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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3 声明:此文作者禁止复制,如需转载必须经得作者同意。 内蒙古自治政府经过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而诞生的,它并没有宣称具有独立的国家主权,只是中国内部的一个自治政府。它没有依赖当时的中央政府,甚至没有得到当时的“中华民国”中央政府的承认。在1948年,中国正式的行政区划没有“内蒙古”或“东蒙”为名称的行政区。“内蒙古自治区”的区域在当时分属热河、辽北等几个省管辖。
中国共产党不得已承认了这个政府,在1947年5月19日,毛泽东、朱德以中共领导人同时又是局外的支持者的身份向内蒙古自治政权发去过贺电。
乌兰夫被称为“蒙古王”,从1947年到“文革”开始的1966年一直在主政内蒙古。他虽然属于蒙古族,却不会说蒙古语,他在苏联接受了共产主义,又在共产党的革命圣地延安工作过。也许是因为他不会说蒙古话让中央政权放心。他的头衔很多:内蒙古党委第一书记、内蒙古人民政府主席、内蒙古军区(中国的十三个军区之一)司令员兼政委、内蒙古大学校长。他控制了内蒙古的党、政、军,另外,他还是中共华北局第二书记。在中央,他是政治局候补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家民委(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在少数民族的干部中,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在掌握实权上超过他。新疆在1949年后、西藏在1959年后被“军管”。而内蒙古的政权却掌握在这个蒙古人的手里。
在文革前夕,乌兰夫被打倒。他当然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但他还有“破坏祖国统一、搞独立王国的民族分裂主义、修正主义的错误。”
乌兰夫不愧是蒙古王,他在内蒙古有很强的势力,在他被撤职受到批判后,内蒙古的党、政、军系统明显不服从中央政权的摆布。1967年北京军区一个师进驻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内蒙古军区降级,并入了北京军区。与从北京开来的军队同行的还有一个北京军区的副司令员,他被空降到内蒙古主政,他带着中央的指示到内蒙古领导“文化大革命”,他揭开了事后证明不存在的“内人党”案件。
这个案件大致是这样:有人举报内蒙古仍有一个名为“内人党”的秘密组织,许多成员特别是骨干成员属于过去的“内人党”。或者说过去的“内人党”并没有解散,这个组织在进行不公开的活动。其成员有许多已经在内蒙古的政权身居要职,他们被视为“钻入共产党内,窃取要职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乌兰夫被认为是这个“内人党”的总头目。通过酷刑,内人党成员越挖越多,并且扩展到内蒙古以外的蒙古族聚居区。
按官方统计数据,内蒙古有34.6万受到诬陷迫害,其中,87,180人终身残疾,16,622人死亡。受伤害的人数有多种说法,在美国成立的内蒙古人民党宣称,中国的“内人党”案中,“五万多人被残害致死,七十万人遭关押,上百万人受牵连。”在这些人中,也有汉族人和其他少数民族身份的人,但绝大多数是蒙古族,有些个案人为地把几个无辜汉族人故意拉扯进来,只是为了显示这不是在进行“民族迫害”。那时的蒙古族人口大约是200万,可知这个案件对蒙古族的伤害深度。内蒙古还发生了其它案件,但这个案件最大,牵涉到民族这一敏感问题最明显。
那时的中国与苏联已经交恶,隶属中国的内蒙古与苏联、蒙古接壤。蒙古紧跟苏联,自然与中国作对。蒙古与内蒙古有更长的边界相连,它们原来都属于一个民族,甚至同属一个国家。所以,这个案件里的涉案人是中国其它地区所没有的“双修”(修正主义分子):既是“苏修”,也是“蒙修”。这是一种对叛党的称呼。案件中的受害人还有一个头衔:“分裂主义分子”,分裂国家也是严重的罪行。在中国与蒙古敌对时,蒙古族人自然处于一个难堪的处境,很容易招致怀疑,这当然是民族主义在作怪。这个案件被后来的中国政权平反,在世的受害人得到了微不足道的安慰。
乌兰夫确实是当时政治的异类,现在人可能搞不清楚他为什么身兼这么多职务。即使一个汉族人,在汉族生活的一个地方主政,也不可能如此大权独揽。内蒙古靠近苏联与蒙古,又是蒙古族聚居区。让一个蒙古人大权独揽,在中央集权的中国是反常的。乌兰夫可能不知道集权中国的历史:一个人只要有谋反、独立的潜在实力和可能性,就有谋反、独立的嫌疑,最后往往都因为这个罪名受到整肃。他可能不知道在中央集权的中国有“天无二日”的古训,中央政权不允许让“蒙古王”存在。
在“内人党”案的处理之中,“空降”官员下手较狠,但其目的只是清除乌兰夫的势力。内蒙古本地官员反弹强烈,这种僵持应该是“内人党”案件非常惨烈的一个原因。当然中央政权的掌权者显然也有意扩大事态。1969年,中央政权明显知道在“内人党”案件中存在“逼供信”和扩大化的错误,毛泽东甚至为此作了指示,中央政权发布通知要求平反被“误打”的同志。但犯“扩大化错误”的人依旧掌权,“平反”政策没有落实。毛泽东的批示显然是一次欺骗。同年,中共中央下令,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划归黑龙江省;哲里木盟划归吉林省;昭乌达盟划归辽宁省;巴彦淖尔盟划归宁夏回族自治区;阿拉善盟划归甘肃省。原内蒙古自治区的面积减少了三分之二。并从几个野战军中抽调出精锐部队对内蒙古实行全面军事管制。显然,毛泽东和中央政权不是在无意中伤害无辜,而是有意对内蒙古和蒙古族动用外科手术。乌兰夫被认为是“内人党”的总头目,应该是首恶,死有余辜。奇怪的是,乌兰夫只是被剥夺权力,并没有受到严重的“迫害”,他幸存下来,后来做上了国家副主席。这也说明这个案件民族压迫多于政治压迫。民族压迫指向多数人,政治压迫主要指向宗派的领导人。
乌兰夫和蒙古人应该没有谋求独立的奢望。在1960年代,这根本不可能。他们应该有这个常识。但乌兰夫确实屡屡犯忌,触怒了中央政权特别是毛泽东。1961年1月,乌兰夫指示向内蒙古各级干部印发《对内蒙古人民的宣言》,这是毛泽东在1935年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主席”的身份发布的。
这个宣言除了一段非常可笑的、孩子气式的说明外,提出了五个主张,其中的第二个主张是:“我们认为内蒙古人民自己才有权利解决自己内部的一切问题,谁也没有权利用暴力去干涉内蒙古民族的生活习惯、宗教道德以及其他的一切权利。同时,内蒙古民族可以从心所欲地组织起来,它有权按自主的原则,组织自己的生活,建立自己的政府,有权与其他的民族结成联邦的关系,也有权完全分离起来。总之,民族是至尊的,同时,一切民族都是平等的。”
当时,脆弱的共产党政权发表这个宣言,给内蒙古自治甚至允许独立的承诺,这是为了与内蒙古达成交易,共产党想要得到的是这个宣言的第五条,希望内蒙古方面“不要允许中国军阀或日本帝国主义的军队,经过草地来向我们(共产党军队)进攻”。
共产党政权当时是非法的,它创立了一个国中之国:“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这个政权的存在就表明,共产党正在分裂中国,这个宣言在鼓动内蒙古从中国分裂。共产党1949年执政后,把分裂国家的行为又看成十恶不赦。
所以,当共产党政权组织人员批判乌兰夫时,批判者甚至不承认这个宣言是毛泽东写的,坚持它是“当时的(共产党)党内教条主义者假借毛泽东的名义发表的”,指责乌兰夫是想照着这个宣言“进行民族分裂活动,搞独立王国。”
1961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全中国人在挨饿,许多人饿死。内蒙古人稍好一些,但肯定感受到与众多民族一起分享这个集权大国痛苦的无奈。也许乌兰夫也有这个无奈。蒙古族是他手上的一张牌。如果没有这张牌,他肯定登不上中国共产党的权力高位。但当看到一个正常的年份下,饥荒如此普遍,他看问题的角度与一个汉族官员肯定不一样。汉族官员认为这只是一个政策失当的问题,少数民族的官员就会看成是一个民族问题。他要尽量减弱中央政权的愚蠢政策对本民族的伤害。在中央集权的国家里,每个民族都有这样的政治人物,他们牺牲本民族的利益从中央政权获取权力和政治资源,他们这样做往往出于私欲,这时,他们是民族的叛徒。但当他们掌握一定权力的时候,他们也会为本民族做一些事。当中央政权使他们民族利益严重受损的时候,他们会抵制。抵制的坚决程度又取决于他们的良心。
1961年,也是毛泽东地位下降到一个低谷的年份。这也是毛泽东和刘少奇发生冲突的时期。乌兰夫在华北局,与彭真这些人的关系好,应该在刘少奇的势力范围。乌兰夫在自己管辖的地域公开毛泽东1935年发表的宣言,也许是借此揭开毛泽东当年分裂国家的材料,带有共产党内部政治斗争的意味。也许他是拿这个宣言来主张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时的自治权,这个自治权已经被中央政权侵蚀。
在1950年代末,官至副总理的乌兰夫反对中央政权在内蒙古开垦土地,反对设立农垦兵团。内蒙古的知识分子和牧民也普遍反对。他们坚决维护赖以生存的土地。乌兰夫这样做,多少也触怒了中央政权和毛泽东。中央政权要求的是服从。内蒙古的本土政治势力对中央政权的抵制有一些效果,这是他们受到清算的原因。在内蒙古的本土政治势力受到清算后,中央政权在内蒙古可以肆意妄行。“文革”时期,汉族知青组建成“内蒙古建设兵团”大量进入内蒙古,另外,还有大量的其他汉族人进入。被划到邻近省份的、原属内蒙古的地区也迅速汉化。中国在1958年就实行了户籍制度,人口迁移受到政府控制。大量汉族人口迁入内蒙古肯定是一个政治的、有意识的行为。与内蒙古类似的地区有新疆和西藏。
内蒙古根本承载不了这么多的人口,内蒙古的草原转变不成耕地。集中的权力和愚昧一起,导致了现在内蒙古积重难返的生态问题:草原退化、沙漠化。其实这个灾难性的局面的原因还应该包括共产党特有的致命的自负。中国历史上的皇朝也曾对北方的游牧民族给予过打击,把他们赶得远远的,但从来就没有移民占据他们的草原。中国季风性气候决定了降水量分布。在草原与农耕地之间界线分明,这也是修筑长城的路线。历史上的中央政权肯定知道这个简单的知识,草原就是草原,它不适宜耕种。中国向内蒙古移民导致了双重伤害,害了蒙古族的生活,也伤害了汉族人的生活。现在,沙漠化和沙化土地在向南移动,离北京并不遥远,而且,沙尘暴更加频繁,更加剧烈。
此文于2008年03月28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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