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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120《魔鬼或天使》艾鸽长篇诡谲派小说
第三十四章:
信步上法庭
(1)
连日来的极大的各种压力,使秦玉心神疲惫不堪。
他发现自己需要好好地休养一下。
大森林是如此地诡谲,他在梦中反而更加迷茫。也许是较强的刺激,使他更多地思考人生。
入夜,他半睡半醒中竟然梦见自己坐在军事法庭的被告席上。
检察官指控秦玉犯有违背军人职责罪。
罪名有四条:
秦玉本来可以消灭6名越南女兵,但将她们放生。
秦玉本来可以宣布占领了山头,可他没有宣布并展示红旗。
秦玉本来可以俘虏6名越南女兵,但他反被她们俘虏。
秦玉本来可以保持中国俘虏的形象,可他还和敌人产生了恋情。
秦玉听到一名律师在为自己辩护。
律师说秦玉年轻,不懂事。也不懂法律,在全营人都牺牲的情况下,精神上受到极大的刺激,可能会有一些反常的行为。
他认为秦玉是有罪。但不重。
希望法官从宽处理。
法官只是简单地问秦玉:检察官指控秦玉犯的那几条是不是事实?
秦玉回答说是事实。
检察官好象准备宣判了,这时秦玉问法官:我还有话可以说吗?
法官说:“你可以为自己辩护,和做最后的陈述。”
秦玉的目光轻轻地扫过法庭,就象雷雨即将到来时的一阵飘风。他的语气不高,但每个字都吐得很清楚:“我认为做为一个中国军人,最重要的是要维护中国军人的形象。而检察官指控的那些罪名,其实是不能成立的,也就是说我是无罪的。相反,如果我做了不该做的事情,就违背军人的原则了。”
法官:“那些罪名,按你说是不能成立的,什么理由?”
秦玉口气坚定:“首先,当6个越南女兵子弹打完了,她们已经放下武器,和没有还击能力了的时候,我们为什么还要把她们消灭呢!根据联合国宪章及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精神,美国和苏联也在研究和生产中子弹,中子弹的最大特点就是最大限度地降低伤害人类。如果检察官指控的那些罪名成立的话,那就是说战争中应该杀人越多越好。那放原子弹不更好吗?其次,当敌人已经放下武器,我们仍将其消灭,敌人死了也会看不起中国军人。我没有开枪,是为了维护中国军人的形象。”
检察官:“秦玉没有开枪的原因之一,是觉得她们赤身裸体很美。”
秦玉:“如果把所有的美都消灭掉,这世界上不只剩下丑了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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