线、红外线、雷射,多波光源。刑事光源能帮助现场人员迅速找到鞋印,通常是用轻型的X-光进行;化学增类法:各种化学试济。
以上不同勘察现场的方法,适合不同的案件。如现场有个汽油弹,有些物证如液体性的东西,会沾在某个地方,就需要用站着搜查法;而其它物证是在地上,所以要用弯作腰搜查法。
第一种方法站着看,老美习惯于站着看,那样会污染现场,破坏证据,有许多证据就因为是站着搜查而没有发现。目前,美国警察喜欢穿带隔纸的裤子出现场。
另外一种叫跪着的方法看现场: 跪着容易对破坏现场造成破坏。外国人不会蹲,可能是他们从十四世纪就坐马桶,不习惯跪。我所在的大学现在成为司法部指定的刑警队长培训中心。我要求学员学会蹲,学会蹲下来找物证。用蹲下来找物证的方法,不容易破坏现场。
在检查现场时,不应轻易翻动尸体,那样会破坏物证。有一年到苏格兰场讲学时,问苏格兰场的警察为什么要翻动尸体?他们认为是传统习惯。在过去检验尸体通常是由火化厂的工人进行,为了给死者美容常需移动尸体。而科学的勘验方法是不应移动尸体,那样会破坏许多有用的物证。
六、检查现场要了解不同证据的特点
瑞士曾发生了一个女生被杀案,到现场后发生死者后腿上留有三滴血。根据死者伤口的部位,她的后腿部不应有血,在此部位发现了血,只有一种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留下的。后来证明是犯罪嫌疑人,这个案件全靠遗留的三滴血得以破案。
一个女子去游泳没有回到家,在案发现场找到了三个狗毛。据法医说死者的衣服已经洗过了,已没有什么证据可以利用,同时死者遗体中少了三根骨头。我们就查阅以往报案记载,看是否有人报告过有关骨头的内容。发现有位妇女报案说她的狗曾带回家骨头,第一次警察没有处理;第二次警察让她把骨头扔掉;狗第三次带回来骨头,她丈夫说由他来处理,后来她的狗也失踪。原来此位妇女的丈夫就是杀人凶手,狗跟着他到过现场,所以就经常带骨头回家。该案叫三根狗毛案。
一个女子在宾馆被杀死,身中数箭。为什么有这么多箭?为什么为没有血?一定是故意布置的。原来是一男一女发生不正当的关系,女的突发生心脏病死亡。男子是政府官员,害怕影响自己的名声,不敢报案。故布意设置了现场,在死者身上射上许多箭,以此造成是他杀的假象。
另一个案件是一个女孩被杀死,在死者的阴部找到了几根嫌犯的阴毛。在现场发现许多类似精液东西,正常人每次射精在三毫升左右,而此处明显超过了三毫升。是否可以推断此案系多人作案?经过对“精液”的仔细检查,原来只不过是一些食用糖而已。犯罪分子是个惯犯,以前曾被警察通过DNA中所含的糖进行识别抓获过。所以在他的下意识中害怕自己的糖暴露自己----以前都是因为糖被抓。后来每次作案中都故意放点糖,试图制造混乱。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