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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陈西——惊动了中共公安部的贵州人权活动(上)

   
    文章摘要: 3点半钟的时候,国保支队负责人和另外三名国保气势汹汹冲地到了我 们集会的“鸟园”,粗野的对着我吼叫到,强行把我带离了会场。同时,五名身着正式制服的“警察”也行动起来,要驱散其他前来集会的朋友。
   
   
    越接近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贵州第三届人权研讨活动越不断接到各地异议人士传来的消息:先是来自湖南长沙的消息,民主异议人士谢长发来信,说欲到贵州参加人权活动的想法受阻,湖南公安已经堵截他于家中,不准出门。然后,是深圳传来的消息,居住于深圳的高僧,圣观法师被机场公安拒绝换乘机票,并遭到询问,不准前往贵州贵阳参加人权活动。再后是湖北省的消息,民间维权人士姚立法被湖北公安控制,已经不能来贵州。姚立法先生事先就有思想准备,知道在中国维权是会遭受打压的。但是,所有的大陆公安都姓“共”,有思想准备的姚立法先生还是不能如愿前往贵州。在这以前,山东的孙文广教授就已经来电话,说贵州的两名公安前往他们那里调查我——第三届贵州公民国际人权研讨会的联系人之一,陈西在山东的活动。

   
   
    贵州的公安在忙碌,湖南、湖北、广东的公安在忙碌,贵州的人权活动惊动了共产党的公安部,只有共产党的公安部才有这么大的权力,可以藐视法律,践踏中国人的人权,说“国际人权日”是非法的。因为,这还牵涉到国际法秩序的事啊!事后,贵州的民主异议人士如是说。
   
    作为当事人,我有必要把共产党的公安藐视法律,践踏公民人权,敌视联合国人权宪章的事记录下来,以备有一天国际人权法庭审判调查时用。
   
    首先,我必须承认,尽管我们前两届人权活动遭到过贵州公安的打压,我们的人权活动还是能一路走过来。前两届活动,贵州公安还知道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卡我们的脖子,他们还能够分得清“公共领域”、“私人领域”等的法律概念,这第三届人权活动,他们就只有“党、上级的指示”了。
   
    2007年10月22日,我们启动了每年一次迎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的活动。该活动进行直到11月12日,民间和官方都基本能遵照前两届人权研讨会的惯例,即在互动的情况下,讲合法性、理性、建设性、和在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共建中进行。即使官方对我们民间有阻挠和破坏的意图,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以劫持、强行带走、威胁利诱的方式破坏“国际人权日”的活动。
   
    从我们的第二份公告“郑重声明”就可以看到。即使官方仇视和警惕民间力量的壮大,也只能在阴暗的角落贼眉鼠眼的使坏水。因为,提建设“民主法治国家”、“和谐社会”的大纲是他们自己提的呀,他们可不能说一套,做一套,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呀!我们在公告中说:自贵州第三届《国际人权研讨会》发布启动之后,有许多国内外朋友的E-mail内不断收到以贵州某某或某某某名义发布的──邀请您参加贵州民间第三届《国际人权研讨会》邮件,并带有“附件”。在携带的附件里隐藏有危害极大的病毒,可以造成电脑的系统瘫痪。因而为此发布声明。
   
    11月12日陈西与他们对话时,公安部门的支队长仍一再强调双方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办事,要讲合法性、理性、建设性、和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公安对我们提出了合理的批评,说我们的公告里有“不理性”,不利于“和谐”的言词。即,“某些恶狗们惊恐万状”、“专制制度的恶狗们”。我们立即表示了歉意,并接受批评。公安对此种言语并不十分计较,不往心里去,我们还认为是当前的公安有素质的表现。尤其是他们还提到部门应尽的职责,谈到《警察法》中的第二章:职 权,第六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中 的第二、第四、第八项。说他们需要在秩序、消防、组织集会结社中进行检查,希望我们交谈后能有一个书面材料给他们。
   
    副支队长的谈话仍在前两届对话的水平上,他说:在公共场所集会,公开的、有组织的必须经由公安部门批准,否则为非法。非法集会公安机关必须坚决取缔。当然,公民在一起谈人权,尤其是属于私人性质的集会,这是常情,还是可以的吧。
   
    支队长要求我们进入法律秩序,或者说,进入法律程序中。这一直是我们所盼望的。副支队长则仍然要把我们限制在前两届的规模上。这对我们而言,已经很自然。
   
    就在我们准备起草一份书面材料之时,11月16日,中共的公安开始彻底暴露出其丑恶的另一面嘴脸——他们不再是“执法如山的国家警察”,而是某一个党派的工具。他们不再是不分贵贱,不分男女老少,不分意识形态,不分党派,为国家中所有人服务的警察,而只是为一部分人,一种意识形态,某一个党派效命的党徒。
   
    11月16日星期五下午,我预备就与公安对话的事情,和我在北京参加包遵信先生追悼会,在山东为孙文广教授作竞选义工诸多事与其他朋友们介绍并商议。当我刚开始与大家介绍情况时,公安们来到鸟园——我们贵州“民主沙龙”、“文化讲坛”经常集会的地方。公安把我叫走,说有事要对我讲。
   
    来到河滨公园的另一草坪处,我受到了公安的恐吓和威胁。他们对我说:“现在,‘国际人权日’活动被定性为非法,你们所有有关‘人权日’的活动都必须立即停止,你又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是这次活动的组织者,你得马上告知今天来参加活动的人,赶快离开。”
   
    我说:“你们突然这样宣布‘国际人权日’为非法,我不能理解。你们要我给大家讲,我可以过去讲。我是个联系人,至于,讲后,大家愿意离开否?我不能确定”。
   
    然而,让我糊涂了,公安又不让我过去跟大伙讲。说什么:“你不能过去,你只能单个给他们讲,你只要过去和他们在一起,我们就要冲散你们的集会。这是上级政府领导的决定”。
   
    说完,贵阳市的公安给我介绍旁边的一位陌生人:“这是省公安厅的领导,姓‘张’”。我端详着这位初次见面的“领导”,不知眼下这位何方神圣的出场代表着哪级政府的意思。但是,很显然,贵阳市的公安已经把责任往上推了。
   
    贵阳的公安已经明确的对我指出,他们现在是在执行公务,不再与我讲合法性,讲依法行政,讲道理。他们已经把球踢给了上级领导。
   
    我说:“请你们给我们一份法律文书,没有书面的正式告知或裁定,我无法按你们说的去做”。
   
    “书面的东西没有。你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我们首先可以对你实行强制”。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强制,我只好给杜和平打个电话,说一声,然后我就离开了公园。
   
    11月23号也是我们贵州人权研讨会既定搞活动的日子。
   
    在未得到公开的法律文书之前,我们是不会更改既定的人权活动的。尤其是,我们不相信贵州的公安会做出只有共产党公安部才能做出的重大决定:即定性,“世界人权日”是非法的。
   
    当天下午,我们来到河滨公园“鸟园”。今天人权研讨会的主题是《人权与教育》,由贵州民间女诗人涂女士为大家进行主讲。我们原定的活动地点在河滨公园旁边的“贵阳市老干活动中心”。由于大家都明白的原因,当我们走到原定会场时,发现铁门给事先“锁上了”。“中心”是一个服务于市民和营业的地方,既然正常的服务和经营都不要了。可看到,共产党为给专制制度保驾护航是不计较“成本,不顾及市场规律和市民福利的。无法进入到事先约定的会场,我们就移动到了附近的“鸟园”。
   
    从公园大门到“图腾柱”,再到我们集会的“鸟园”,我看见市国保支队、南明公安分局、河滨派出所的人已经早到了这里。在涂女士尚未到之时,由我来为大家介绍此次去北京旅游和恰遇包遵信先生逝世并参加“追悼会”的情况,以及到山东又巧遇孙文广教授竞选人大代表、我当他的竞选义工的事。我谈到中华民族的良知,优秀儿子包遵信先生的事迹,谈到了山东警方如何践踏《选举法》和侵犯人权,强制绑架我,扣押我在当地派出所,然后贵阳国保又如何押送回我贵阳的情况。正在与朋友们介绍着时,我的手机响了。我接听后知道是国保支队的负责人打来的,他们要求我立即离开,到“图腾柱”去。这种无理要求的电话连续打来几次,我挂断了手机后继续与朋友们分享这次出外的事。
   
    3点半钟的时候,国保支队负责人和另外三名国保气势汹汹冲地到了我 们集会的“鸟园”,粗野的对着我吼叫到,强行把我带离了会场。同时,五名身着正式制服的“警察”也行动起来,要驱散其他前来集会的朋友。
   
    现在的民警已不是执法人员,而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党棍。他们已不再与我讲法律法规,而是讲党政领导部门的指示,讲共产党的利益不容忽视,讲共产党的意识形态,权威高于一切,讲全中国人民都必须服从共产党,为中国共产党的利益而奋斗牺牲。
   
    这些只为某一党派之利效力的党痞强行把我押到一处半坡凉亭处,威胁道说:“陈西,你很危险,你将面临第三次坐牢。你认为你没有犯法,你只看到那个书面的法律,你就没有看到中国的国情下真正实用的法律。‘潜规则’你懂吗?你太‘书呆子’气,太理想主义。‘89’民运你认为你没有违法,结果是,你被判有罪坐牢;‘95’组党,你们认为是合理合法的,结果是以‘反革命集团罪’判以重刑。这次你们的‘国际人权日’活动,你们仍然会认为合理合法,但是,我们已经定性为非法。你仍然会因此而坐牢”。
   
    我回应着说:“我年纪已大,我不愿坐牢,但是,如果为了争取人权需要人坐牢,我会像年青时候一样,认为值得的事,我会去做,会甘愿再次坐牢”。
   
    强制性隔离直到他们认为集会已经结束,下午5:30分时,他们才恢复我的行动自由。
   
    绿色文化者:陈西
   
    2007年12月26日 于贵州贵阳大西门市西河边
   
   
    首发于《自由圣火》發表時間:12/2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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