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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法轮经》 (白话文) 《转法轮经》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波罗捺斯城近郊的鹿养苑,世尊白五比丘言:
诸比丘,出家人应避两边(anta):
1.沉缅于色声享受,此为卑贱,低下,庸俗,无益。
2.执迷于自我折磨,此为痛苦,荒唐无益。
抛弃此两个极端,如来了悟中道,增长知见,趋向安乐,智慧,菩提和涅槃。
诸比丘,何为如来所悟增长知见,趋向安乐,觉悟,菩提和涅槃之中道?
如来所悟中道为八正道,即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诸比丘,此是苦谛。
生为苦,老为苦,病为苦,死为苦,怨憎会为苦,爱别离为苦,求不得为苦,总之,此五蕴之聚即是苦。
诸比丘,此是集谛。
轮回(ponobhavika)之因即是贪,以情欲执著彼此,贪执感官享受(kamatanha),贪执有生(bhavatanha),贪执无生(vibhavatanha)。
诸比丘,此是灭谛。
彻底远离断除贪欲,舍离,由此得到解脱,无有任何执著。
诸比丘,此是道谛。
此乃八正道,即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1.此是苦谛。
诸比丘,我对闻所未闻之法生起眼,识,智,悟,光。
此是苦,我应知。
诸比丘,我对闻所未闻之法生起眼,识,智,悟,光。
此是苦,我已知。
诸比丘,我对闻所未闻之法生起眼,识,智,悟,光。
2.此是集谛。
诸比丘,我对闻所末闻之法生起眼,此是苦之因,我应断。
此是苦之因,我应断。
诸比丘,我对闻所末闻之法生起眼,此是苦之因,我已断。
此是苦之因,我已断。
诸比丘,我对闻所未闻之法生起眼,识,智,悟,光。
3.此是灭谛。
诸比丘,我对闻所未闻之法生起眼,识,智,悟,光。
此是灭,我应证。
诸比丘,我对闻所未闻之法生起眼,识,智,悟,光
此是灭,我已证。
诸比丘,我对闻所未闻之法生起眼,识,智,悟,光
4.此是道谛。
诸比丘,我对闻所未闻之法生起眼,识,智,悟,光。
此是道,我应修。
诸比丘,我对闻所末闻之法生起眼,识,智,悟,光。
此是道,我已修。
诸比丘,我对闻所未闻之法生起眼,识,智,悟,光。
(佛陀在结束此经时说:)
“诸比丘,于此三个方面,在我没有真正以此十二种形式,明了四圣谛绝对真实如理之智之前,我没有于此世间,包括天人、魔王、梵天,以及梵志人天中,宣称我已证得圆满的无上正等正觉 (Anuttara sammasambodhi)。
“诸比丘,于此三个方面,我以十二种形式,真正明了四圣谛绝对真实如理智慧之后,我即向世间,包括天人、魔王、梵天,以及梵志人天等,宣称我已证得圆满的无上正等正觉(Anuttara sammasambodhi)。
“我生起知见和智观(nanaddassana),得不可退转的解脱。这是我最后一生,今后更无他生。”
世尊如是讲说了此经,欢喜雀跃的比丘们欢呼赞叹世尊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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