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余杰文集
[主页]->[独立中文笔会]->[余杰文集]->[国旗应当插在哪里?]
余杰文集
·失落的“五四”
·军训的回忆——他们的世界
·读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
·叛徒们
·黑色阅读
·皇帝的新衣——剖析张承志
·今夜飞雪
·历史与历史中的人
·“勇敢者”游戏——与克林顿对话的北大学生
·舟的遐想
·思想札记
*
*
2、《铁屋中呐喊》(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
·《铁屋中呐喊》(修订本)目录
·《铁屋中呐喊》修订版序言:铁屋子与窗户
·不可救药的理想者
·残缺之美
·赤足之美
·激越之爱
·九种武器
·绝望之爱
·口吃的人
·谁是白痴?
·欲望号街车
·张楚:一个躲着布道的布道者
·为抽屉而写作
·反读《通鉴》
·“铁哥们”蒙博托?
·反叛之后
·孤独的蔡元培
·鲁迅三题
·那不得见人的去处
·王府花园中的郭沫若
·王实味:前文革时代的祭品
·文人与人文
·向“牛筋”一样的牛津致敬
·向死而生
·新《子不语》
·知识分子:终结或再生
·对中学语文课本中所选杨朔散文的反思
·驳季羡林先生论中西文艺理论
·读奥威尔《动物庄园》与《一九八四》
·读陈寅恪的诗
·杜拉斯:爱是不死的欲望
·焚书
·读《殷海光•林毓生书信录》
·法西斯:未死的幽灵
·嘴踢足球
·重读杨绛
*
*
3、《说,还是不说》(文化艺术出版社)
·《说,还是不说》自序:言说的自由
·为谁擦皮鞋?
·教育杀人
·魔鬼学校
·“我们就是法”
·是在读书,还是在坐牢?
·仅有“焦点访谈”是不够的
·孩子的书包有多重?
·用法西斯的方法打造的“神童”
·我见过的林庚先生
·杀,还是不杀:读伍立杨《鬼神泣壮烈》
·“我是警察我怕谁”
·评《克林顿访华言行录》
·读《阳光与阴影——阿尔贝•加缪传》
·俄罗斯之狼
·捍卫记忆
·你从古拉格归来
·人之子
·诗人:在天堂与地狱之间
·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读《控制腐败》
·俩人行
·那些岁月,那段爱情
·龙飞九天
·摩罗何以成为“摩罗”?
·读《思忆文丛》之一:一个人的命运与一代人的命运
·读《思忆文丛》之二:若为自由故
·绅士与流氓评朱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走向自由之路:读《北大传统与近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先声》
·签名,还是不签?——再谈昆德拉与哈维尔之争
*
*
4、《尴尬时代》(岳麓书社)
·《尴尬时代》目录
·序:一面破碎的镜子
·“人”为何物?
·出洋相
·法律第一
·股市狂潮
·关注东北
·韩国亡国
·沪上美容术
·假照片:第三十七计
·名片背后
·跳舞场
·伟人华盛顿
·物价与民生
·洋灯洋火
·自由从言论开始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国旗应当插在哪里?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五日的《新京报》上刊登了一则新闻:北京西城区盛辉家园的工地旁,有数十名居民举牌抗议,要求开发商修改设计,以免影响其房屋采光。盛辉家园的高楼盖起之后,将完全遮盖旁边住宅的阳光,老人们声称:“我们要阳光,宁愿不要补偿。”他们高举的牌子上赫然写着:“维权”、“坚决维护《物权法》”等字眼。

   在重庆“最牛的钉子户”以及全国各地一系列“钉子户”的抗争事件中,物权法成为一柄崭新的武器。这也充分地表明了《物权法》在老百姓心目中的正面地位。那一面插在孤岛般的房屋的屋顶上的国旗迎风飘扬,它比插到钓鱼岛的国旗更美。正如王怡所说,某些人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沉默不语,但一说到台湾问题便跳得八丈高,那是一种何其扭曲的爱国心。当国旗和宪法不能保障每一个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时候,国旗和宪法还有什么值得尊重的地方呢?

   《物权法》不仅仅是一部经济领域内的法律,而且是中国走向自由和民主的道路上的里程碑。这个看法与国内大部分左派学者以及海外某些民运人士的看法截然相反。指责《物权法》是中共当局“掠夺工农”、“化公为私”的手段,这是一些国内的左派学者和海外的民运人士这两部分最不相同的人罕见地保持一致的时候。声称捍卫毛主义的北大法学院教授巩献田做梦也没有想到,声援其观点的居然是自称“民运之父”的魏京生。巩献田反对《物权法》,是要让左派在与自由派的争论中,占据一个道德的制高点;而魏京生反对《物权法》,则是因为去国日久,完全对国内的状况隔膜了。

   《物权法》遭到部分精英人士的否定,却得到老百姓普遍的认同,这一分歧表明了中国知识分子在追求民主自由的历史与现实中的先天缺陷。从五四时代开始,那一代启蒙先驱中,就缺乏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从左翼的陈独秀到右翼的胡适,在经济学上都不是哈耶克式的市场经济的肯定者,而是计划经济的支持者。而法学传统的缺失以及法学本身的功利主义化,使得法学长期未能发挥其人权先锋的重要作用。经济学思维和法学思维的匮乏,使得文学抒情泛滥成灾,若干知识分子自以为是地将自己幻想成民众的代言人和拯救者,殊不知,他们的所思所想,与民众的所思所想大相径庭。

   当我们的家遭到侵犯的时候,国旗、宪法和《物权法》是最后的防线。天安门城楼上的国旗,没有我们家里的国旗珍贵。在此意义上,《物权法》的重要性便在于,它与每一个公民的私有财产息息相关,它在唤起普通公民捍卫其私有财产的时候,也必然开始了更为广泛的人权启蒙。重庆钉子户夫妇,确实是我们时代的英雄,他们的价值大过一百名法学家和维权律师;而《物权法》也堪称《人权法案》的先导,没有对财产权的确立,其他的人权根本就是空中楼阁。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