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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杂谈-由《《农民工讨工钱被挑断腿筋 流落异乡乞讨18年》》说起 最近有一则消息很是刺伤我的眼睛<<农民工讨工钱被挑断腿筋流落异乡乞讨18年>>.18年啊!一个人能有几个18年.我无语,我愤懑,我伤心.由于我们的农民兄弟中有许多不知道自己应该享有的法律权利,还有现在人际的冷漠,地方官员的不作为,才产生了许许多多象刘洪江(新闻主人公)式悲剧式农民.
我在十几年年前,听一位我们法律系的教授讲,在天津每年失踪人口大概一万.其中好多人都最终不知所终.当时还朦胧中感觉不可思议.这么多年来我遇到,及自己亲身经历,才知道法律不是万能的.比如前段时间吵的沸沸扬扬的丈夫拒签手术单,使的孕妇死亡事件.我们的新闻媒体,法律界人士都把目光盯到了事件本身中的错的本体,与过错的本体上.谁注意到了,这个孕妇是怎样嫁给年龄如此悬殊的一个男人的?她为何曾经自杀?她最无助的时候是不是被人蔑视,进而伤害了她?等等一切疑问,似乎将被无声的埋没.这两个主人公的悲剧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想最根本的还是我们社会的救助体系表现出了如此的苍白.我们一直在讲和谐社会,但和谐社会不应该只是有钱人讲的,它还应该和谐到我们的社会各个角落,和谐到我们应该关注的弱势群体上来.
社会的法律救助体系,弱势群体的救济体系,在中国应该完善,应该大力支持.但是中国官僚中的爆发户心态,却有时候将弱势全体看成是社会中的不安定因素,不是去积极救助他们,而是将他们驱赶甚至拘禁遣送.如此下去我们的和谐社会必将是一句空话.我们的农民兄弟还将被人不断抛弃,不断遭受非人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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