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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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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访是中国的常态

   上访反映了中央政权、各级地方政权和人民之间的三角关系均衡。上访的规则由中央政权规定。中央政权实际上操控着上访。

   哪些案件能够上访由中央政权确定。上访的案件总是限于中央政权或上级政权许可的范围。到现在,1950年代受到侵害的右派只进行了“改正”,而没有“平反”,被“错划”的“右派”没有索赔的权利,这些人虽然普遍受害,但很少有人为索赔上访,这样做肯定不会成功。1989年在西藏戒严和北京戒严受到伤害的人即使与政治没有任何关系,至少到现在还不能获得索赔,这仍然是中央政权的禁忌区域。

   对于中央政权认为理所当然的侵害,上访者反而会因为申诉触犯了中央政权的禁忌,受到中央政权的惩罚,中央政权也会默认地方政权对这样的申诉给以处罚。哪些案件能够上访一般取决于当时共产党的“政策方针”。同一个案件,在旧的政策下被忽视,但新的政策下可能应该得到处理。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政治需要,所以,中国的一个上访案件可以拖到几十年才会解决。

   即使很多中国人也不能明白这一点:中央政权对个人利益和权利的界定比宣称的要小。个人实际的权利比法律和政府规则确定的权利小。比如,现在还没有平反的右派,他们并没有触犯法律,他们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发表言论的,而且他们是在共产党的鼓动下发表言论的,他们却因言获罪。他们触犯了中央政权的实际规则,这些规则没有写在纸上,它是潜在的、无形的。

   一些中国人受到地方政权的侵犯,好像是地方政权违背了中央政权的规则,其实,中央政权默认这样做。在中国,凡是带有普遍性的上访问题,都可以说是中央政权所默认的。在1990年代中国地方政府向农民收费(这种收费在民主国家肯定是非法行为),引发农民的抗议和上访。农民不是抗议当地政府向他们收费,而是抗议当地政府向他们的收费超出了中央政府确定的标准。但抗议和上访最终仍然无济于事。中央政权挖掉了地方政权的财源,上一级政权挖了下一级政权的财源,只好放任下一级政权去掠夺平民。基层政权有些收费本来就是完成上级政权布置的任务。所以基层政权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农民向上申诉当然不会有什么结果。

   如果中央政权认真解决上访中的问题,那肯定能毫无费力地解决它。中央政权可以改变规则,让地方政权的一些侵权行为变为合法合理的行为。比如,中央政权完全可以让地方政权以一个更高的标准向农民收费,这样,地方政权的收费就不是“乱收费”,而是合法的收费了。中央政权为什么不这样做呢?这要从中国中央政权本身找原因。因为中央政权不是选举产生,它总是存在合法性的危机感,就像一个模样不怎么样的女人比漂亮女人更在乎打扮,中国的中央政权特别注意为自己塑造一个好的外表。它要向人民显示它是仁爱的,不是暴敛的。它不能对农民提高收费标准。它把暴敛的责任推给地方政权尤其是基层政权。中央政权没有招致人民的厌恶,坏事总是地方政权尤其是基层政权干的。在人民看来,地方政权没有把中央的好政策落实下去,它们把中央政策理解错了,就像坏和尚把一部好经念歪了。有时,中央政权会借某个上访案件来向人民示恩,昭示全中国人民,中央政权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弱者的利益,中央政权坚决处理地方政权的侵犯行为。中央政权默认地方政权向人民暴敛,但对极端的暴敛和因为暴敛导致严重民情灾难的地方政权会进行干预,甚至会严肃处罚个别的地方官员,收揽民心。

   在中国,中央政权总是这样做,屡试不爽。人民即使受到政权的侵犯,即使普遍受到当地政权的侵犯,他们中的一般人从不怀疑这种侵犯的幕后黑手其实是中央政权。他们仍然相信中央政权是维护他们权利和利益的神。人民对基层政权的感觉最坏,他们对高一级的政权比对低一级政权的感觉好。这也是他们愿意上访的一个原因。即使很多人在北京上访已经碰壁,他们仍不放弃最后一丝希望,因为他们已经形成了根深蒂固的理念:中央政权是维护他们权利的神。有一个人为父亲的烈士待遇上访了35年,一个社会学者调查时问他,如果法律专家看了资料断定他的父亲不符合享受烈士待遇的条件,他将怎么办?他的回答是:“法律专家我也不信,除非(共产党)总书记这么说。”

   中央政权愿意看到上访。如果地方政权与当地人民的关系融洽,甚至形成利益共同体,这时无论是地方政权还是当地的人民可以不在乎中央政权,它们甚至可以联合起来抵制中央政权,中央政权会因此失去控制力。在地方政权侵权时,中央政权的干预可以让当地的人民依赖于中央政权。而中央政权也可以借上访对地方政权官员的“失职”、“犯错”进行控制。中央政权一般支持人民上访的权利。在中国君主时代,中央政权对人民上访一直敞开大门。受害人也可以在上级官员巡视本地时拦轿喊冤或直接到上一级政权的办公地击鼓鸣冤。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制订过这样的制度:对受到官员侵犯和伤害的人的上访特别鼓励,对拦截上访人的官员进行严厉的惩罚。上访可以让中央政权获得一些真实的信息,这可以保持对地方政权的控制,也可以保持中央政权与人民之间的联系,让人民不会因为地方政权的存在而疏远中央政权。

   中央政权却不喜欢有太多的上访。过多的上访本身反映了地方政权存在太多的侵犯,这至少使人感觉到中央政权本身存在失职,它没有控制地方政权的侵权。上访在中央政权集中,将中央政权直接推到与访民直接接触的一线,中央政权并没有能力也不愿意拿出自身的资源来满足访民的要求,它不能给这些受害人以补偿。这又使得中央政权成为全国矛盾冲突的集中地。地方政权与上访者的冲突可能转化为中央政权与上访者的冲突。这至少会破坏中央政权的“人民的保护者”的形象。上访者只是要求中央政权规定的权利。中央政权开出的支票地方政权没有兑现,他们只是请求中央政权施压给下级政权,兑现中央政权开出的支票。中央政权有责任保证开出的支票能够兑现。即使中央政权也能承认,上访者的申诉内容多数是合理要求,中央政权就应该满足这些要求,中央政权对开出的支票有连带偿还的义务。上访者讨厌地方政权是因为侵权,上访失败后,他们也会讨厌中央政权,因为中央政权失察和欺骗。

   在媒体的宣传下,中国的中央政权有一个神圣的形象,中国人有很多人相信中央政权的大能和智慧,他们相信中央政权的无私和公正,相信中央政权总在为人民服务,相信中央政权能够解决人民的一切问题。一个人受到侵犯,地方政权不能实现公正,他(她)会相信中央政权能实现公正。中国人接触过地方政权,他们上访就表示他们对地方政权已经失望。中国人并不愚蠢,他们把实现公正的希望寄托在中央政权,是因为他们不太了解中央政权。他们并没有接触过中央政权,中央政权对他们就是媒体宣传中的一个神圣形象。

   确实,现实中一些上访者得到中央权力大佬的批示,他们的问题也神奇地解决了,而且得到的补偿甚至超出预期。中央政权在这方面向中国人示恩,使得中国人产生了一个错觉,他们以为中央政权真的像过去君主宣称的那样“皇恩浩荡”。

   中央政权灌输给中国人一个神圣的形象对中央政权有暂时的好处,但长期有更多的负面作用。刚到北京上访的人普遍对中央政权有一个过高的预期。在毛泽东时代,因为交通不便,对个人的行动管制较紧,很少有人能接触中央政权,中央政权的神圣形象容易维护。在后毛泽东时代,中央政权仍然显得神秘,但一些上访者应该能看清中央政权的真实面目。

   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是一个从属关系,可以说连为一体。地方政权是中央政权的代理者。中央政权需要地方政权的忠诚,在中国这个大国,中央政权依靠地方政权对中国进行统治。所以,中央政权就要照顾到地方政权的利益,不会把地方政权当成对立面。上访到中央政权的问题一般都很棘手,中央政权可以让地方政权解决其中的一部分,让地方政权做出一些让步。给上访者显示一下中央政权的神威。

   如果访民过多,中央政权的权威发挥不出来,就只能敷衍上访者。这时,中央政权又会调整政策,限制上访者,降低上访者的期望,主张在地方政权、基层政权解决上访问题。中央政权当然知道这些向中央政权求助的上访者在地方政权或基层政权控制的当地会得到什么样的后果。2005年,中国修改了《信访条例》,强调“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在北京的上访者有短暂的减少,但一些人对基层政权处理不满意,又重新回到北京。

   地方政权和基层政权不希望自己的管辖区有人到上一级政权上访。上访本身就反映了统治的失败。而且上访的案件多数是因为当地政权对上访者的侵害,有许多上访案件反映了当地官员的失职和腐败,当地政权和官员肯定不希望上访者向上级政权公开他们的丑行。虽然上访并不总是有效,而且有时效果甚微,但总是对当地政权和官员的一个威胁。集权国家没有民主国家那样的责任政治伦理,但上访可以降低上级政权对下级官员的评价。一个上访案件也可能成为政治斗争的导火线,使上访案件中的涉案官员声败名裂。在当地政权看来,上访者是“刁民”,他们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上访是在闹事,是在制造麻烦。

   所以,在中国,又有“截访”的现象。地方政权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控制上访者向上级政权申诉。手段有软的,也有硬的,有时会软硬兼施。有时,当地政权会对上访者做一些让步,给上访者一些补偿,并要求上访者签写保证书:保证不再上访。但这并不总能成功。上访者的受害程度过大,微不足道的补偿很难达到上访者的期望。


此文于2008年03月26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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