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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启示与人的文化
有人问道:《圣经》中充满了犹太文化,而文化是局限和多变的;有限和相对的犹太文化能够充分、无误地传递神的无限和绝对的启示吗?答案是肯定的。这个回答可以从几个方面来阐述。
首先,神的话语和人的文化是密不可分的。Bemard Ramm 给文化下的定义是:“所谓‘文化’,我们是指一个家族、民族、国家藉以存在的一切方法、风俗、习惯、工具、建筑、制度等等。”人类学者把文化分成物质文明和社会文明两类。物质文明泛指一切东西,工具、物品、住处、武器、服饰等等,是人们赖以维持其生命的;社会文明则泛指一切风俗、习惯、礼仪等等,是人们在社交活动中所遵循的规条。神的特殊启示和话语是藉着人类的某些语言 (希伯来文、亚兰文和希腊文) 传递、以某种事件、场景和人物为脉络的。 显然,神的启示不能脱离文化形式而独立;否则,神的话语无法使人理解。
第二,关于神的话语和文化的关系。Carl F. H. Henry指 出,早期教会的特土良 (Tertullian) 和近代的托尔斯泰 (Tolstoy) 主张,基督与文化为敌;更正教的现代派则相反,认为文化是神的表现,历史和文化内蕴了神的国,而且随着进化彰显出来;亚洲合一派甚至说佛教、儒教、印度教中有“隐藏的基督”。 符合《圣经》教导的观点是:一方面,所有世代、各个地方的人都是按照神的形象和样式被造的 (创1: 26, 5: 1 - 2) ,即便人堕落以后,并没有完全失去所得到的神的形象。例如,人乃按神的形象被造,是设立死刑的依据 (创9: 6) ;雅各告诫大家不能用舌头咒诅人,因为人是按着神的形象被造的 (雅3: 9),等等。另一方面,人堕落以后,人所被赋予的神的形象虽没有失去,但已被罪所玷污、损坏。 因此,人类的文化中一定会有一些神启示的闪光,同时也一定含有神不喜悦的糟粕。
“启示不能脱离文化而独立。” 传扬福音是“宣扬自我启示的神、基督和《圣经》,并且藉着生命的改变带来文化观点和应用的改变”。 基督的福音是要提升人类的文化。
第三,神的启示和话语是在文化形式之内、并且藉文化形式传给人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神的启示和话语一定会受到文化的制约和限制。兰姆指出:“数学所使用的记号和象征,是全世界学者所共同接受的。这些记号和象征完全超越了文化,它所代表的真理,无论放在什么样的文化中都不改变。”数学尚能如此,何况神的启示和话语呢!“《圣经》是神所赐的启示,是神所默示的,所以从一开始即拥有超文化的特征。”
其实,释经和宣教都是超文化的工作,福音必须用当地的语言和形式来表达。虽然神所启示的原则的表现形式可能因文化而异,但原则本身是不变的。文化、历史的处境变幻无定,但《圣经》启示的普世真理是永恒不变的。 比如,神的永恒、无限、圣洁、慈爱、公义,耶稣基督的神、人二性,受难、复活、升天和将要再来,神的救赎和“因信称义”,等等,都是《圣经》所启示的超越文化的普世和永恒的真理。《圣经》藉以色列人的历史所启示的神、人关系也是如此。“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作见证,我将生死、祸福陈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拣选生命,使你和你的后裔都得存活。且爱耶和华你的神,听从他的话,专靠他,因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长久,也在乎他”(申30: 19 -20)。在进入迦南之前,摩西对以色列民的肺腑之言,对历世、历代、各方、各族的人,都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第四,《圣经》印上了犹太文化的特别印记,没有一个简单的公式可以帮助解经者分辨哪些是超文化的,哪些不是。但“靠着神的恩典、他的智慧、他的奥秘,今天他能在《圣经》文化印记的里面,把他的话语传给我们。”
神给他的子民的话是被神所规范的,是准确地藉着他所造成的、合格的人传递出来的,“当我们想到我们的神我们的主藉他的灵把权威的《圣经》赐给他的子民时,我们必须记住他是远见的神、恩典的神、及启示和默示的神。”
神的启示是给全人类的;神的启示又只有藉着特定的文化形式才能被人所理解和被人所传扬;神当然有能力使在犹太文化形式中的《圣经》具有超越人类文化的特征,否则神的启示就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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