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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案翻不得!(修正稿)

   汪精卫案翻不得!(修正稿)

   

   面对战争,历代王朝一般会分为主战主和两大派,面对汪精卫,专家学者网友枭友也分为肯定否定两大派。肯定派有林思云、老枭、茅于轼、党治国、李对龙等。茅老在《照顾百姓的利害与忠君爱国》中表明了民众重于君国的观点,认为应用这样的一个新的观点、原则和道德标准去观照历史现象衡量人物功罪;林思云则根据中日各种比较真实的资料,作了一篇《真实的汪精卫》,澄清了许多史实,还原了汪氏真貌,从中可见汪氏谋和而非降、议和而非叛,以客观事实印证汪氏的爱民救国之苦心。

   

   老枭因读汪氏诗词遗书及相关材料,大起敬仰之心,乃结合汪精卫其诗其文其事其行,对汪氏一生进行严密深入的逻辑分析,再结合其妻其部属同道及当时一些大文化人对他的评价论断,从汪精卫身上发掘出一种贯穿其一生的汪精卫精神:反对专制的革命精神、民生至上的爱民精神、无私无畏的奋斗精神、视死如归牺牲精神、忍辱负重的奉献精神、勇于担当的圣贤精神等等,撰成《还我汪精卫》等系列枭文。

   

   后人对汪精卫“投敌”原因的很多分析,或认为是汪懦弱自卑性格和民族失败主义发展的结果,或认为汪缺乏民族骨气,缺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精神,或认为企图夺取国民党的最高权力,或认为反共、媚日、对抗战缺乏信心以及个人权力欲望的恶性发展等所致。参照汪精卫生平事迹和涵养,统统不合逻辑,尽为枭文所破!

   

   但汪氏内圣与外王、道德与事功未能两全,作为争议极大的历史悲剧人物,不是一个可以普及的学习榜样。对汪氏的推崇,应限于道德方面及个体层面,不宜推动在政治和社会层面为汪氏平反翻案。担心出偏,曾转发川歌兄批评我的公开信,以起“中和”作用。进一步精思之后,自认为还有专文纠偏的必要。汪精卫身上牵涉到一系列重大原则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但汪精卫公开平反不得,其曲线救国行为他人也学习不得,以免无意迎合了当前贬低民族英雄、平反汉奸降将之潮流,同时还有下例重大理由:

   

   首先,我信得过汪氏道德的高尚和救国的真诚,但愿望与效果未必一致,道德与功业未成正比。古人云: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贫家无孝道,但对于历史人物,论心更须论迹。汪氏一生行为,早年革命晚年和平,抗战中前期主战后来主和,都是为了民众民族的利益,但无论为重庆政府赢得多大喘息、抗战之机,为沦陷区民众争得多少生活、安全保障,他的和平运动对民心士气的打击亦是极为沉重的。正面效应理当考虑,负面作用焉能勿略?利弊功过如何,心迹相应多少,错综复杂,实所难言。汪氏晚年曲线救国的客观实效多大程度上体现了主观愿望,需要根据各种可靠的史实资料进行详细分析。由于涉及的史实太多,许多真相恐怕仍在中国绝秘档案中甚至已被销毁,这样的工作远不是我个人目前胜任得了的。

   

   所以我在《除却精卫不是鸟!》中已指出:除却巫山不是云,除却精卫不是鸟,汪精卫式的议和,古今中外只此一家,别无分店。汪精卫不是别人可以学、能够学的。曲线救国之举,纵然出发点是好的,效果后果亦甚堪虞,于民于国的功过祸福,殊为难言,其中分寸火候,把握极难!何况道德难证,动机难测,世间打着人民利益国家利益的旗帜谋取一己一党之私的家伙还少吗!

   

   其次,佛法讲当机说法,医者讲对症下药,儒家讲守经通权,讲化成天下,这个“化”字,可深长思。关于汪氏的系列枭文,旨在澄清一些旧史实,提供一个新角度,让一些文化人透过国共两党布下的迷障,对汪氏有一个较为客观全面的认识,但陈义过高又公开讨论,欲速则不达矣。当代中国是非不明、思想混乱、道德堕落、斯文扫地,都已达于极点,宣传汪精卫精神,已不切时代之实,为汪精卫平反,更不当历史之机。曲线救国,极易成为毫无“救国”之心、徒见“曲线”之迹的汉奸国贼的借口。

   

   能让国者,儒家所赞美;立善立德,立君为众,更是儒家所赞美。前者体现了一种高尚的道德修养,后者体现了选贤与能的政治理想。但是,宋宣公不将国传其子而让其弟,其弟亦不传其子而返国兄之子,可谓能让;卫人立晋, 卫宣公依民意而立,可谓贤者在位,《春秋》都认为不对,不可效法。《春秋》将社会分为“继乱世”、“升平世”和“大同世”三种形态,在“据乱世”,君主和官员皆世袭;在“升平世”,只有君主可以世袭;在“大同世”,“天下为公”,君主与官员都不能世袭。选贤与能的选举制是太平制,不宜于春秋乱世实行,不然,会给乱臣贼子提供了惑民篡国、借公行私的借口,流弊所及,后患无穷,民无宁日,国无宁日。故《春秋》立嫡子继承制,规定君位传子不传弟,立正不立贤,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同样道理,汪精卫精神,目前完全没有普及的可能和必要,不宜在普罗大众中学习宣传,只能与一二大德大儒于孤峰顶上书房之中参证,供极少数上根利智自励自勉。在大同理想实现之前,汪精卫平反不得,骤然行之,汪氏真精神未能得到弘扬,反会造成思想混乱,产生导向错误,助长历史研究和社会生活中的实用主义、机会主义、犬儒主义。太过超前,流弊不可胜言。

   

   公开平反汪氏,极易出现偏差甚至导向反面,极易被别有用心者利用或成为自甘堕落的遁词,为那些向邪恶投降,与特权合污者提供了堂皇的名义。例如,某些体制内官员自称为民为国忍辱负重,俨然是在“曲线救民”、“曲线反 x”、“曲线求民主”。我要在此指出,没有“引刀成一快”的精神,没有汪氏一生种种行为的高洁仁义,就不具备“曲线救国”的资格。故汪精卫绝非现时官僚有的效仿对象,主客观完全没有可比性。

   

   对于当代中国而言,不论朝野人物,更重要的严夷夏之辨,严义利之辩,严王霸之辩,也就是在马列主义与中华文化之间、民主大义与一党私利之间、宪政王道与苛政霸道之间,作出正确的选择。中国人“曲”得太普遍太太持久了,正直已成为稀有品格。现在需要的是“直”起脊梁来,直行正道、直节劲气、直言谠议、直线救民、直线救己、直线民主。有人以“爱其死以有待也,养其身以有为也”相劝,我告诉他,这话圣人可以说,我辈不可以说,没资格。这么说,等于避凶怕祸,逃避自己的历史和文化责任。

   

   最后,汪氏政权特务横行,暗杀成风,这一点特别令人厌恶。这固然是国民党政府的老毛病(汪氏自己两遭暗杀,深受暗杀之风的毒害),蒋氏政府有以启之,非汪氏初衷,但汪氏作为汪政府最高领导,负有推卸不了的责任。我为汪辨诬时很不应该地忽略了这一大疵。

   

   综上所述,汪精卫问题目前还不宜公开讨论,更不宜进行政治性社会性平反。我爱屋及乌,崇之太过,强为之辨,徒增混乱,实乃世智未圆所致。孔子反对片面极端,认为“过犹不及”,认为舜之所以是大知(通智),除了好问好察隐恶扬善外,主要是靠“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的中庸之道。衡以圣言,实深惭惶。

   

   此文纠偏,主要是出于上述“技术”层面的考虑,又主要是针对《还我汪精卫!》中这段话:“将泼在汪精卫身上的污泥浊水加以清洗,还先生一个公道,还历史一个公正,从而恢复历史中的正义,现在是时候了。把真实的汪精卫还给我,还给历史,还给中国!”我不应该如此疾呼也。当然,略纠“局部”、“技术”之偏,并不影响我整体上对汪精卫内在道德精神的崇敬。我坚信,汪氏先主战后主和,侧重点不同,出发点都是国民和国家的利益,其主观上救亡图存的真诚性无可置疑,如李对龙《汪精卫“任伪”评议》中所说:誓死卫国的将士值得敬重,忍辱负重的汪精卫同样值得敬重!对汪氏有关史实和动机的判断可以见仁见智,在对国奸民贼的痛恨上,我与骂汪者是一致的。

   

   还需说明的是,愚众的好恶可以不予理睬,朋友言之成理的意见则必须尊重。针对汪精卫问题,茅于轼、党治国、川歌、草根、心魔、憨豆、白草、夏雨、陈冰、振标等都提出过很有价值和深度的意见,不论支持或反对,于我都大有裨益。世道大衰,师友之风颓然不振已久,诸君直言,不愧益友,何幸如之?特此鸣谢。

   

   但对于那种高踞道德法庭,上纲上线地戴我以汉奸、走狗之类高帽者,则令我齿冷。就算有人为历史上的某个真汉奸如秦桧之流辨解,也不过是“抚哭叛徒的吊客”,最多“认识糊涂”犯了“思想错误”,一般情况下与道德人格无涉,更非卖国求荣,何况我老枭?别说卖国,便是真的要我自污名节“曲线救国”,我也干不来!我泡妞也好反党也好,从来是直来直去!

   首发2006、4.17《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

   2006-4-17东海一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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