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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杰文集
·读《第四种权力》
·谁来主持正义?——读《基督山伯爵》
·睡狮犹未醒
·文字与脑袋
·阉割外国文学:对中学语文课本中所选外国文学作品的分析
·我们有罪,我们忏悔
·忏悔:从每一个个体开始
·毫不妥协地面对邪恶
·徐友渔侧记
·究竟谁在败坏“忏悔”的名声?
·批评的自由与认错的勇气
·闸门在你的肩上
·冰冻的岁月
·疯人的辩护
·古战场的守护人
·禁书
·别尔嘉耶夫的精神挣扎
·沙皇的猎犬们
·内在的伤害
·妻子与助手
·倾听
·读巴纳耶夫《群星灿烂的年代》
·驻守托尔斯泰庄园的士兵
·童年的老师
·托尔斯泰:最后的出走
·眼泪
·医生的眼光
·真实的冬尼娅
·恢复我们的尊严
·眼睛与勇气
·假如他是一个老百姓
·《爱与痛的边缘》跋:为了痛,更为了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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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老鼠爱大米》(大象出版社)
·谭嗣同三题
·斯堪的纳维亚的海风
·一街一巷总关情
·坐看云起的从容
·从令狐冲与傅红雪两个小说人物看金庸与古龙之自由观
·牛虻的忠诚
·锯木皇帝
·福克纳:一个羞怯的乡下人
·暧昧的日本,锐利的大江
·“我家”即是千万家
·“巩俐第四”
·“真实”的谎言
·拜寿与拜年
·被遗忘的角落
·唱歌的警察
·独裁者的末日
·对自由的恐惧
·遏制腐败的灵丹妙药
·过河卒子
·汉阳陵的秘密
·恢复体育的真谛
·奖项与版税
·杰出青年黄飞鸿
·警察不是万能的
·冷漠是一种罪恶
·刘璇的自由
·麻将王国
·美丽的灵魂
·摩尔的“母与子”
·莫把生活当相声
·傻子的自由
·未还的孽债
·物业管政府
·新的总是锐利的
·咫尺天涯
·最后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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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香草山》(长江文艺出版社)
·目录
·《香草山》(修订版)代序
·第一章 百合花
·第二章 鸽子
·第三章 葡萄园
·第四章 荆棘
·第五章 活水井
·第六章 苹果树
·第七章 风茄
·第八章 泉水
·第九章 蜂蜜
·后记:让我们在香草山上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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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压伤的芦苇》(长江文艺出版社)
·走不完的“五四”路——在北京广播学院的演讲
·皇帝的心思
·《压伤的芦苇》目录
·沉重的石头——读史景迁《天安门》
·赤子其人——读林语堂《苏东坡传》
·鼓浪屿访舒婷
·夹缝里的童心
·君•吏•士——解读《史记•酷吏列传》
·李鸿章:被丑化的先驱
·刘亮程:乡村里丰盛的平安
·流动在网络上的文字
·人类群星闪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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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警察我怕谁”

   
   我是警察我怕谁
   
   
   

    一九九八年九月四日的《南方周末》报道了山东泰安一个骇人听闻的案例:以当地派出所所长为首的一帮民警刑讯逼供,致人死命之后竟然埋尸灭迹。这些公安人员令人发指的野蛮行径,比起中世纪的残暴来有过之而无不及,让人难以相信是在20世纪末的社会主义中国发生的。司法机构的腐败是社会腐败一个最明显的象征。司法机构本来应该是社会正义的代表,然而当它蜕化为正义的对立面时,民众将对整个国家机构丧失起码的信任。
    一九九四年十月八日,张现春、张桂荣夫妇途经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乡大白峪村时,被误认为是偷自行车的小偷而抓进了徐家楼派出所。一进审讯室,警察就用铁棍、电警棍轮流殴打两人。张桂荣亲眼看见丈夫被打得满地打滚,一声声死去活来地惨叫。审讯张桂荣的是派出所所长马洪庆,他把电警棍开得冒着火花,电击得张桂荣嗷嗷直叫。他还十分下流地电击张的乳房和下身,把张踹倒在地用脚踩大腿根部。痛苦、恐惧、羞辱使这位32岁的普通农妇捣蒜似地向马洪庆磕头求饶,但马洪庆依然残忍地大打出手。第二天早晨,警察故意放松看管,让张桂荣逃走。张家上门询问儿子的情况,派出所的回答是:你儿子跑掉了。从此,张现春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原来,当天派出所所张马洪庆、指导员张亚成、联防队员张某和段某对张现春进行了持续六小时的残酷拷打。因为张现春拒不承认偷了自行车,所以他们又将张带到院子里练摔跤,轮番摔打。马洪庆一伙摔累了,又强迫也是被抓到派出所来的村民邵某继续摔打。邵某刚刚被马毒打过,看到张现春的惨状,心有余悸。马狠狠地踢了邵一下,逼迫他下手。晚十一点,张昏死过去。值班民警宋某将张送到乡卫生院,医生发现张瞳孔放大,判断是颅脑外伤,建议送市中心医院抢救。马洪庆、张亚成一伙赶到医院,从医生处得知救活的希望很小,害怕张死在医院里,罪责难逃,便编造理由将张强行从医院里拉出,送到马的同学在郊区开的非法诊所。在不具备抢救条件的个体诊所,张现春于上午九时死亡。马洪庆为逃避罪责,在离派出所不远处选了一个大坑,先将张的尸体埋进去,然后安排二十多名联防队员,以上级检查卫生为名,命令他们将这个二米深、三十余平方米的大坑填平。张现春的冤魂就这样深深地被埋在了地下。
   案发之后,披着警服的歹徒们被送上了法庭,等待他们的是怎样的审判呢?人们拭目以待。泰山区公安分局向受害人张桂荣赔偿十八万人民币。然而,她相亲相爱的丈夫再也不能复生了。《南方周末》在报道的标题中,有这样的一句话“苍天有眼,他们的罪行暴露于苍天之下”。我对这种说法很不以为然。什么是苍天?我们难道寄希望于看不见、摸不着的“苍天”来主持正义?作为现代社会的公民,不应该对“苍天”念念不忘。苍天是靠不住的,苍天有“眼”的时候毕竟是少数,苍天所看到的罪恶也是少数,而苍天又有多少没有睁开“眼”的时候呢?没有被苍天看到的罪恶又有多少呢?与其把正义的裁判权赋予苍天,不如切切实实地进行法制的建设。苍天是保护不了我们的,从包青天的时代就是如此,今天也一样。中国人民的“苍天梦”做了多少年,至今还没有做完。
   其实,能够保护我们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是一整套健全的现代法律制度。制度不健全,执法者没有受到应有的监督,自然会为所欲为,“我是警察我怕谁”成为执法人员的口头禅。一旦警察们认同“我是警察我怕谁”的观念,公民的权利就毫无保障地被拥有权力的人粗暴地践踏。依靠所谓的“苍天”,还是人治时代善良的幻想;只有依靠现代的法律机制,才能使我们走上真正的法治之路。关键在于,使警察有所“怕”——警察本身也应当受法律的约束,法律应当成为让他们“怕”的东西。可惜的是,如今的警察根本就不怕法律,因为法律掌握在他们手上,而不是掌握在所有公民的手上。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七日的《中国青年报》报道了哈尔滨市呼兰县许堡派出所借“扫黄”为名,非法拘禁一百多个村民,榨取十五万七千元的恶性事件。呼兰县是天才女作家萧红曾经生活过的地方,看到这个名字,我就想起了萧红的名作《呼兰河传》。本来这是一个让我仰慕的地方,但看到报纸后,我被震惊了:怎么还有这样的派出所、这样的执法者?他们跟旧社会的东北土匪有什么区别呢?他们比土匪还要卑鄙无耻下流,土匪是明火执仗、明枪明刀地抢劫、绑票,而派出所则是借用正义的名义和国家的力量来搜刮民财。这是对正义、对国家最大的侮辱。长此以往,如何使人民对国家、对法律产生信任感?国家权力机关的土匪化,是一个现代文明社会最不能容忍的现象。这些执法者将无辜的村民当作“嫖客”和“卖淫女”,成群结队地栓在一起强迫跑步示众。不消说他们抓的是无辜的村民,即使是嫖客和卖淫女,难道就能够任意侮辱吗?妓女和嫖客也有他们应当受到尊重的基本人权。
   记者在采访派出所所长付文广时,这个有警龄十六年的警官说,自己错了,对不起党多年的培养。可是说到具体错在那里时,他却哑口无言。他想了半天说:“为什么抓人,我也说不清。要说错,就是轻信了民警的报告,定性不准。”至于罚款的标准,付文广则说:“所里经费紧张,就想多罚点还帐。谁罚多,谁罚少,也没有具体的标准,富的人家多罚点,穷的人家少罚点,讨价还价都通过办案的民警进行。”言下之意,他还慈悲为怀,颇有关怀穷人的好心,这跟古代杀富济贫的侠客倒还一脉相承。有十六年警龄的警官,居然是这么样一个法盲,真是令人啼笑皆非。事发以后,该派出所居然还通过县委宣传部新闻科某科长编造自我表扬的稿件,到党报上发表,并且以此来威胁上访的群众。
   以上两个典型案例说明,当今中国由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是一件极其迫切的事情。当警察们都认为“我是警察我怕谁”理所当然的时候,法律也就成了执法者手中的玩物。说警察素质低、说人民素质低,都只是看到了表面的问题,更加重要的是,在全社会根植起一种真正的“法”的精神,一种“我们都是公民,我们都应该遵守法律”的精神。现在,人们很喜欢谈论“爱国主义”,我却认为,如果国家的法律不能有效地保障公民的权利,那么“爱国主义”只能是空中楼阁。正如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在他的名著《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所说:“法律不能重新点燃已经熄灭的信仰,但能使人民关心自己国家的命运。法律能够唤醒和指导人们心中模糊存在的爱国本能,而在把这种本能与思想、激情与日常习惯结合起来时,它就会成为一种自觉的和持久的感情,……每一代人在一个国家出生时,是作为行将掌握立法工作的新人而出现的。”在中国,我们需要做的是,树立“天大地大法最大”的观念。对警察而言,不是“我是警察我怕谁”,而是:我是警察,我所做的一切受法律的约束;对民众而言,不是“我是百姓,我怕警察”,而是:我不违犯法律并且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有了这样的前提,国家才会变得可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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