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资料
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正史
[主页]->[历史资料]->[正史]->[民國元年,共和政府,清帝辭位,退位詔-1912]
正史
·漢字簡化問題商討-王曦
·中國大陸的簡體字
·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周恩来
·赦詔、仿行立憲、憲法大綱、三次請願、皇族內閣(1904-11)
·興中會、中國同盟會、黃花崗起義、烈士陵園(1895-1911)
·成都血案、武昌起义、鄂州约法、民国公报-1911
·辛亥革命、光復中華、南北議和、臨時大總統-1911
·民國元年,共和政府,清帝辭位,退位詔-1912
·大總統令,民國臨時約法-1912
·誰出賣了中國
欢迎在此做广告
民國元年,共和政府,清帝辭位,退位詔-1912

1912──中華民國元年壬子

   1﹐1(一一,一三)

   (1)孫中山(文)自上海抵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下午十時),以是日為中華民國元年元旦。

   (2)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南京成立,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袁世凱大爲惱怒,質問南方代表:“選舉總統是何用意?設國會議決爲君主立憲,該政府及總統是否亦取消?”並通過唐紹儀向南方方面探詢,如清帝退位孫中山讓位“有何把握”?

   1﹐2(一一,一四)

   孫中山致電袁世凱,電文曰:“文不忍南北戰爭,生靈塗炭,故於南北議和之舉,並不反對。雖民主君憲,不待再計,而君之苦心,自有人諒之。倘由君之力,不勞戰爭,達國民之志願,保民族之調和,清室亦得安樂,一舉數善,推功讓能,自有公論。文承各省推舉,誓詞具在,區區此心,天日鑒之!若以文爲誘致之意,則誤會矣。”

   1﹐3(一一,一五)

   (1)各省代表選舉黎元洪為臨時副總統(仍兼鄂軍都督)。

   (2)孫總統電各省派參議員組織參議院。

   (3)孫總統任命黃興為陸軍總長,蔣作賓為次長;黃鍾瑛為海軍總長,湯薌銘為次長;伍廷芳為司法總長,呂志伊為次長;陳錦濤為財政總長,王鴻猷為次長;王寵惠為外交總長,魏宸組為次長;程德全為內務總長,居正為次長;蔡元培為教育總長,景耀月為次長;張謇為實業總長,馬和(君武)為次長;湯壽潛為交通總長,于伯循(右任)為次長;並任命胡漢民為總統府秘書長,宋教仁為法制局長,湯化龍為副局長(各總長於昨日經各省代表會同意,初擬以宋教仁長內務,章炳麟長教育,為部分代表所反對。武漢方面以鄂人未獲任總長,頗為不滿,但次長多為鄂人。又各總長實際在南京任事者,僅黃興、王寵惠、蔡元培三人)。

   1﹐5(一一,一七)孫總統發表告國民書,列舉民族統一,領土統一,軍政統一,內治統一,財政統一為政務方針,洗去滿清時代辱國舉措、排外心理,與各友邦益增睦誼。

   1﹐14(一一,二六)

   (1)孫總統電復直隸河南諮議局,清廷退位後可舉袁世凱為大總統。

   (2)湖南共和協進會熊希齡、張學濟等電袁世凱,速請明詔退位,勿誤大局。

   (3)張勳電資政院,決不承認民主,即日聯合各軍南下。

   1﹐15(一一,二七)

   孫中日複電伍廷芳,明確表示:“如清帝實行退位,宣佈共和,則臨時政府決不食言,文即可正式宣佈解職,以功以能,首推袁氏。”

   1﹐16(一一,二八)

   袁世凱偕奕劻入見隆裕太后,公然與諸內閣臣聯銜密奏,提出宣統皇帝退位一事,請示最後決策。乃訂于次日召集王公內閣禦前會議。是日袁世凱退朝回家,行至東華門外丁字街時,突然有人在東華門大街便宜坊酒樓上投擲炸彈,謀炸袁世凱。幸車已馳過,未中,炸死其侍衛長袁金標,傷衛兵數人。不久暗殺者被捕,一名張光培,一名楊禹昌,一名黃天鵬,均爲革命黨人。自此以後,袁世凱藉故請病假,拒不入朝。

   1﹐18(一一,三0)

   (1)孫總統電伍廷芳轉告唐紹儀,清帝退位,共和既定,決推袁世凱為總統,惟須以五條件要約,一、清帝退位,不得以政權私授於其臣;二、北京不得設臨時政府;三、實行退位後,由民國政府電聞各國,要求承認中華民國,待其回音;四、本人即向參議院辭職;五、公舉袁為總統(1﹐19將三、四、五條合併,改為各國承認中華民國,臨時總統即辭職,公舉袁為總統)。

   1﹐19(一二,一)

   良弼等結合同志三十余人,前赴慶王府,包圍奕劻,言辭激烈。並責問載濤兄弟,何以前此主張激烈,而兩次禦前會議一言不發?於是,他們便以“君主立憲維持會”之名義,發佈激烈宣言。此即人們所稱之“宗社黨”。蒙古親王博爾濟吉特培等,亦組織義勇勤王敢死隊。

   1﹐20(一二,二)

   宗室王公齊集內閣會議。國務大臣除袁世凱請假外,一律列席。奕劻、溥倫爲宗社黨所逼,主張大變。溥偉、那彥圖等態度堅決。各國務大臣,相對無言。惟民政大臣趙秉鈞、外交大臣胡惟德、郵傳大臣梁士詒時系袁世凱之代言人,略謂本非主持共和,特恐人心已去,君主難保。並將北京君主政府與南京臨時政府同時取消,另設立統一政府之議案提出。滿、蒙王公親貴,一致反對。皆謂另設統一政府,即變君主爲共和,斷不可行。奕劻亦謂另設統一政府則可,而廢棄君主則不可。梁士詒以財政匱乏,不足支援一月之軍費;胡惟德以英、俄日有乘機干涉之形勢說親貴,而各親貴皆不顧。趙秉鈞謂:此案實爲內閣苦心孤詣,於萬難中想出之辦法,倘不見採納,則只有袁內閣全體辭職矣。

   1﹐22(一二,四)

   (1)複召集禦前會議。奕劻未到會。與會者十分之九贊成君憲。而溥偉更力諫太后,勿爲外人所惑。太后謂:“吾以遜位之事,非常重大,是以商之爾等,既均不贊成,吾又焉敢擅專?”

   (2)孫中山提出五條,令伍廷芳電達袁世凱,同時披露於報端。其文曰:“前電言清帝退位,臨時大總統即日辭職,意以袁世凱能與滿洲政府斷絕一切關係,變爲民國國民,故許以即時舉袁。嗣就後來各電觀之,袁意不獨欲去滿政府,並須同時取消民國政府,自在北京另行組織臨時政府。則此種臨時政府將爲君主立憲政府乎?抑民主政府乎?人誰知之?縱彼有謂爲民主之政府,又誰爲保證?故文昨電謂須俟各國承認後,始行解職,無非欲鞏固民國之基礎,並非前後意見有所衝突也。若袁能實行斷絕滿清政府關係,變爲民國國民之條件,則文當仍踐前言也。至慮北方將士與地方無人維持,不知清帝退位後,北方將士即民國將士,北方秩序亦即應由民國擔任,惟一轉移間,不能無一接洽之法。文意擬請袁舉一聲名卓著之人,交接一切,滿祚已易,駐使當然與民國交涉,方爲正當。其中斷之時甚短,固無妨也。今確定辦法如下:

   一、清帝退位,由袁同時知照駐京各國公使,電知民國政府,現在清帝已經退位,或轉飭駐滬各國領事轉達亦可。

   二、同時袁須宣佈政見,絕對贊成共和主義。

   三、文接到外交團通知清帝退位布告後,即行辭職。

   四、由參議院舉袁爲臨時總統。

   五、袁被舉爲臨時總統後,誓守參議院所定之憲法,乃能接受事權。”

   (3)孫總統致函字林西報,如各國承認民國,即舉袁世凱為總統。

   1﹐23(一二,五)

   宗社黨上書袁世凱,措辭極爲嚴厲。略謂:欲將我朝天下斷送漢人,我輩決不容忍,願與閣下同歸澌滅。袁世凱閱後,頗不自安,便邀蔭昌、王士珍、馮國璋、姜桂題等人密商大計。馮國璋主戰,王士珍附會之,姜桂題不願戰,蔭昌主和。袁世凱良久才決定:“諸君既不避勞,惟有戰耳。”遂發佈各軍整備再戰之通電。然暗中又進行佈置:調駐灤州曹錕第三鎮入京“保衛”;指使汪精衛派人暗殺良弼;唆使段祺瑞等通電主張共和。

   1﹐26(一二,八)

   (1)清第一軍軍統段祺瑞、提督姜桂題、張勳、副都統段芝貴、布政使倪嗣沖、陸軍統制官曹錕、王占元、李純、陳光遠、孟恩遠、第一軍總參贊官靳雲鵬、參議官吳光新、曾毓雋、總參謀官徐樹錚、陸軍統領官鮑貴卿、盧永祥、李厚基、何豐林、巡防統領王汝賢、趙倜等四十七人電請明降諭旨,立定共和政體,以現內閣暫時代表政府。

   (2)良弼被革命党北方暗殺部長彭家珍炸成重傷。彭家珍幾次挾炸彈謀炸良弼,因其防衛嚴密,不能近前。忽想起奉天講武堂監督崇恭與良弼交往至深,乃冒崇恭之名至西城紅羅廠良弼新寓所訪之。適良弼自肅王府而歸,剛下車,侍衛通報崇恭來訪。良弼見來客非崇恭,覺得詫異,正欲詰問,而炸彈已發。彭家珍當場死亡。良弼重傷後於十一日而死。

   1﹐28(一二,十)

   (1)曹錕率北洋第三鎮入京至天壇。

   (2)內閣以段祺瑞等將領通電入奏,隆裕太后將其示以各親貴,皆相顧愕然。

   (3)袁世凱複電伍廷芳,電文曰:“現在籌商優待皇室條件,尚有少數親貴,把持反抗,又慮禁衛軍等或有無意識之暴動,則北京秩序擾亂,牽動外交,爲害匪淺。刻正密爲佈置,未可以停戰期滿相逼。”

   1﹐31(一二,十三)

   隆裕太后召慶王奕劻、醇王載灃入見,均以“官軍既無鬥志,不若遜位全終,始得優待”奉答。

   2﹐3(一二,十六)

   (1)懿旨,對各省督撫岑春煊、袁樹勳等,出使大臣陸征祥等,統兵大員段祺瑞等電請速定共和國體一事,“著授袁世凱以全權,研究一切辦法,先行迅速與民軍商酌條件,奏明請旨。”

   (2)原主戰的馮國璋、那彥圖等皆表示贊成共和。“稱病不入朝”之袁世凱,自此日立愈入朝。

   2﹐6(一二,十九)

   南京臨時參議院將修正案咨複南京臨時政府,電達袁世凱。袁世凱接到修正案後,令梁士詒入宮請示隆裕太后。隆裕太后則堅持:留“大清皇帝尊號相承不替”十字;用“辭政”而不用“遜位”一辭;宮禁及頤和園隨時聽使居住。袁世凱乃密電唐紹儀與伍廷芳協商。

   2﹐9(一二,二二)

   (1)段祺瑞電孫總統,主南北政府同時取消,並預行推定臨時總統(翌日段又電黎元洪)。

   (2)署直隸總督張鎮芳、署兩江總督張勳、署湖廣總督段祺瑞、山東巡撫張廣建、河南巡撫齊耀琳、安徽巡撫張懷芝、山西巡撫張錫鑾、吉林巡撫陳昭常等奏請速降明諭,宣佈共和。

   2﹐10(一二,二三)

   (1)參議院通過頰待清室條件八款,清帝辭位之後,尊號仍存,以待外國君王之禮相待,每年與歲用四百萬元,暫居宮禁,日後移居頤和園,侍衛等照常留用。又待遇皇族條件四款,待遇滿蒙回藏條件七款(以上條款由南北代表照會各國公使)。

   (2)唐紹儀致電袁世凱,稱:“吾師爲難,非特儀所深喻,即南方諸君亦所共諒。惟宣佈諭旨與照會字樣不符,外國人先閱諭旨,互相較對,必幹詰問,萬不可行。至優待條件發生於辭位元,若雲辭政,則十九條已無政權,何待今日。十四省軍民以生命財産力爭,專在位字。明日入覲,務懇力持辦到辭位二字,即時發表,方能保全國防,保全滿族。若少不忍,轉生大亂。言盡意竭,乞勿再賜電商。”

   2﹐11(一二,二四)

   隆裕太后同意優待條件,決定宣統帝下詔退位。

   
民國元年,共和政府,清帝辭位,退位詔-1912

   (圖為摄政王載灃,其子溥儀和溥傑)

   2﹐12(一二,二五)

   (1)清帝溥儀(宣統)奉隆裕太后懿旨,下詔辭位。

   (2)隆裕太后懿旨宣示朝廷苦衷,命京內外官民勿逞意氣,毋曠厥職。

   (3)朝廷連續頒佈三道詔書。

   第一道詔書爲宣統帝《退位詔》:

   奉旨:朕欽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前因民軍起事,各省回應,九夏沸騰,生靈塗炭,特命袁世凱遣員與民軍代表討論大局,議開國會,公決政體。兩月以來,尚無確當辦法,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輟於途,士露於野。徒以國體一日不決,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國人民心理多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議於前,北方諸將亦主張於後,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是用外觀大局,內審輿情,特率皇帝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爲共和立憲國體,近慰海內厭亂望治之心,遠協古聖天下爲公之義。袁世凱前經資政院選舉爲總理大臣。當茲新舊代謝之際,宜有南北統一之方,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總期人民安堵,海宇安,仍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爲一大中華民國,予與皇帝得以退處寬閑,優遊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親見郅治之告成,豈不懿歟。

[下一页]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