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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杰文集
·以“幽暗意识”透视中国百年激进思潮——与张灏对话
·《记念刘和珍君》为何被逐出中学语文课本?
·若为自由故,家国皆可抛——读唐彼得《花旗梦别神州泪》
·我在哪里,哪里就是中国——余英时先生侧记
·宾利轿车为何能热销中国?
·萨达姆与阿米尔
·是工人运动,还是痞子运动?——读《罗章龙回忆录》
·中国人不是动物庄园里的熊猫——驳德国前总理施密特的若干亲共言论
·若为自由故,家国皆可抛—— 读唐彼得《花旗梦别神州泪》
·胡锦涛为何成不了戴克拉克?
·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
·我们拒绝什么样的生活?——读狄马《我们热爱什么样的生活》
·中国,你的裂口大如海
·将这些事摆在你眼前——特务和告密者可以拥有美好的未来吗?
·明朝亡于厂卫,中共亡于恶警——评贵州国保总队副总队长庞鸿就任瓮安县公安局长
·下流人上升的国度
·我以自己的方式爱中国——《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跋
·被凌辱的中国女儿的救赎之路——读巫一毛《暴风雨中一羽毛》
·全民唾弃的央视名嘴张召忠
·那座流血的城里有几个义人呢?——读丁子霖《寻访六四受难者》
·谁也不能杀死孩子——写给所有的母亲,也写给所有的父亲
·从“持不同政见者”到“持自己政见者”——读刘晓波《未来的自由中国在民间》
·我们的孩子拒绝歌唱薄熙来钦点的垃圾歌曲
·出来如花,又被割下
·国府时代的新闻自由——读《陆铿回忆与忏悔录》
·吃人,中国的象征与现实
·玩偶、黑帮与过家家
·中共可能避免瓦解的命运吗?
·“暴徒”是怎样炼成的?——杨佳杀警案背后的制度危机
·想起王旭明,想起范美忠,想起孩子
·矿难之后又是矿难
·爱阅兵的大学校长与被奴役的大学生
·为什么美国孩子比中国孩子幸福和快乐?
·谁将顺民变成了暴民?
·那哀歌为谁而鸣?
·你为死者开——读杨显惠《定西孤儿院纪事》-
·“吃人”何以成为“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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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彷徨英雄路:转型时代知识分子的心灵史》(台湾联经出版公司,2009年)
·《彷徨英雄路——转型时代知识分子的心灵史》目录
·盗火者与殉难者—论谭嗣同思想体系及生命实践中的基督教因素
·从“士大夫”到“知识分子”
·从曾纪泽与慈禧太后的对话看晚清改革开放与道德伦理之冲突
·“清流”不清——从《孽海花》看晚清的“清流政治”与“清流文化”
·肺病患者的生命意识——鲁迅与加缪之比较研究
·“秦制”:中国历史最大的秘密——论谭嗣同对中国专制主义传统的批判
·最是文人不自由——论章学诚的“业余”文章
·晚清的报刊热与《知新报》的创办
·未完成的转型----《彷徨英雄路:转型时代知识分子的心灵史》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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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从柏林围墙到天安门:从德国看中国的现代化之路》(台湾允晨文化出版,2009)
·在哪个岔道走错了?----《从柏林墙到天安门》自序
·触摸受难者的体温——访布痕瓦尔德集中营
·迟到的忏悔还是忏悔吗?——君特•格拉斯为何隐瞒党卫军的履历?
·在死亡之地重建爱与和平——访柏林墙遗址及和解教堂
·邪恶也是一种美——里芬斯塔尔及其纪录片《奥林匹亚》
·在上帝与凯撒之间——从德国教会历史看政教关系
·从焚书到焚人——“焚书纪念处”侧记
·祈祷和烛光的力量
·白玫瑰永远绽放
·言论自由是信仰自由的开端——从马丁.路德故居到古登堡印刷博物馆
·记忆不仅仅是记忆——柏林“欧洲被屠杀犹太人纪念碑”侧记
·为奴隶的母亲——访柏林珂勒惠支纪念馆
·让习惯黑暗的眼睛习惯光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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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刘晓波与胡锦涛的对峙: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为何停滞?》(即将出版)
·布朗为何说北京的天气很好?
·谁让母亲成为妓女?
·紫禁城的星巴克与天安门的毛头像
·人民意愿轻如鸿毛
·韶山的“茅厕”与张戎的“毛传”
·黑心矿主与黑心政府
·航空母舰与国家形象
·邓小平与美少女
·独裁国家无友谊
·《达芬奇密码》不能禁
·《物权法》的“剖腹产”
·成思考危不以太监为耻
·从《河殇》到《大国崛起》
·中央政府是山西奴隶童工的解放者吗?
·诗歌与坦克,谁更有力量?
·国旗应当插在哪里?
·作为傀儡的孔子
·胡锦涛的崇毛情结
·温家宝为何闻“赵”色变?
·习近平可有习仲勋的眼泪?
·“八荣八耻”对决“三个代表”
·自由是我们争来的
·都江堰的灭顶之灾
·叶利钦与中国
·中共应当还中南海于民
·中国究竟有多么热爱和平?
·中共元老吴南生谈政治民主
·谁是胡锦涛的智囊?
·新闻出版的“外松内紧”
·以真话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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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尼克松到克林顿:被羞辱的总统

   
   从尼克松到克林顿:被开除的总统
   
   2000年春天,在美国总统克林顿第二届任期的最后一年,他收到了来自阿肯色州最高法院职业行为委员会寄出的一张传票。在传票中,克林顿被正式指控曾做出“撒谎、欺骗、作伪证、阻碍司法公正”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并面临被开除出律师公会的惩罚。
   当年,尼克松因为水门事件被弹劾下台后,也受到类似的指控,紧接着很快被开除出他所在的纽约州律师公会。尼克松被开除的时候已经是“前总统”了,与之相比,克林顿受到指控并面临被开除的命运时,依然是在任总统,其处境也就显得更加尴尬。向克林顿提出控告的是一家法律事务所。克林顿被控在出席琼斯性骚扰案时,在法庭上做伪证。控方要求立刻剥夺克林顿阿肯色州律师公会会员的资格。控状中写道,在1999年的总统弹劾案进程中,克林顿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了“撒谎、欺骗、作伪证、阻碍司法公正、不诚实等等。作为一个人,一名律师,克林顿先生真是丝毫不顾尊严,无耻之极。”

   法律专家表示,克林顿是否被判有罪,以及会受到什么处罚,目前还难以预料。总统被开除的可能性看来相当大。根据阿肯色州有关法律,克林顿在接到告票之后,必须在30天内作出答复。在以往的案例中,阿肯色州最高法院接受诉状并正式立案后,经过3到6个月的诉讼才会作出是否将被告开除出律师公会的判决。也就是说,克林顿完全可能在任期之内被开除,从而成为第一个在任期内被开除出行业公会的美国总统。
   美国总统是当今世界享有最大权力的领袖,但是克林顿的遭遇却向我们呈现了另外一个侧面:美国总统的仅仅是法律的执行者,他并不能参与立法工作,他不是主权的化身,而只是主权的“代理人”。按照托克维尔的说法,“总统就像一个低级的和从属的权力,被置于立法机构之下”。相比之下,美国的法院却享有更加尊崇的地位。托克维尔在他杰出的著作《论美国的民主》中,将美国总统的权力与法国国王的权力作了对比,认为美国才是真正的“法治”的国家。在谈到法院的地位时,他指出:“在欧洲的所有文明国家,政府向来极其反对将与其本身利害攸关的案件交由司法当局审理。政府越是专制,这种反对情绪也自然越大。反之,随着自由的与日俱增,法院的职权范围也愈益扩大。但是,至今还没有一个欧洲国家想过,一切争讼问题,不管其起因如何,都可以提交执行普通法的法官审理。而在美国,这个学说却得到实行。”正是从这一角度,他得出如下的结论:“不难发现,其他任何国家都从来没有创制过像美国这样强大的司法权。”克林顿作为在任总统的被控告以及面临被开除的可悲命运,再次证实了托克维尔观点的正确性。托克维尔虽然只是一个19世纪的观察者,但他却触摸到了美国乃至整个人类民主体制发展的一个基本脉络。
   近代以来,领袖人物的个人魅力日渐黯淡,个人品格也日益堕落,无论是在专制国家还是在民主国家都是如此。但是,在两种国家里,舆论和民众对这一现象的表现却迥然不同。在专制国家里,舆论受到严酷的控制,宪法是统治者手中的玩物,普通民众无法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来捍卫自身的权利,也无法在传媒上发表对领袖的抗议和批评。于是,无数关于领袖的黄色笑话就在民众之间口耳相传,成为民众在政治高压下单调的生活中唯一的乐趣。不难解释,在斯大林主义猖獗的苏联东欧地区,当年为什么流行一波又一波的黑色幽默。相反,在民主国家里,公众拥有自由表达的可能性,而宪法和相关的法律又能够对行政权力实行有效的制约,人们也就不需要通过制造黄色笑话来发泄他们的怨愤。在一个名副其实的宪政国家里,宪法不是写在纸上的摆设,包括国家元首在内的所有公民,都得遵从宪法,将宪法视为最高的准则。在法律的面前,位高权重如总统者,也显得如履薄冰。相反,独裁者们却完全可以把包括宪法在内的所有法律都看作玩物。一个专制国家的专制者当然可以嘲笑克林顿的软弱,因为他轻而易举地便能够就反对意见消灭在摇篮之中——一个小小的律师事务所居然敢于跟最高统治者对着干,这不是找死吗?然而,在宪政得以实现的国家里,国家的元首的法律地位,在法理上跟一个普通的律师事务所或者一个普通的国民是对等的。所以,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律师事务所控告总统并被受理,对于美国人来说,不过是司空见惯的事情罢了。而对于那些生活在专制体制下的人看来,却是一件宛如天方夜谭一般神奇的事件。美国宪法专家路易斯•亨金在《宪政与人权》一文中指出:“美国的人权观不仅保护个人的权利不受专制统治者的侵犯,而且保护其不受人民和他们合法选举的代表的侵犯,即使他们的行为出于善良的愿望和为了公共利益也不允许。立法机关尽管是人民选举产生的,但也不是最高的,立法机关也要受制于宪法的约束,它也必须尊重个人权利。”基于这样的前提,我们不必可怜克林顿的处境,他尴尬的处境完全是咎由自取。尽管克林顿连任了两届总统,在任期内大大地振兴了美国的经济,美国人也普遍认为他在处理经济事务方面具有卓越的能力,但是“法不容情”——其他方面的成就并不能让他获得豁免的权利。。正是因为他遭受到了被开除的命运,普通公民的基本权益才得以保障;正是因为他的行为受到宪法、法律以及行业法规的约束,民主才是人人都能够感受到的现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起诉高高在上的总统,不需要任何道德上的勇气,他们不用担心受到权力的迫害和压制。在他们看来,与他的许多前任一样,克林顿不仅是总统,而且是律师公会的会员。既然是会员,就得遵循律师公会的职业准则——在职业道德面前,任何人都是平等的,不能因为你是总统,你就能够超越这些准则。克林顿的行为违反了律师的职业道德,开除他当然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从水门事件中黯然下台的尼克松到即将被开除出律师公会的克林顿,总统们的“不幸”正是民众的“大幸”。所有注视着总统狼狈样子的美国民众,对此想必都有着相当深刻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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