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从虹影小说《K》说起
戴着镣铐的写作
——从虹影小说《K》说起
近年来官司缠身的旅英女作家虹影,又遇到了一个棘手的官司。 虹影的新作《K》,把故事背景放在了三十年代的中国——英国作家伍尔芙的外甥朱利安来到中国,遇到中国女子“林”和“林”的丈夫“程”。之后他们开始了一个复杂的三角恋爱故事。这篇小说在海外出版后,先后在国内的《作家》杂志和《四川青年报》发表。令虹影没有想到的是,凌叔华和陈西滢的独生女儿陈小滢愤而向法院递上一纸诉状。陈小滢认为,虹影的小说以凌叔华和陈西滢过去的生活为背景,以淫秽的手法杜撰了许多不堪入目的情节,对父母和自己的名誉造成了伤害,因此起诉虹影和两家报刊,要求支付二十万元的精神赔偿。陈小滢的代理人之一、中国现代文学馆研究员傅光明则指出,虹影的小说“充斥着大量赤裸裸的性描写”、“无疑对死去的原型及其亲属构成了名誉权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
虹影女士的遭遇,令同样也是写作者的我深感同情。作家在小说中并没有使用人物原型的真实姓名,虽然使用了某些历史素材,却“经过了想象的重新摄制”。难道这也构成了犯罪?文学是人类对自身想象力的一种尝试和测验,文学理应是天马行空的,可以上天,也可以入地;可以介入历史,也可以奔向未来。如果硬要把小说的情节和人物与现实生活“一一对应”,无疑是一件非常可笑的事情。虹影曾经这样表述过自己的写作宣言:“我特殊的身世,决定了我永远都将是一个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家。当我十八岁知道自己是私生女时,我就开始在心理上写《饥饿的女儿》这本书了,我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六六’。整整一代中国的六十年代出生者,都被历史抛入弃儿的命运。但在六十年代出生者自己心中,‘饥饿’绝非只意味着灰色的记忆,恰恰相反,这种与‘温饱’绝缘的生命境况,还意味着顽强的求生意志、一无所有的野性和特立独行的反叛精神。”正如福柯所说,在人类社会,性与政治是分不开的。许多时候,性是人们赖以反抗专制制度的突破口。理解虹影作品中关于性的部分,理应从这个层面上展开。虹影在性的扭曲和苦涩中,展示的是民族深重的苦难与创伤。文学评论家赵毅衡曾经在一篇文章中写到,在虹影的作品中是没有“好人”的,“包括‘我’,也包括那些失败者,都没有资格一味地控诉别人。我们每个人都参与过历史的愚行,哪怕身被创伤者,也参与了伤害。只有这样,伤痕才成为民族记忆中的集体创伤”。虹影没有把自己放置在小说之外,她与小说中的人物一起歌哭。
我把《K》当作一部十分“好看”的小说——当然它有“为西方人而写作”的痕迹,这与虹影自身的现实处境有关,因此它还算不上一篇一流的小说。但是,《K》努力向我们展示了东西文化的冲突与融合,展示了一个生活在传统与革命交织的国度里的知识女性对爱情最大限度的寻求。我在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惊讶于虹影居然栩栩如生地再现了三十年代的中国、再现了樱花盛开的武汉大学,那是一个大动荡前夕革命与爱情都在疯狂地生长的时代。我在阅读小说的时候,丝毫没有想过要把小说中的人物与历史上的某些真实人物联系起来——我实在想象不出,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如此愚昧的读者。
如此愚昧的读者就是陈西滢和凌叔华的后人。我对所谓的“名人之后”一直不以为然——尤其在中国。这些人抱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想法,表面上是一副大义凛然的卫道者派头,实际上他们还是着眼于获取金钱、名誉和地位。在父母或者爷爷奶奶在世的时候,这些后辈并不爱他们;甚至在“文革”之类的黑暗时代里,后辈们还“勇敢”地与之“划清界限”、甚至参与“揭批”。然而,时代背景一旦发生变化,当他们发现先辈也很值钱时,便又打着先辈的旗号招摇过市。他们垄断大量的第一手的资料,对研究者进行千般万般的刁难。而研究者们一旦说出什么不利于他们先人的话,他们便暴跳如雷、“疾恶如仇”,并利用我国还不完善的法律体系,与对方死缠乱打。陈小莹女士为什么不好好过自己的生活,而要为父母“莫须有”的“名誉”而发起一场可笑的诉讼呢?小说与新闻是两个天壤之别的领域,怎么能够拿新闻的标准去约束小说呢?我对这种自以为是的“对号入座”感到可笑。我猜测,说到底,这些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的“名人之后”,不过是想通过官司获得一笔没有经过自己劳动的“精神损失费”。这样的“精神损失”多来几次倒好!
另外,傅光明研究员的观点也让我莫名惊诧——他为什么对文学作品中的性描写如此反感呢?亏他还一辈子研究文学,怎么就不知道文学的生命就在于自由表达(包括对性的表达)?我读过虹影包括《K》在内的所有小说,我丝毫不觉得有她的作品中有什么“淫秽”的地方。虹影的小说中的确有不少涉及性描写,但作家显然不是为了写性而写性的,她的作品与所谓的“色情文学”毫无关系。虹影笔下的性与苦难密切联系在一起,她在进行大胆的性描写的同时,也揭示了深厚的文化内涵和人性本质。在虹影的文字背后,有当代文学中不多见的悲悯和愤怒。这正是她最打动我的地方。虹影在《为什么我不能沉默》一文中说过:“饥饿是我的胎教,苦难是我的启蒙,在襁褓里因为私生子,我在法庭上被人扔来抛去,三十八年过去,有权者依然觉得权力滋味鲜美,而被牺牲者现在要讨个声音。”这正是支撑她写作的内在动因。她是一个有责任感和历史感的优秀作家,她在直面人性丑恶的同时,也在寻找疗救的希望;她崇尚性的自由,更渴求爱的照耀。如果说虹影的作品是“色情文学”的话,写《洛丽塔》的纳博科夫应该被施以绞刑了吧?我无法理解作为文学研究者的傅光明为什么会说出如此“外行”的话来,他居然说“邪不压正”——能够如此轻率地用“邪恶”来形容一名作家吗?于是,对于傅先生“欲加之罪”式的观点,我只好认为是“淫者见淫”了。
戴着镣铐写不好小说——假如法律冒冒失失地进入文学领域,文学的生命也就终结了。当年,状告女作家唐敏并使之入狱的是地方恶霸,地方恶霸丝毫不理解什么叫“文学”;今天,状告女作家虹影并企图敲诈一笔巨款的却是所谓的“名人之后”和“著名文学评论家”,按理说他们应当懂得什么是“文学”,然而有知识、有文化的他们却做出如此愚不可及的事情来,真让人啼笑皆非。
后记:
就在我写完这篇文章之后,我又读到了萧乾夫人、翻译家文洁若女士发表在《读书导报》上的一篇文章,题为《虹影为何要“借尸还魂”——案之我见》。此前,我读到过文女士的许多文章,对于萧、文两位老人对中国当代文化所作出的贡献也颇有体认。然而,这篇文章的观点我实在不能苟同。
首先,文女士大谈陈西滢、凌叔华如何了不起,然后认为虹影是想借名人隐私来炒卖自己的小说。其实,今天年轻一辈的读者,有几个知道谁是陈西滢、谁是凌叔华呢?最多知道有个被鲁迅骂过的陈源而已。如果从商业的目的出发,揭露陈、凌二人的隐私丝毫起不到“促销”的目的。
接着,文女士盛赞陈小滢是个“孝女”,她还“珍藏”着陈小滢的一封信,然后她写道:“我确信,孝女陈小滢准会打赢这场官司。”这就更莫名其妙了——官司的输赢是法律范畴的事情,“孝”与“不孝”是道德范畴的事情。难道如果一个“孝女”和一个“不孝女”打官司,我们可以不问法律的实质,而仅仅出于奖赏“孝”的行径,就判处前者胜利吗?文女士先帮陈小滢抢占了一个道德的制高点,并企图以之来干涉司法的公正,温文尔雅间,却露出尖锐的牙齿来。中国社会以“孝”杀人已经几千年了,今日可休矣!
最可怕的还在后面。文女士写道:“今年五月二十六日的《北京晨报》第三版用通版大标题刊登了这么一条消息:《青少年性教育刻不容缓——广州‘五一’期间竟有一百多名女生到医院做人流手术》……我马上联想到,不知这一百多名女生中,多少人受了这本《K》的影响。大陆的版本把台湾版那五万字‘诲淫’的‘英雄行为’删掉了,然而悄悄带进来,不是不可能的。就连删节的本子,也还保留着大量赤裸裸的性描写,青少年不受影响才怪。”她还引用了作家李国文批判“淫书”的杂文来印证自己的观点,并赞扬“写无耻文学之前,先得无耻起来”等乃是“警世箴言”。读到此处,我不得不严词以拒之。文女士的“联想”,真是超越了联想电脑的速度,正如鲁迅先生当年所形容的那种“一看到超短裙就想到性交乱伦”式的联想。我以前写过一篇文章批评骂王小波写“黄色小说”的老学者吴小如先生,现在又冒出来了文洁若女士、李国文先生等老前辈。我真想做这样一个研究课题:为什么老头老太太们如此厌恶、痛恨与“性”有关的文字呢?当然,你个人可以表达对性描写的厌恶和痛恨,但是我最反感的是文学批评的“警察化”——这一点我在《杞人何必忧天塌——驳吴小如<开卷无益王小波>》一文中已经有详细的论述。以我对年轻人的了解,那些去医院做人流的女生绝对不会因一本《K》而成为性解放的先锋,否则的话,《K》岂不成了比《红宝书》还要厉害的“精神原子弹”?她们的选择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动因。文女士自己也是作家和翻译家,不会不知道文学作品的能量究竟能够达到怎样的地步。一个读者难道会刚看完一本写性交的书就去找人滥交吗?文女士也太低估读者的智力了。另一方面,在今天的社会中,文学作品对青年人的影响已经远远不如电视、电影、网络和手机等。一部文学作品不仅不足以安邦立国,也难以“摧毁”青少年的意志和品格。文女士故意夸大《K》的可怕,是不是故意将作者虹影推到广大家长、老师和“受害的青少年”的对立面,使得虹影在“千夫所指”中被众人的唾液所淹没呢?
我想追问的是:谁有判决“淫书”的权力呢?不仅作家、批评家没有,即便是法院也只能在这里“缺席”——一旦“越位”,则可能给文学带来致命的伤害。昔日欧洲的宗教裁判所做了不少类似的事情,教皇也为之而忏悔。当年,美国多个法庭判处纳博科夫的《洛丽塔》是“淫书”,并禁止该书入境。如今呢?《洛丽塔》的艺术价值正被越来越多的文学评论家和普通读者所认识,并进入西方二十世纪百部文学经典的行列。回首当年那些法官正义凛然的判词,究竟谁遭到了历史的嘲笑呢?
[下一页]
|