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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年年都犯老毛病

   新闻出版总署年年整顿记者站,年年整顿记者。从2003年开始,到今天的2007年,几乎没有中断过,但最终都不了了之,问题依然存在,最后被证明是新闻出版总署这个“肌体”本身出了毛病。

   现在,让我们看看它身上的这个老毛病:新闻出版总署再次要求,未领记者证人员不得在记者站从事新闻业务活动。

   事实上,只要调查一下中央电视台就知道,并非每个记者都有记者证,而且大多数记者没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记者证——但中央电视台或各栏目认可其为本部记者。

   中国到底有哪条法律明确规定,只有新闻出版总署才有行政许可权垄断记者证和划分什么人才能领取记者证、才能从事新闻业务活动?目前,很难找到这个法律依据。

   记者证奇货可居,正是新闻出版总署垄断所造成的,民间有人在调查一些媒体,发现它们以收押金的方式倒卖记者证,一本新闻出版总署的记者证件价格不菲。这里面有个逻辑,即一本记者证若需要5万元,那么,至少买证人要利用这个证件赚到10万元,才能有5万元收益。假如只赚到5万元就等于亏本。

   此外,新闻出版总署垄断记者证,负面问题很多,很多。

   看看现在的中国各大报纸就知道,记者工作的性质决定,记者的流动性很高的,仅仅是2007年3月26日-4月5日之间,在中国记者网(http://press.gapp.gov.cn)网上就看到已有100多人辞职、离开报社、聘任期满、调离记者岗位等情况,一个月下来至少有两三百人工作变动,或者从这家报社离开到另外一家报社工作。换工作很正常,但是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要求,这些人的记者证必须要经过该署的一道道手续严格确认、网络注销,然后调动到新单位后再一一核发新的记者证——多大的重复劳动和浪费啊。这些工作量很大,都必须由新闻出版总署的人来具体做,但现在不能不怀疑新闻出版总署有没有足够的人和能力来完成这个工作,因为新闻出版总署直属的中国记者网自2007年4月5日以来就没有更新记者证注销公告了,可见力不从心了。中国舆论监督网的李新德先生认为,新闻出版总署要做好记者证的公告、年检、注销等工作,至少需要再增加200人,才有可能完成这个工作。现在新闻出版总署把记者证的核发、年检、网络查询和注销公告垄断在手里,又没有这么多的人力——财政拨给新闻出版总署的资金也有限,就等于自己给自己挖个陷阱,然后自己跳进去,接受自我惩罚。

   最近,新闻出版总署又弄有新的花招,下红头文件要求各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正对报社记者站人员进行重新登记,并将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统一部署要求,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对所在地记者站的名称、地址、通讯方式、站内人数、站长姓名有关情况进行公告,请社会加强监督。

   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第11条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的原则,设立若干直属机构主管各项专门业务,设立若干办事机构协助总理办理专门事项。

   新闻出版总署正是一个这样的专门办事机构,但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的原则”,若新闻出版总署需要增加很多人员,耗费大笔财政资金,来完成这一项繁重而呈动态变化的工作,是否符合精简的原则?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又要对每天都在发生变化的记者人员的记者证进行注销、变更、公告,还要对报社记者站人员进行重新登记,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对所在地记者站的名称、地址、通讯方式、站内人数、站长姓名有关情况进行公告,有没有这个必要?

   经常看报纸的人都知道,各个报纸都有自己的监督电话和记者名单公布,各自报纸的网站也有记者的公开资料,为什么要新闻出版总署多此一举呢?

   最近又看到新任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党组书记柳斌杰在一次讲话以“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定什么向,做什么事”等为说法,谈到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方向。其实,我们可以看看新闻出版总署的具体做法就可以知道,它们到底是“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定什么向,做什么事”?事实上,举的是以浪费纳税人资金为荣的大旗,走的是惟我独尊的权力垄断之路,定的是背离真理之向,做的是为和谐社会添乱而非帮忙的坏事。这样的总署,对社会还有什么益处?

   据了解,自2003年中央级报刊整顿以来,中央明确规定“党政部门公务员不得与报刊社工作人员混岗”,并于2004年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然而此类现象仍有大量发生。所以说,在新闻出版总署的张罗下,所谓“公务员不得兼任报社记者站工作”只是一阵风,总是治标不治本,想管管不住,至今《新闻法》也没有起草出来,党政部门公务员继续出任报社工作人员依然是“我行我素”,举个例子,根据2007年6月《财经》杂志报道,原国家计委办公厅副主任、中国经济导报社现任社长(记者)杨良松出任国家石油储备中心主任。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杨良松调任中国经济导报社担任社长,在这一职务上已经任职十余年。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逻辑,“党政部门公务员不得与报刊社工作人员混岗”,“公务员不得兼任报社记者站工作”,那么,请问为什么中国经济导报社现任社长(记者)杨良松任职十年之久?为什么《人民日报》的社长、中央委员王晨,新华社的田聪明能够继续兼职、混岗下去?为什么不给他们一一调离、一一处理?

   面对如此种种怪现状,恐怕新闻出版总署也无法解释。但若按照新闻出版总署自己制定的规定约束它们自己,恐怕要自己打自己嘴巴了。

   现在的新闻界怪现状,几乎有偿新闻遍地,说真话的新闻则是被封杀,新闻媒体成为一些人发财的工具,如某省《×××法制报》在全省11个地市中设立了13个记者站,其中9个站长是社会无业人员、2个站长是国家公务员,报社给他们下达了发行和创收任务,明确要求以批评稿件换有偿新闻,以表扬稿换发行。同时又变相摊派发行增加农民负担,一名站长以批评稿件威胁一个贫困县的检察院订了100份报纸,检察院把报纸摊派到农村,收益交给报社后该人得到30%的提成。

   这些怪现状,都可以归罪于新闻出版总署的无能和明显失职上,所以我说,这个总署无益于构建和谐社会,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首发议报第3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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